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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说的对,我不该在公开场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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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1226 于 2013-2-24 12:02 发表
赡养老人是义务,不管他有没带小孩,所以最好能在边上租个房让四老人住一起得了,四老人彼此还有个照应呢,不是他爸妈比你爸妈还小十来年哩
看这话说的,开什么玩笑,楼主的公婆怎么可能会照应她父母。我砸鸡蛋了!

我家是同样情况。孩子小的时候,是我们事业发展最艰难的时候,也是我父母伸手援助,尽心尽力帮助我们。好家伙,等我孩子大了,经济条件好了,我婆婆就想来长住,算得真够精明的。我非常清楚,这世上真正爱我心疼我的是我父母,所以如果我老公逼我以后长期跟他母亲居住的话,我会选择分手。如果他这样逼我,就说明他没把孩子和我放在心里。他要怎么孝敬他母亲是他的事,跟我没太大关系,因为我跟他母亲之间没有亲情。要做一家人,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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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小双的妈妈 于 2013-2-25 22:41 发表
所有算计物质的人最后输的都很惨。请千万注意。
呵呵,不计较物资,只知道傻出力,更没有好结果的。楼主以及她父母就是现成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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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天没看这个贴子,从后往前看,在某页把今天能扔的鸡蛋都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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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小双的妈妈 于 2013-2-25 20:38 发表
亲爱的楼主,你先生是家里的独子,读完大学花了家里多少精力金钱?花了多少爱和关心?
他不仅是你的老公也是他父母的孩子,独子啊。
别和爱人算经济账,把先生的感情算走了,你一文不名。
哪怕房子在再小也想办法 ...
难得女方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不是父母精心培养出来的?好笑啊!

为什么没有老公的感情,一个女人就一文不名?那些没结婚的或离异的女性在你眼里就是如此地位?太可笑了!拜托有空看看单亲圈子里的“正能量”贴!

[ 本帖最后由 amy妈 于 2013-2-26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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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小双的妈妈 于 2013-2-25 20:49 发表
我们女性唯一的杀器就是我们的爱,把我们爱的人当成我们永远的孩子。
你一算计必然输定。
就算拿到所有的物质,也是弃妇一名啊。
尊重自己的选择,爱他,所以全部接受他父母吧。
看得真让人生气,居然还有这样的说法,什么叫“弃妇”!!!为所有的因为各种原因离异的女性而愤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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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4楼大小双的妈妈 的帖子

看你的某些言辞,感觉你是基督徒,对吗?

呵呵,我是,我先生是,我婆婆是,但我父母不是。如果不信主就要下地狱,我一定会陪伴我父母去地狱的!像我婆婆那样自私,像我先生那样愚孝,打着基督徒的旗号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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