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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成mm 于 2010-9-7 21:08 发表
开始的哭闹和指责我就不说了。律师的话相当有威慑力的,岳父欠条上的日期和存折取钱的日期,就是很强力的证明。还有我这么多年工资证明,以及我自己做出来的这些年大部分开支,家庭存款和应该有的存款落差,妻子和岳父都不闹了。
不仅是为18万欠条就离婚,而是这女人和她一家的死肋就是她弟弟的房子。如果男主告她恶意转移财产,那么她弟弟的房子肯定住不了,结个屁婚。这个女人真是蠢啊,现在看上去她是“圆满”了,弟弟有大房子住了,她父母也不用卖房了。就不想想自己呢,老公女儿呢。哦,对了,她父母的房子也不一定保的住啊,不是她弟弟的房子还得装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