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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朋友家庭出现小三要离婚,请大家出出主意

实际上,男方谈的条件还可以。毕竟,要离婚的是女方。上了法庭,女方还没这么多。35万可以再谈谈,如果谈不拢,就摒着,各过各的。等男方提出来要离婚,再谈。不过,110也来了,那两夫妻算撕破脸了,不离也不行。就算要给现金,也要扣除孩子的抚养费。至于将来,他们能不能过上好日子,那不是女方要关心的,女方只能把握自己的生活。说句难听的话,她和老公的婚姻生活都没有把握好,别人的生活更没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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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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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寶貝虎媽媽 的帖子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两个人不和了,离婚,这个好聚好散比较容易。
如果一方有了第三者,越拖对女人越不利!因为时间越久,男人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到时候就像仇人一样的抢钱!身边的例子多的是。
因为爱你的时候他对你负责,爱别人的时候他会对别人负责。所以为自己的将来和对方的将来,他都会像敌人一样的和你抢!
所以短、平、快!趁他现在还在爱里糊涂、带点内疚……这个时间段过了以后,他就是视你为仇敌了。可想而知会怎样。不同意协议的话,上法庭,女方肯定不合算的。
女儿的抚养费不能一次了断,那么你的35W也别出,让他扣好了。等扣光,每月直接打到女儿的卡里。协议都写清楚。
如果真的想离婚,就是快!拖到最后,上法庭,女方拿不到现在这样的。心里平衡也好,不平衡也好,事情已经在那里放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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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好是抚养费一次了断!不然以后可能就是再打官司!
除非男人对孩子还是有心的。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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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额,真是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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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一点不给好像也说不过去, 毕竟现金都是女的把握了。  
男的也要生活。
兔子急了还要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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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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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对家庭不忠的男人,十八层地狱、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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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钊元妈妈 的帖子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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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用变仇人吧。如果男方收入高,抚养费可以多给点。毕竟是小孩爸爸,今后还要见面的。

妈妈可以把大房出租改租小点的房子,差价贴补家用。也借机换换环境,从新来过。

[ 本帖最后由 胡豆妈 于 2010-8-3 22: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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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ruit 于 2010-8-3 13:57 发表


就是因为没有放下,所以很多妈妈在问,男的不急于离婚,为何女的急?这里面的原因就是女的没有放下,内心痛苦呀!并不牢了。
其实照我讲,事情已经到了这步了。不离也没有意思。他要35W在给女儿的生活费里扣掉。 ...
还是离了算了,最起码还自己一个清静。我身边一长辈,老公花差差多年,家里经济大权是女的掌握,但是几十年下来,最后在男的60女的58岁的情况下,女方还是向法院诉讼离婚了(男的一直是赚钱大部分上交老婆余下的钱泡女人,他还要我转告女长辈,不要离婚就这样维持现状)   男的,很多是想撑2只船,女人,能不能忍,愿不愿忍,那就看个人了。
要我,是会早点踹了垃圾男人的,万一象我长辈那样耗到60了再离,不白白浪费自己光阴吗。而且,忍字上面的那把刀,我是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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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判的话,也是对半,再补偿女方一些而以。

见好就收吧,抚养费法院最多判500一个月,能拿1500算不错了,三思而后行。男的后悔的日子在后面呢,男方只要35w,算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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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同学说得对,见好就收吧。
另外LZ 的朋友也蛮奇怪的,难道她不想要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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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tdtdtdt 于 2010-8-3 14:16 发表

为什么?丈夫已经靠不住了,将来女儿就靠的住?
即使将来置换房子,也一定要在自己名下,感情已经没有了,多给自己留点钱吧
同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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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荷风 的帖子

不是说抚养费是收入的20%-----3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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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寶貝虎媽媽 的帖子

你朋友不是抓住他们开房了吗?110也备案过了。咨询一下法院朋友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在判离婚官司上有利于女方。如果按照法院判,估计不止是给男方35万的问题了。房产是一人一半的。现金什么也是要一人一半的。如果决心离婚,这个条件是可以的。关键是你朋友的收入不多,还要抚养女儿。所以现在有的拿先拿着,万一法院判了,到手的还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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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不管什么方案,你朋友都不会觉得好的,心情也不会平和的!既然男方没有急着要离,还是让她先过了这段“冲动期”,平静下来再说吧!
      女儿都十多岁了,男的估计也奔四了吧!拖个几年,那个三也是拖不起的,男的过个几年,到了四十多,奔五的人了,说不定想法又会变了呢?!
      平静下来,再想想到底如何处理才好!若是几年间,你朋友耗去了对老公的感情,就算离也没那么痛苦了;若是不离,看到女儿面上,就当是个搭伙过日子的人吧,好歹孩子在表面还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你朋友的伤心是逃不了的,就让女儿好过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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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回复

真的非常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我朋友也看了这个帖子,我发帖的目的就是希望她听听旁观者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可以让她也理理思路,应该说大家的意见对她是很有帮助的,我替朋友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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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胡豆妈 的帖子

前提是女人配合男人的步子走,如果不是,肯定变成仇人。
身边实际例子太多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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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票子都不给,孩子抚养费也不要,让他滚蛋。随便他过的舒服还是倒霉,这种变心的男人早离早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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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控制着的现金多伐啦 ?比较多的话   和他好好谈谈   可以:1、女儿每月抚养费再加点(到2000)  2、35万里再减少一点 少个5万也可以  4、要求他抚养费付到大学毕业(大概23岁) 5、每年付个旅游费5000到1万  6、先把女儿抚养费一次性付清。
如果这六个里面能答应一至二个 也可以了  话不要说绝  事不要做绝  让他感动  让他内疚  让他有个比较后后悔一辈子   好合好散  以后他在女儿这里大方点也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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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0#linda998 的帖子

你的这个想法我赞同 就怕男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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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宝地问问:如果小三都生了孩子了,算重婚吗?
(小三是离婚女,孩子的出生证上父亲登记的是小三前夫,但是目前小三让孩子叫犹豫男爸爸(为啥叫犹豫男呢,因为这个男滴又要小三和小三生的孩子;又要正室和正室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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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对孩子影响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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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里先扣掉 抚养费

35万里扣掉 抚养费,剩下的给他,然后离,最后到他单位再闹一场,出口气~

不过,不管怎样,这里面没有赢家,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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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stela的分析,离吧!新的生活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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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sunny_sunxiaoj 的帖子

格么一道过过算了,反正钱用伐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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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_sunxiaoj 于 2010-8-4 15:07 发表
借宝地问问:如果小三都生了孩子了,算重婚吗?
(小三是离婚女,孩子的出生证上父亲登记的是小三前夫,但是目前小三让孩子叫犹豫男爸爸(为啥叫犹豫男呢,因为这个男滴又要小三和小三生的孩子;又要正室和正室生的 ...
这也太无聊了。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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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sunny_sunxiaoj 的帖子

据我了解一是要确认小孩的身份(DNA),二还要举证对方曾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例如共同买房啊,有共同帐户的啊,对周围的邻居或朋友以夫妻名义自居啊等等,第二项很重要否则只能算是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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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9#allanMM 的帖子

多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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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可以谈,但关键是1500元太少了。另外,让他把女儿读大学的钱也先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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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ihyxy 于 2010-8-3 14:18 发表


这次我同意!
法院不会让男人净身出户的。
你朋友的男人她心里最清楚,是本性还是一时糊涂。实在不想忍受,趁他现在有自责,能拿赶快拿!
拿好钱后到臭三八单位好好损损她!让她以后还在外企圈里混。
这个同意,答应不闹老公,可没有答应不闹小三~自己出出气也不错。看楼主的描述,这个老公肯定是靠不住了,没意思~另外,1500不够,这个只是生活费,还有孩子以后的学费、医药费也要出的。

[ 本帖最后由 呵呵 于 2010-8-4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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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曾是一家人,且毕竟是孩子的父亲。还是好聚好散吧。如果上法院,估计给的比35W还要多很多。再协商一下把抚养费提高些吧。这个时候虽然心情很糟糕,但保持理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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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1#snoopy03 的帖子

是的呀!我听着且揪心了,还为了小三彻夜不眠,在家里啥家务都不做的,还去小三那里担任所有重体力劳动,帮小三租房子,送孩子上学等等。放外人眼里,绝对好爸爸材料呢。
唉,呕吐不止。。。
若是我,不动声色先将财路断了;搜集证据告了;卷了孩子消失了。。。岂能容得那犹豫男扮琼瑶片?可惜,当事人看不清,看不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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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5#sunny_sunxiaoj 的帖子

我的天!
这么嚣张啊,这种女人做老婆有没有尊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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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35万不要给,以后的抚养费也不要了就可以了,这样离了就行了。男方是过错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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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allanMM 的帖子

最近朋友抓到他们俩在宾馆开房,且110报警.这个就不一样了噢. 可以叫他 净身出门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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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寶貝虎媽媽 于 2010-8-3 15:24 发表
这家人家的父母也是极品,当我朋友告诉他们儿子有小三,公公竟然说那是你没有花头,抓不住他
一家门畜生!不过有许多例子这样的人家最后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叫你朋友眼睛睁开看好了会有报应的。

[ 本帖最后由 miji 于 2010-8-5 1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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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寶貝虎媽媽 的帖子

老公以后过啥日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过啥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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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ruit 于 2010-8-3 13:57 发表


就是因为没有放下,所以很多妈妈在问,男的不急于离婚,为何女的急?这里面的原因就是女的没有放下,内心痛苦呀!并不牢了。
其实照我讲,事情已经到了这步了。不离也没有意思。他要35W在给女儿的生活费里扣掉。 ...
这种男人有啥可留恋的,早点离了算了,让自己开始新生活。同意25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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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tela 于 2010-8-3 17:02 发表
冷静地分析一下啊,净身出户只在协商的范畴内,如果提到法律的高度就没有个讲法了。
首先,男人只是找小三,并被抓到了证据,法律上的名词是过错方。过错方不是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只是少分一点,最常见的是1/3和2 ...
总算看到了一个有头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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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2#mingBB 的帖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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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钊元妈妈 的帖子

这个主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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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个例子告诉我lg了,我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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