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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r1975 于 2010-12-6 08:58 发表
老师,
我周六晚上8点半左右打电话咨询过您的.那天我是北向南行驶,绿灯状态右转向西,过横道线后与由北向南急于过马路的小孩子发生擦碰.
因为对方未走横道线,所以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之后按照小孩家长的意见 ...
我知道你那天很心急,心如乱麻时候脑子会一片空白的,很高兴当时能在第一时间接到你的电话,因为我是非当事人,我很冷静,所以我会给你主意和参考。
事故结果我觉得很圆满,人伤是故事最麻烦的事故了,所幸小孩子没有损伤,孩子之大幸也是你之大幸.
有点意外的是,当时不是和您做了确认,如果小孩子没事你就承担全责么,如果是全责,所有的费用都将由保险公司买单,怎么最终是同等责任呢,这样你必须在车辆维修理赔的差额部分向小孩子监护人索赔,这个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的啊,如论是情面乃至人道,我知道你很难开口向对方索赔的,因为犯错的毕竟是孩子.
理赔理赔自负方面,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买单,个别保险公司对同等责任有10%的绝对免配额;
车损险由您的商业险进行理赔,理赔金额为维修总费用的50%,比如您本次维修是16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理赔是1600/2+赔偿对方200=1000元,你将自负800元。
结果已经定了,就不需要多考虑了,定损员到场后客气一点,尽量争取多一点定损金额,然后去熟悉的修理厂维修一下吧,价格会比4S便宜很多,到时候叫修理厂开具一下全额发票,这样差价也能弥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