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hy_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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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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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纸公布的领养法定条件竟然没有要求无子女,所以我的理解是这次是特别事件,需要被领养的孩子特别多,所以国家会不要求没有孩子。
女儿要求我领养,但是我父母不同意,因为现在都是他们在帮忙带孩子。所以我的考虑是:
再婚后和父母分开,小家庭领养一个孩子,领养的孩子念对口的公立学校,女儿在民办学校住读。坚决不要父母帮忙了。关键是教育和责任,经济问题不重要,多一个念公立学校的孩子花不了什么钱。
[ 本帖最后由 hy_kitty 于 2008-5-19 15: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