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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看了此贴,就是无语,气愤!!!对于颠倒黑白,无视事实,粉饰一切的行为的无语与气愤!请说刻薄话的人反思自己,否则小心报应在自己身上;请政府委派的官员凭着良心与良知来解决问题,一条鲜活的生命是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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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说孩子是自杀,又凭什么认定学校所说的都属实,在没有一个当事人肯出面给个交代时,拜托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做任何评价,要知道你这样的评价是会越搅越乱的,如果当事人肯出来明明白白的交代一下,对死去的孩子以及她的父母都可以说是一个安慰,但没有人,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换句话说,如果你自己遇到了这种事情,还能说出这番话吗,当事人一直不肯出面,以及学校领导和教育局的态度,确实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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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0:38 发表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我从来没有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做任何评价,你认为我在搅局,听不得不同意见,我马上就可以退出。我没有遇到这 ...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看了刘爸的博客,应该清楚的看到公安并没有将这些疑点予以立案调查,所以你说的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大家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所以理智的看待就不要将事情定性为孩子自杀,一般情况下孩子受老师的批评最多就是哭,要知道自杀也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现在的局外人应该是支持刘家得到真相,真相不仅仅光是给刘家,也是给所有大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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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imeimm 于 2008-5-7 10:27 发表
其实争论都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相。
只有这老师知道真相。面对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如果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就应该说出真相!难道组织告诉她:这已是组织行为,她就可以听命于“组织”而忘掉“良心,良知”了吗?
赞同,我们就是想知道真相,这位老师即使现在不说出真相,相信她的余生也不会好过,她将在“良心、良知”的折磨下度过一生,痛苦的不仅仅是刘家,这位老师也一样的痛苦。有是说出真相,到反而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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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1:06 发表

我又糊涂了,我说的哪句话不成立?‘是失足落下不可能的这句话吗?”那如果孩子是失足落下的那个老师不是更没责任了吗?她犯得着这么躲起来吗?好象不对吧。不过失足落下的话学校是逃不了干系的。
那是“不是自杀 ...
建议你仔细看看原文,狡辩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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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3:39 发表

是的,老师肯定应该承担责任,在良心道义上的谴责会让她不得心安,她一辈子都会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的,但是如果她的心理压力让她无法承受也选择跳楼,不知道这里的爸爸妈妈又会如何?不会是很高兴吧?但是其实感觉 ...
你不要混淆是非,看到现在,就看到冷血的人在攻击已死去的孩子和已经伤痛欲绝的父母,攻击那位老师的还是比较少的。如果你真的是如你自己辩驳的那样,就请呼吁有关部门拿出真相,请那位老师出来,作为她曾教过的学生,她有愧无愧也都应该站出来吧,她的包袱是很沉重的,但如果她不站出来勇敢的面对,她一辈子更不会好过的,这个包袱更不知何时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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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没有攻击任何一方,从一开始就是支持刘家了解真相,在不知道真相之前,并没有给任何一方扣帽子,而你一开始就已经有了论断,从你的每一句发言,不难看出你的目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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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投票表决了,你没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了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用你的每一句言语已经把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了,所以你后面的狡辩已经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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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大家都是在认真的讨论一个社会现象,但是你的每一句发言,给大家带来了什么样的感受,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不是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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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没有,有人在自言自语,自己和自己对话,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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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子祎妈妈 于 2008-5-7 14:22 发表
大人也不是完美的,从老师的表现看可以证明,为什么不能对承受力更脆弱的孩子宽容些?对孩子的教育为什么要采取那么生硬严苛的方式?!如果学校没错,为什么不给家长真相?!再看不到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只能猜想:隐 ...
同意,这是我们所有有良知的人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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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4:24 发表

我象主持公道的人吗?你们“正义方”的唾沫快把我淹死了。我第三次声明:如果我的孩子出了这样的事情(很遗憾,老是要做这样的想象)我不会如此冷静,可能象刘爸那样开博诉说不公,但是我绝不会把花圈放到学校去。 ...
你可以无数次的想象,刘家的那种行为也是无奈之举,在申述无门,心里一团疑惑的时候,能怎样做呢?请你给个可行建议,否则,就请你不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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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xfjenery 于 2008-5-7 15:18 发表
旺旺爸爸,能否将“兔妈兔爸”列入黑名单,我实在不想再看到它的言论了。
支持,这人说话前后矛盾,所做所为早已暴露了,不过他还会换马甲的,但风格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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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5:23 发表
这个事件是老师引起,当然要找老师;老师找不到我就找你校长、找学校;学校找不到我就找青保办、找教育局、找警察局........,既然了做官,就要有做官的肩膀。
你仔细看看你支持的那位转贴的那么多东西,如果可行,刘家人还会那么无奈吗?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处,实际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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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4:35 发表

去法院告他们不作为,告他们隐瞒真相,找媒体暴光。其实光网络上来看支持者已经众多了。
这和你前面的论断矛盾啊,如果你早是这么想,也不会被许多人拍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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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6:40 发表
刚才又看了几个帖子,发现在那里只要观点稍微有点不一致就被按上”马甲“,”枪手“之类的名号。真是服了这些人。我现在也怀疑起这里言辞激烈的几个人是不是枪手,马甲。
你不要觉得委屈,看看你前后的发言就可知你的矛盾在哪里,人家之所以安你“马甲、枪手”之类,也是事出有因,真为刘家好,就支持刘家,支持真相,其他的废话就不要多说了,也不要往刘家的伤口上撒盐,希望你用你自己的真心去理解这件悲哀,现在不是打嘴仗和扯皮的时候,而是真心的为刘家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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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阳光妈妈 于 2008-5-8 10:05 发表
有什么好讨论的,在学校出事就是学校的监护人职责没有做好

是谁一开始就掉转方向,把这个监护人的职责抛诸一旁开始讨论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

这个掉转矛头的人真是险恶之极!!!
同意,而有些人将良知抛在一旁,追捧这些所谓另外的观点,真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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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清浊自然能分辨出来的,小丑累了,有些跳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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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观点,但请从第一贴看起,事情为什么会演变到后面这样,有的人是自找的,先是不负责任的乱转贴,引来许多拍砖之后又象模象样的回归主题,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清楚他的目的是什么,但混淆是非却是事实。其实有良知的人就是只有一个想法:刘家得到一个真相,大众得到一个真相,老师出来,无论什么情况(真实的)都要卸下这个大包袱吧,很简单的。至此不再与自相矛盾的人辩驳,为刘家祈祷,为所有的可爱的孩子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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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8 13:49 发表

你自己看看说这种挑衅的话有什么意思。
请先对照自身,可以从你发的第一贴看起,狡辩确实没什么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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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8 13:46 发表
你说得没错,所以我现在也不针对某些人发帖追究了。
因为我们都身在上海,有自己可爱的孩子,所以更能感同身受。客观来说,上海的政府机构办事能力比以前进步了很多,但是某些官本位思想还是根深蒂固。
想起自己以 ...
你的家人是幸运的,让我想起了女儿幼儿园同学的那位父亲,那位父亲不幸在年纪轻轻时就因为同样的事情含冤而去,不知道事情最后怎样解决的,但听说也很搞的。即使医院赔钱了,但一个孩子没有了父亲,没有成长道路上的强有力的臂膀;一个妻子没有了爱人,一个人要面对社会的巨大压力;一个母亲没有了孩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钱真的不能化解人们心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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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8 14:58 发表

你只看第一帖,不看后面的帖?枉我浪费精力跟你在这里磨嘴皮。
费精力的是我,要回应你的狡辩,我说的已经很明确了,你是自相矛盾的,你前面先是转贴那些乱七八糟的,遭到了拍砖,后面又不辞辛苦地转贴刘爸的博客正文,谁知道你什么意思?不只是我,好多人都有同感,若你真如你所说的,真心为刘家考虑,就虚心接受大家的意见吧,可以看看每个人对你的回复,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再见,不再浪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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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8 14:34 发表
想想都后怕啊。其实我咨询过医生朋友,我们出事之前就因为相同原因死过人了。所以就特别恨那些监管部门,连自己的职责都不知道,完全形同虚设。

徐汇青保办的人可能很多家长都见过,怎么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保护未成 ...
这样的政府部门太多了,所以我们才能深刻的理解刘家的无奈,理解刘家的一些举动,所以才会对恶意曲解的人痛恨,对推卸责任的人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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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子他妈 于 2008-5-9 12:45 发表
首先,对于这件事情其实需要反思的不单单是学校方面,我认为家长和整个社会都需要反思.
其实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我相信那名老师现在不比失去孩子的家长好受,她心里承受的压力我相信应该比那位家长要重.许多事情的发生都存 ...
要求赔偿200万目前只是一个传闻,相信任何家长在孩子出事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赔偿而是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早晨还看到孩子的笑脸,晚上却接到孩子出事的消息,对每一位父母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事实,何况又苦苦追求不到真相,现在不是谴责老师的时候,因为毕竟没人知道真相,但老师避而不见以及教育局等部门的遮遮掩掩才是让人可气的地方,所以请理解刘爸的心情,不要认为人家的父母是看钱。不要去从狭隘的一面去揣摩人家的伤痛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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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llarzhang 于 2008-5-9 14:30 发表
才走了个“兔爸兔妈”,又来了个“兔子他妈”,昏!

首先,这里没有人说“文竹事件”孩子没错。
其次,家长配合老师这是应该的,家长也只有配合老师,才能把孩子全方位的问题都注意到。
问题是任何事情都有个度 ...
说得很好,代表了有良知的那部分人的心态,公平公正的看待了这件事情,也粉碎了某些人总是转移话题、目标,惟恐天下不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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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12 13:10 发表

不知道是谁老是惟恐天下不乱。现在好了,签字了,都太平了。
看来真要揪住兔子的尾巴不放了,拜托请有些自知之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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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12 13:43 发表
这里我最不愿意跟你说话,文不对题,答非所云。请你也好自为之吧,拜托有点想法再来。
这里很多人都不愿意和你说话,并且要求封你的号,你应该看到的,所以是非早有论断,不是狡辩就能抹杀的,自以为聪明的人就不要自讨没趣了吧,现在无意再和你辩论了,浪费我的精力,有这精力还要为刘家祈祷呢,请不要无聊再跟贴了。大家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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