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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摘自博客

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冷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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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旺网上的爸爸妈妈们看了那篇博客有何感想。
孩子的自杀是令人惋惜的,做父母的心疼的感觉让同样为人父母的我们深深理解着。可是,我想我说出这个“可是”来大概要挨砖了。可是我还是想说那个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因为这三个小姑娘一起骗另外一个小姑娘的行为确实有点过分了,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道德问题,不知道关于这一点是否大部分人会同意?如果这一点也不同意,那么我宁愿挨砖。我想那个老师很重视这个问题,所以才会打电话告诉爷爷不要来接,让父母亲自来接,“养不教父之过”,这种事情确实让父母知道更好一点,老师可能会想着顺带着教训父母一番,这恰恰是为现在的大多数父母所不能容忍的,不知道其他2个孩子的父母是如何受教育的,很奇怪这件事情中他们中没人站出来说几句话,不为老师可以理解,怎么也不为那个跳楼的孩子站出来说几句呢?也许她们认为自己的孩子确实做的不对,接受了老师的意见?“教不严师之惰”这个老师真的很严格,可是她解决的方式确实有点问题,如果让这个孩子写一个下次不再犯的保证书,真诚地去向另一位同学道歉,这样的惨事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不过现在的独生子女性格真的都很强....但至少做父母的也会意识到该加强对孩子品德的教育了吧。
“死者为大”,如果那个父亲在我面前责问我“你说死去的孩子品德有问题?”我也许只好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悲惨结果,那么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写完这些,我自己先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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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博客留言

4.(凌波爸爸说公安机关不让他看有关记录.)
  凌波家长确实是凌波的监护人.但是公安机关也要按法律程序办事.楼上有人一直强调中国是法制社会.对.就因为是法制社会,所以更加不会让私人看有关事件的材料(在案件为有结果就更没有可能了),不会因为你是孩子的爸爸,同情你就给你看,至于凌波爸爸说为什么其他老师都知道情况.凌波爸爸有没有可能证明他们看过.口耳相传就会越来越具体.普罗大众就是有这个能耐的.在凌波爸爸的陈述中,我觉得他认为对方在处理事件上太冷漠,太强硬.恕我直言.冷漠是因为学校看这些事情太多了.(每每发生这类事件都要通报各校引起重视的.)至于强硬,我觉得大多是调查下来该老师没有做超出职责范围的举动(也许凌波家人不会相信).所以结果不外乎赔偿,至于该老师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上升到走法律程序应考虑的问题.现在要谁生谁死谁偿命都是白说.
如果该老师没有出面告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我觉得凌波家长不要一味绕着要见老师,应该找学校法人.让法人给你一个交代.不要以为你闹一下,校长和这个老师会丢掉工作,不会的,校长换一个学校照样当校长,至于老师嘛,就要看她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了.法律没有判她有罪,她就是无罪的.就算你见到她,该老师现在说的话未必是自己想说的.一般学校如果真的是老师的过失直接导致结果的,老早把老师推出来了.自己学校落的干净,就说教育不到位云云的.凌波爸爸,你真的要这位老师去见孩子的最后一面吗?你有能力控制现场吗?你要孩子最后一路在打架,吵闹中离去.人已去,就让她安静的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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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留言

写了这么多.我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也许有人不同意的.我不是谁的枪手.我在冷静的说事实.
我只想说,双方都有拥护的网友说了过激的话,那对理清事实真相没有帮助.父母多关心自己的孩子,优点要表扬,缺点更要重视.有些事情平时忽略了,积累起来就会出大事.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外来信息太多太杂,孩子不善于过滤,父母要把好关,生命是宝贵的.来看的所有老师们.后退一步.尽自己的责任就好了,不必象钟老师一样这样卖力,说句难听的,这些孩子不是你生的,他们的未来由自己掌握.有些东西你想教也教不会的.
   凌波爸爸,就像有人跟帖说的,有这个时间打字,好好,冷静的处理孩子的事吧.如果打字能让你发泄一下的话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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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转帖

不管怎样学校要认真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作为校长和教育局负责同志一定要理解家长的心情,尽最大的责任把事情说清楚,让活着的人放心,让逝去的人安心。
支持家长的合法和正义的维权活动。
(2008-05-06 16:02:04)
新浪网友 这个事件很难讲清楚,老师不愿意出来见也很正常,换位思考一下,你是老师的话这个时候敢出来吗?
这个老师如果不是太较真的话就是道德有问题,这个学生可以两年多留下来50多次,不愿意去猜测师生之间最后的对话,这个头脑如此灵活的学生遇到一根筋的老师,估计..........
理性的思考一下也就是一个赔偿的问题!家属提出200W的赔偿有点漫天要价的味道了
(2008-05-06 16:02:16)
新浪网友 确实,楼上说得对。很多朋友都是在一时激愤,没有任何实质意义。除了给刘爸些许心理安慰外没有任何作用。

"“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
=========================================================
觉得刘爸这样问太牵强了,作假就不是道德品质问题拉?
还有,在这里所有表示不同意见的都被称为"枪手",我看还是XZTT之流是刘爸的枪手!
(2008-05-06 16:02:49) 博主回复:
那么学校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弄虚作假,我可以理解为上至校长,下至老师都是有道德品质问题了?那么有道德品质问题的老师又有什么资格评判道德品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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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转帖

我也认为坠楼的直接责任人不是老师,老师和学校只承担间接事故责任。其实承认是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如果是自杀的话,赔偿会少很多,如果是他杀,老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全额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可是她不一定有那么多钱可以赔,而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
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很理解刘爸的心情。女儿出嫁父亲都会老泪纵横何况如此突然的天人永隔。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又遇到这样的对待任何人都受不了。父亲当然想了解女儿死亡的真实情况,她在最后的时间里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以及她为何如此的原因,不然让家长如何面对在早晨还活力充沛的孩子傍晚却悄无声息地躺在那里。
请刘先生全家能保重身体,你们的女儿也一定希望你们能平复心情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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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0:04 发表
你凭什么说孩子是自杀,又凭什么认定学校所说的都属实,在没有一个当事人肯出面给个交代时,拜托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做任何评价,要知道你这样的评价是会越搅越乱的,如果当事人肯出来明明白白的交代一下,对死去的孩子以及她的父母都可以说是一个安慰,但没有人,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换句话说,如果你自己遇到了这种事情,还能说出这番话吗,当事人一直不肯出面,以及学校领导和教育局的态度,确实令人生疑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我从来没有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做任何评价,你认为我在搅局,听不得不同意见,我马上就可以退出。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象你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说这番话的,也无法想象自己会说出什么样过头的话,做出怎么样的过激行为。在学校门口放花圈,在博客上发布文章都未尝不可。不过正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才能冷静地在这里说这些话,希望大家如果不是当事人都能冷静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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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0:23 发表
根据叙述,孩子是犯了错误,老师也应该给予教育,只是教育的方式不妥。但你把它归结为品德问题,我不赞同。孩子未成年,她的世界观和品德正在形成和塑造之中,所以这时应该正确引导,如果犯错不正确引导的话,等长大 ...
说得很好,幡然醒悟,我接受,我也不希望这是品德问题,如果你是老师,我真的很想把孩子送到你的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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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hanzhiyu 于 2008-5-7 10:05 发表
难道就算是欺骗,就算是道德问题,就只有这一种方法来教育吗?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我看来这样的老师,跟白痴一样,孩子出了问题,除了告状还会做啥?那是教育?要算得话,白痴也会!
骂得好,您的同行中确实有很多白痴存在。再请问一句,那么您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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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5-7 10:48 发表
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请问兔爸兔妈:
您老人家以什么身份给刘爸爸一个"钢崩儿~滚"呀?
学校,教育局,ZF,还是XX老师本人?
我晕,你这么关心刘爸,连他博客留言都没好好看呀,那都是别人的留言,我的标题上不是写了转帖了嘛。
前面的话是引用,两条虚线下面的话是另一个人说的,叫前面说这句话的人拿一个“钢崩儿~滚"。

这句是引用的”我也认为坠楼的直接责任人不是老师,老师和学校只承担间接事故责任。其实承认是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如果是自杀的话,赔偿会少很多,如果是他杀,老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全额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可是她不一定有那么多钱可以赔,而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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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别人回答的“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看你这个小毛孩对我这么客气,只好费力气给你解释一番,可惜自己也觉得越解释越糊涂了,哎,老了,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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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0:48 发表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看了刘爸的博客,应该清楚的看到公安并没有将这些疑点予以立案调查,所以你说的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大家都不 ...
我又糊涂了,我说的哪句话不成立?‘是失足落下不可能的这句话吗?”那如果孩子是失足落下的那个老师不是更没责任了吗?她犯得着这么躲起来吗?好象不对吧。不过失足落下的话学校是逃不了干系的。
那是“不是自杀就是他杀”这句话?这句话比较符合逻辑,也不象。
那就是“他杀应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好象也没错呀。不过好象刘爸没有上法院这个打算吧。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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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0:54 发表
过去到真的是老师,现在不是了。
现在我自己的孩子还教育不过来呢。把孩子培养成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真的很累。
我的一个好朋友,原来是华师大毕业的,教了几年书也退出了这个行业。她说真的很累。
转一个wawajiajia的发帖
昨天因田林的事和当老师的同学聊天 阅读[49] 回复[2]
发觉家长和老师的角度是有区别的。
我的着眼点是老师该如何处理对待孩子的错误。
我觉得对于四年级的小孩子来说,对世界以及行为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成熟的程度,老师责任是不断的通过言传身教,告诉小孩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而不应该简单的通过叫家长责骂等方式来处理。
他的着眼点是老师该不该把孩子留校。
他觉得留下孩子对老师来说是巨大的责任,对自已有百害而无一益。
他告诉我老师的压力很大,面对的学生千姿百态,然而毕业时出产的学生标准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品学兼优的人才。
在这个越来越开放的时代,全独生子女的时代,家长社会对老师要求越来越高,而老师每天面对几十个孩子就是面对几十家庭的宝贝,精神压力不可谓不小。
往往一个家都管不了的小调皮送到学校,你要还给他一个乖宝宝并且不能打不能骂这需要付出老师巨大的精力去培养。然而现在面对的小调皮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在这个压力下,有些年轻的老师因自身经验认知都未成熟就会做出一些过当的动作。
他的总结: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工作,尽量表把孩子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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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认为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有几个方面:
1、独生子女的沉重负担
   承载父母的无限美好的希望,这个唯一孩子一定要是完美的。
   不完美是谁的责任?
   自已担不起就拖一个人一起顶顶,这个人就是老师。

2、父母的选择
   找一个能管人的老师,找一所成绩好的学校。
   至于老师如何教,如何管,家长似乎又并不在意,有矛盾总是采取退让的态度。
   为什么?觉得老师方式不好,为什么不沟通。觉得学校不好为什么不换校?
   事件中的父母已对老师有不满,但只是把对老师的不满留在孩子毕业以后写信向校长告状,这样对谁又有好处,这样什么都晚了。

3、沟通的方式
   个人觉得方式在沟通的处理上老师和家长往往把握不好方法分寸,这是因为角度不同。
   家长发现了问题告诉老师,老师往往会觉得那是责难和批评,换位思考一下,对方无非是想告诉老师这样的方式不妥,能否换一下。
   而老师发现问题告诉家长,家长有时就会下意识的反应,这老师总是失察冤枉我的孩子。也请换位思考一下,这孩子可不是老师的,她的好坏和老师的人生没多大关系,发现问题指出来是老师的好意。具体教育方式是大人之间可以商量的。
事件中的父母和老师的沟通其实是缺乏的,老师留下孩子爷爷为什么不力争去接去沟通?妈妈为什么不让老师先把孩子交爷爷后,第二天带孩子去找老师?(这个我觉得大多数父母不会这么做的)
孩子死了,再打官司,再要钱也改变不了心痛的事实,不如咱们这些做父母的做老师的都以此事为鉴,反思反醒,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孩子未成年,她的世界观和品德正在形成和塑造之中,所以这时应该正确引导,如果犯错不正确引导的话,等长大成人之后就是品德问题了。”是的,我相信这也是那个老师把孩子留下来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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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wayaya2000 于 2008-5-7 11:14 发表
这么卖力为学校和老师辩护,如果你的孩子这样被学校整死了,你还这样说吗?
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象你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说这番话的,也无法想象自己会说出什么样过头的话,做出怎么样的过激行为。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说过这样的话了。从你激烈的口气中我可以知道你是这个孩子的亲人。那么我只好说抱歉了,我不想跟你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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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1:33 发表

建议你仔细看看原文,狡辩有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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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1:53 发表
是的,老师教育孩子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言传身教,作为老师,连敢于面对责任的勇气都没有,怎么给她的学生言传身教?作为一个老师一定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因为他的手中是千家万户的宝贝,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
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碰上这样的老师啊,可是这样的老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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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1:41 发表
这个什么叫兔爸兔妈的,看来有关这个事件的帖子你都去过了,还不厌其烦地摘抄转贴了这么多,我想请问你一句,你到底是谁啊?你累不累啊?
不累,转手一帖就是了。我还顺便看了看你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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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hanzhiyu 于 2008-5-7 11:37 发表
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工程,不是一般的生产过程,累是肯定的!所以说这是个奉献的职业,如果不能付出,就不适合担任的。但是,教师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真希望将来能够真正出现那种和谐的局面。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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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庭庭妈 于 2008-5-7 12:12 发表
兔爸兔妈:
UID: 65595
注册日期: 2008-5-6
上次访问: 2008-5-6 14:09
最后发表: 2008-5-7 11:20
页面访问量: 0

看来是专门注册了个ID来说话的,累不累啊
都挺关心我的,我真的不累。
我是刚注册没错,可是这个就能说明我是专门注册了这个ID来这里说话的吗?这就是你的思维方式?这样倒是挺累的。
你不认识我,我倒好象是认识你的

[ 本帖最后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4: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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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芸芸妈116 于 2008-5-7 12:42 发表
小鱼妈妈:
请问,如果你是老师,你现在应该怎么做?
很好,总算有人能从老师这个角度考虑问题了。
如果我是那个老师我可能也会一躲了之,没看到外面一片喊打声 ,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哪怕会招来更多的骂声,总比被失去理智的人打死强。别跟我说人家会理智对待的,不说失去孩子的亲人,看看那些支持着的激动表现...我觉得我再多说两句可能皮也要被剥去一层了
就象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父母,我可能也会象这个刘爸爸一样在博客上发文,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不过估计文采不咋滴不能象刘爸那样吸引这么多眼球。不过我是不会同意老人将花圈放在学校门口的,这件事情有点出格了,反对者尽可能批斗我,我保留我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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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2:56 发表
居然还笑得出来。
头一次在讨论这个事件的帖子里看见个呲牙的笑脸。
为什么笑不出来,我本来是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你不愿意看见我的笑脸,我不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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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7#lucyhe 的帖子

谢谢理解,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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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2:38 发表


所以说学校有责任、校长有责任、政府教育部门也有责任;教育体制、教育理念的失败。选老师的条件应该比选局长的条件高得多。
这个话题比较大了,是深层次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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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子祎妈妈 于 2008-5-7 13:15 发表
就算孩子有错,可是你们谁敢说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没犯过错误?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犯错误再改正错误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成熟的,孩子犯错误很正常,身为师长就是帮助他成长的,对孩子的错误这么大惊小怪兴师动众,给小小孩子造成的心理压力有多大?教育有教育的方法,不能因为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就不承担责任,她用错误的方法导致了错误的结果,她因该承担自己的错误。那些恶毒攻击孩子的人,你们的良心还在吗?你的孩子就从来没犯过错误吗?!!你的教育就是无暇的吗?!!一楼的那些混帐话,真不是人说得出来的!!!
是的,老师肯定应该承担责任,在良心道义上的谴责会让她不得心安,她一辈子都会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的,但是如果她的心理压力让她无法承受也选择跳楼,不知道这里的爸爸妈妈又会如何?不会是很高兴吧?但是其实感觉一些人的言语就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
不知道我之前说孩子品德有问题的话算不算恶毒攻击孩子,经过JIMMY妈咪的指正我已经承认错误了,在这里我再向你认个错。
其实如果不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孩子犯下这样的错误,家长被老师叫到学校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倒是很赞成楼上某位的意见,碰到这样的事情老师不可以家访吗?为什么总是让家长到学校来,一副高高居上的样子?
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老师们改了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再动不动让家长去学校,那倒是我们的福气了。(不敢贴笑脸了)
一楼转贴的那些攻击孩子及其家人的话确实有点混帐了,不过,攻击老师的混帐话可也不少,都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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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3:19 发表
新手也好,老手也好,都有发表议论的权利,但是要说自己的话,转贴别人的言论,而且有选择地转贴别人的言论,是不是有这个必要。
   另外,你可以查我们以前的帖子,自己却又是刚刚注册的,不得不让人猜想是个马夹。
  还有,真心讨论希望合理解决这件事的家长,相信是不可能在这里用笑脸来调节气氛的
我们不是在辩论吗,辩论的一方当然有选择地选择那些对他有利的言论贴上来,不过,我自觉已经公正了,别人反驳的话,刘爸的回复我不是都没有删吗。我是刚注册,我在这里是个新手,不代表我就不会查旧帖,你爱猜想那是你的事。
关于笑脸不笑脸的事情不用多说了,该笑的时候我还会笑的,不过不会对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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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3:48 发表

你不要混淆是非,看到现在,就看到冷血的人在攻击已死去的孩子和已经伤痛欲绝的父母,攻击那位老师的还是比较少的。如果你真的是如你自己辩驳的那样,就请呼吁有关部门拿出真相,请那位老师出来,作为她曾教过的学 ...
你反正就说我在搅局好了,用这些字眼批驳别人就真的证明你有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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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boshun 于 2008-5-7 13:27 发表
教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之名,但看看这位小老师的行为,喜欢把小事扩大化地处理,可能对某些孩子有收效,但她这么做对胆子小的孩子来说,这样的老师只能用两个字形容,就是“恐怖”(家长来校五六 ...
是的,这样有理智的话多多益善,才有利于大家沟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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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jasmine 于 2008-5-7 13:35 发表
所以总起来说你还是觉得老师做的很对罗?
间接或直接导致人死亡,那是没有关系的。反正我自己要活的好好的。
而刘爸的发泄和索赔就是很卑鄙的,是为你所不齿的。对吧?
你好冷静,不,好冷血
你还是别说话了,不管你是谁,为了谁说话。
总之,你可能过的很好,不管发生什么。佩服你!!!
你是领导吗,这么容易帮人做总结?
你这么说我不觉得你自己也是很冷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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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ouse-mami 于 2008-5-7 13:53 发表

这种话就说明你没水平了!人家家里离汇师近不近跟你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我只是看她说我是新手想跟她套套近乎,水平确实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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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ouse-mami 于 2008-5-7 13:55 发表

我们没看出来他(她)冷血,倒是感觉你真的是冷血!
要不要发一个投票帖,看多少人认为我冷血。别一口一个我们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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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4:00 发表
不用投票表决了,你没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了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用你的每一句言语已经把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了,所以你后面的狡辩已经没有用了。
什么真面目暴露,什么狡辩,引起公愤,整个一文化大革命。不要说这些空洞的攻击人的话,好好说话不行吗。晕死,这还算在朋友口里那个干净的网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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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8#jimmy妈咪 的帖子

你的感觉真准,不过没准下回上来的是爸爸
我是受朋友推荐上来看的,朋友教了我很多,所以我知道怎么查旧帖。田林四小的事情我也早就知道了,看讨论基本上是一边倒的,感觉那个老师压力肯定也很大,所以想上来说几句。
谢谢你能平静地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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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jasmine 于 2008-5-7 14:15 发表
呵呵,回的还挺快的
你是专业在这里主持公道的吗?
你自己的孩子出了同样的事情,你再回来说吧,如果你还能说得出同样的话,那才不是狡辩
枪手就枪手呗。为自己辩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总不能让钟老师也跳楼吧?况且人家说不定现在好着呢,干嘛要跳楼?要自责?要为自己辩护?
不是枪手,这么说话觉得仍然很冷血。人已经死了,在别人悲痛的时候强调自己是多么道德,不知道这是哪门子道德
我象主持公道的人吗?你们“正义方”的唾沫快把我淹死了。我第三次声明:如果我的孩子出了这样的事情(很遗憾,老是要做这样的想象)我不会如此冷静,可能象刘爸那样开博诉说不公,但是我绝不会把花圈放到学校去。明白了吗?我拒绝第四次想象了。
那你认为我是谁的枪手?听你的口气你认为我是钟老师?我自己先晕一下。
我哪里强调自己多么道德了?哪句话麻烦你指出来。今天说得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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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4:19 发表
发现没有,有人在自言自语,自己和自己对话,真好玩
你不会认为JIMMY妈咪也是马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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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4:29 发表

你可以无数次的想象,刘家的那种行为也是无奈之举,在申述无门,心里一团疑惑的时候,能怎样做呢?请你给个可行建议,否则,就请你不要再。。。。。。
去法院告他们不作为,告他们隐瞒真相,找媒体暴光。其实光网络上来看支持者已经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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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跟出口伤人的人对话。希望这些人都尚未做父母。

枪手跟马甲是一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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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和你们意见不一致就说别人是枪手,马甲,疯狂出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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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3#娇娇小龙女妈妈 的帖子

什么前后矛盾,请你说话要有证据。你说我是马甲,那么我的真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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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我支持他上法院告和不支持他放花圈在校门口有什么矛盾的吗?
我同情老师的处境,理解她现在躲起来不和孩子的亲人接触的行为。反对大家失去理智地责骂她,认为她罪该万死。她只不过错在教育方式。我个人认为她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有理不在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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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你们两个马甲怎么自己就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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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3#jimmy妈咪 的帖子

你也骂我几句吧,和我划清界限,省得有人恶心吃不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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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4#轶轶羊 的帖子

这个观点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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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又看了几个帖子,发现在那里只要观点稍微有点不一致就被按上”马甲“,”枪手“之类的名号。真是服了这些人。我现在也怀疑起这里言辞激烈的几个人是不是枪手,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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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ellenMM 于 2008-5-7 16:20 发表
不管刘爸爸采取什么形式为自己的女儿讨公道,我都在心里支持他,不管是理性的还是偏激的,不管是扛着花圈坐在校门口还是跑到CCTV---坚持到现在不崩溃,已是不易,哪里还能像作壁上观的人一样,头脑冷静,思路清晰,口齿伶俐,谈笑风生,自鸣得意到难以抑制处,还要露出暴牙幽默一下
头脑冷静,思路清晰,口齿伶俐,谈笑风生...这个我怎么看都觉得好象是在夸我呢,你不会是我的马甲吧,再露暴牙笑一下
提醒我了,一定要把这个帖子收藏起来,留着日后慢慢欣赏。自己当初是如何伶牙利齿舌战群儒的,哈哈。
有人要恶心的,请自备痰盂,别怪我没提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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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rles妈妈 于 2008-5-7 16:36 发表
孩子在校坠楼,校方肯定是有责任的。
女教师留下孩子命父母前来的教育方式是造成这起惨剧的起因,不可取。
那些培训人民教师的师范院校应该把这个事件作为案例写进教本,引以为戒。
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发生了。 ...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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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6#轶轶羊 的帖子

你是少数几个头脑冷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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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K妈妈 于 2008-5-7 17:04 发表
我很佩服你的勇气,能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自己的想法,我也很赞同你的(也许太晚了),刘爸爸完全应该在谈判不满意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只有做了才能说法律会不会公正地对待老百姓,而且上了法庭事情才能公开,媒体才 ...
是的,我也是这个意思,不过我说的话可能让某些人听着觉得刺耳,所以才引来这么多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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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卖兜他妈 于 2008-5-7 17:16 发表

别人是不是马甲我们不管,但是这位穿着兔毛马甲的所谓爸妈真是让人感到厌恶。
所谓主持公道,你还好意思说出口。你如果家里也有孩子的话,你就应该理解作父母的心情,你就应该知道公道自在人心!
刘爸爸的blog看的我眼泪都落下来了,将心比心,这样的人间惨剧换了谁都无法冷静,但是刘爸爸还是很理智,很公正的在求得自己的一点点权力,知情权,申诉权,以及一切可以告慰孩子家长的权力。可是结果呢,我去顶刘爸爸的blog,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去顶,都能用微弱的力量帮刘爸爸喊出微弱的声音:还我孩子,还我公道!!!
这位兔毛马甲爸妈,希望你的孩子(不管你现在已经有的,或者今后将会有的),不要碰到这样的事情!
卡嚓,拍下来,又一个话不答意的人。
说实话我也最厌恶那些激动起来只会用诅咒别人的孩子来发泄心中不满的人,非常厌恶,请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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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cy妈妈 于 2008-5-7 17:21 发表
好老师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放弃,倒是不好的老师想找各种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不作为。
相信家长们都不希望老师放弃自己的孩子一心扑在工作上,这是不现实的,不人道的,学校也不能以这种标准来衡量老师的好坏。
相信这个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小孩子有缺点指出来帮助改正,没有错,但是方式不对,推及他以往经常叫家长报道,同样是方式不对,只不过看起来大家都不敢说,没有给她改错的机会,这次酿成大祸,不能再不说了,同时也是对其他老师的警示,要注意方式,方法。多和家长沟通不意味着一定要家长上门来报道,现在方式很多,电话,短信, 还可以书面形式交流。不在一时三刻。当然可能这样学校要给班主任老师多报些电话费。
说得太对了,看来平时生活中如果碰到这样的老师,家长还是应该及时跟她沟通,不能只是一味地唯唯诺诺。这次事件,如果老师们能从中吸取点教训,那也是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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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3#晴晴的妈 的帖子

是的,是的,说得很对。
不过,我提醒一下,如果没有我在前面做炮灰,你的这些言论是要遭没顶之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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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ml 于 2008-5-7 20:20 发表



你这位北方的小兄弟,怎么还在这里瞎白呼,拜托上别家去搅和面去吧.

你的行为太丢我们东北男子汉的形象了.

难道这位老师是个北方人?
你这位北方大老爷们眼神好象不太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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