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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引用:
原帖由 福星高照 于 2008-5-7 23:04 发表
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种痛楚定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兔爸兔妈冷静地看这件事,他的观点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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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下去了,请求旺旺爸爸把某个人的言论屏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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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ngerb 于 2008-5-7 23:23 发表
类似这类事情, 我相信教育局一定有解决的程序,似乎现在处在双方拉锯中. 就好象我们出了车祸,当事双方肯定也是按照程序办理,先是调解, 公安局会调解2次, 不行就到法院. 我感觉此事最终还是会上法院的, 但是上法院, 我感觉对刘爸爸未必合算. 真的,未必合算. 还是着力于与学校谈判, 与教育局谈判比较好, 最好能有专业的律师帮忙
是啊,这些话才是真心为刘爸着想。哦,不对,我一说这话更象枪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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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王嫣然 于 2008-5-8 08:41 发表
实在看不下去了,请求旺旺爸爸把某个人的言论屏蔽,谢谢
我的言论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尽可以指出,旺爸如果听了你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是旺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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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的语调一直很统一, 记得前一阵冒出来的什么世俗人等等ID的腔调吧? 没有对遭受失去女儿家庭的同情, 没有对死去的孩子有一丝伤感难过, 就在那里不停地勤快地发出一些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论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好去换个ID再来胡说八道了. 还居然数次用笑脸, 无耻的枪手! BS, 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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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土伯 于 2008-5-8 02:45 发表

是五毛?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言的权利
五毛是哪位,又是我的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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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1#兔爸兔妈 的帖子

你的目的也太明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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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1#兔爸兔妈 的帖子

如果说刘BB处理事情的方式有待商榷,那你表达自己意思的方式也是有待商榷的。
就像钟老师的出发点本是为了孩子好,只是教育方法上存在问题一样。
既然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又何必这么强调个人的与众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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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lairez 于 2008-5-8 08:45 发表
枪手的语调一直很统一, 记得前一阵冒出来的什么世俗人等等ID的腔调吧? 没有对遭受失去女儿家庭的同情, 没有对死去的孩子有一丝伤感难过, 就在那里不停地勤快地发出一些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论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好去换个ID再来胡说八道了. 还居然数次用笑脸, 无耻的枪手! BS, 没有人性.
我也来总结一下,那些所谓的眼睛雪亮的“群众”对别人的不同意见或者视而不见,或者强按枪手的罪名转移视线,不然就做跳梁小丑把对方痛骂一顿,诅咒一番,意图一言以蔽之。最后没招使了就是招呼LD封ID,我真的很同情你们。
不怪我的言论看上去有点可恶,这都是你们这些叫嚣的人逼出来的,说实话我觉得很讨厌
“没有对遭受失去女儿家庭的同情, 没有对死去的孩子有一丝伤感难过”?我如果没有,难道你有吗?我说我同情她们,你会说那是鳄鱼的眼泪。我说我为此感到难过,你会说是假仁假义的。对吧,对于你们这些一开始就戴上有色眼镜的人,多说真的是浪费。
骂人的话还请你自己收回,对别人生气那是在惩罚自己,对健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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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翰翰妈 于 2008-5-7 17:48 发表
有些人大家不要去睬他,当他空气。
是的,大家不理他,真是够自以为是的,还舌战群儒? 大家都为刘家痛心的时候,他还上窜下跳,一副小丑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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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小鱼的妈妈 的帖子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你知道刘爸刘妈很年轻吗?几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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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airez 于 2008-5-8 08:45 发表
枪手的语调一直很统一, 记得前一阵冒出来的什么世俗人等等ID的腔调吧? 没有对遭受失去女儿家庭的同情, 没有对死去的孩子有一丝伤感难过, 就在那里不停地勤快地发出一些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论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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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llarzhang 于 2008-5-8 09:03 发表
如果说刘BB处理事情的方式有待商榷,那你表达自己意思的方式也是有待商榷的。
就像钟老师的出发点本是为了孩子好,只是教育方法上存在问题一样。
既然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又何必这么强调个人的与众不同呢?
是的,谢谢。我同意接受你的心平气和的意见,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能被接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其实,是大家都很激动,根本听不进去。我现在是被逼着发表自己的言论了,我的思想已经不受控制了 。我没有与众不同,只是你们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很多人不敢进来发表自己的观点罢了。因为这里的气氛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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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现在开始休息,休息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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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刘爸爸博克中的答复:
刘爸爸您好,首先对您家庭的遭遇的表示深深的遗憾并对事故责任方的不负责及极其不人道的做法予以谴责,我是一名20几岁的青年还不能真正体会到做父亲的那份责任和感觉,看完您所有的文章后很有感触。希望以下我身边的事例会对您接下来的谈判有所帮助。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们班级也发生过学生坠楼事件,当时好象是97也不知道98年。事发后校方第一时间将事故的责任人(当值教师)交与警方并在学生当中调查取证,最后认定为学生受教师言语刺激后情绪上产生波动跳楼死亡。当时的教育体制与社会大环境的经济体制应该说就现在来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从而就您的悲剧反映出人性的丑恶与善良面产生了鲜明的对比。当时校方的处理方式本人觉得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即:校方赔偿20万人民币(对您文章中提到校方表示经济赔偿20万感到诧异,毕竟10年前和今天的20万实际意义上是有本质差距的)并承担一切学生的丧葬费用,在事发后的第1个星期五全校停课半天,在学校大厅为死者举行简易追悼会(除与会人员,其他同学在上午上完课后全部从边门离校。当然西宝兴路的追悼会还是要举行的),全校教师(包括当值教师)与学生代表与会,校长主持并致悼词,当值教师在会上致歉(后来听说此教师被调离了,具体怎么处理当时还是学生的我不是很清楚)。当时我记得死者家长由于情绪失控还抽了校长2个耳光,校长也只是一味的安慰死者家属,并没有表现出不满。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看完您的文章确实很气愤。在此希望此事件早日有个圆满的结局并对小刘同学表示深深的哀悼,希望她一路走好!同时希望您全家节哀顺变,相信老天是长眼的!真理还是存在的!广大网友在精神上永远支持你!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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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有类似性, 学校的处理水平怎么差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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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帖子的各位同志都冷静一下,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刘BB出点子”上,而不是互相攻击。
大家的支持和有效的方法才是刘BB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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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0#努努妈妈 的帖子

问题是现在没有结论说孩子是跳楼死的?(这也是别人指正我的).
如果孩子是跳楼死的,这种方式双方应该都可以接受吧。(当然赔款额应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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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无银三百两 今天有个很好的注释, 请参照#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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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刘爸博客

真      相(八)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内心的痛楚也在增加,这痛楚不是来自谈判,而是来自女儿,女儿已走多日,却依然躺在那冰冷的地方,不能安息。一七了,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到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开始干涩的脸庞,看着女儿被蒙上的双眼(女儿到死双眼都是睁着的,医院的医护人员都知道),心中的痛楚在一点点加深,泪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女儿不能安息,爸爸又怎能安心呢?对着女儿默默的承诺:“爸爸会尽快的,爸爸会尽快的。”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王沉思片刻说:“可这个数额很难,你知道,政府出钱是有原则的,旧车坏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修,但再便宜的新车也不能买。”我说:“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老师不是说捐款也要满足吗?”王说:“刘先生,物质补偿只是一种,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呀!”我问:“精神补偿?怎么补?你还能把我女儿追认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那倒不能,但我们可以给她的评价高一些。”真让我恶心,我对王说:“王局长,你要是以为我为了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不信咱们可以这样,你把我要的数给我,签字的时候你找一所偏远地区的贫困学校,我当场以我女儿的名义捐出,怎么样?”无语。我还告诉了王副局长,我和爱人本想将女儿的眼角膜捐出,这个六院ICU医生是清楚的,但由于时间过长,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我还告诉王副局长,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我还要向市里放映。而王副局长有持无恐地说:“你去市政府又怎么样呢,他们还不是给区政府打电话说,你们那儿出事了,来人处理,我们开车把你们接回来,你再去,还是这样。”想必王副局长对我们的对话还记忆犹新,不过忘了也不要紧,王副局长总还能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吧。

    王副局长又是那句我们再研究研究。这其间还有一事我觉得值得一提,在说到事实过程时,对方根本不认可,但在对钟晔评价时,他们却将钟晔笔录中关于最后二十分钟的说法作为事实依据,说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当即指出:“单凭一方的陈述不能成为事实的依据。”我曾打电话给孔副所长,要求对钟晔做测谎鉴定,孔的态度很明确:“没这个必要,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我真的不明白,无法认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技术来加以认定呢?当然,即是钟晔没有说谎,我还是要求她必须当面道歉。毕竟女儿是被她留下,在只有她一个人看护的情况下出的事。

    但我隐隐的感觉到,对方什么都不会答应,他们在拖时间,拖得我们心力憔悴,拖的我们不堪重负,到那时一切都好解决了。而在我心中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怕拖,是因为女儿,女儿一天不送,我的内心就会增加一分的痛。女儿的面孔,女儿睁着的双眼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也许很多人会说:“不能送呀!那是筹码!”可哪一位父亲没有对孩子的深爱?哪一位父亲愿意女儿永远躺在那冰冷的地方?哪一位父亲又能忍心拿自己的女儿当作筹码?不能!不能!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不能再让已经不明不白死去的女儿在受这尘世的折磨。于是我暗暗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一个让我也许一生都背负屈辱的决定。

    4月18日,谈判已是毫无疑义,老样子,对于过程,责任等等一概不认。王副局长在决定了最后的赔偿金额后说:“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不行我就回去汇报,换别人再来和你们谈,但还会是一样。”是的,还会一样,那就是无休止的拖下去。于是我愤怒的说出了我的决定:“你们听好了,我告诉你们,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什么好谈的了,你们起草吧,你就是只给我一分钱我都和你签,把我的女儿好好地送走。但是你们记住了,仇恨没有化解!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要有我这样的经历。”说完,我起身离开了会场。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同意签这样的字。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不签字,这样拖着,他们就不会开追悼会,就不会给孩子致悼词,给孩子一个正当的评价。也许有人又会问,那你自己开追悼会不就行了,那样的话,没有学校的悼词,没有正当的评价,甚至可能没有老师敢来参加,尽管有很多老师喜欢女儿。每个人的心态都不一样,对我来说,让女儿安静的离去,比什么都重要,让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告别,同样的重要。

    女儿将会有一个完整的句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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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刘爸博客

真    相   (一)



    关心上海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的广大朋友们,我是孩子的父亲,从今天起,我会将事件的整个真相陆续地告诉大家。

   2008年3月18日17点10分,这一刻对于我的全家来说凝固了,那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这之前,校方要求学生提供竹类盆景装饰教室,我女儿等四人一组共同购买了一盆文竹.班主任钟晔认定他们买的文竹盆景与其他学生买的价格有差异, 为此, 班主任钟晔于3月18日上午9点多当我女儿面给在北京的我打电话,说: “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你是不是不在上海?” 我说:"是的,我在北京.这样,等我回上海后找您解决.”钟晔说:"那好,再见.” 同日上午11点左右,在嘉定上班的我爱人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今天请你自己来学校接孩子,和孩子当面解决问题.” 爱人说:”我在嘉定上班,临时出来没有交通,只能下班时坐公司班车回市区,时间太晚了.而且当天的工作已安排好,不能放下不管.能不能在电话里沟通,或者我明天请假来学校?”钟晔说:"刘凌波他们买的文竹虚报价格,比别的同学买的贵很多.我问了他们,他们说是刘凌波出的主意.你来学校接她,当面解决.你到底什么时候能赶到学校?”爱人说:”我下班到学校起码7点左右,太晚了.”钟晔说:"我等你,刘凌波被我留在办公室.” 当天下午3点左右,钟晔打电话给刘凌波的爷爷,说:”你是刘凌波的爷爷吗?”爷爷说:”是.”钟晔说:"刘凌波犯错误,被留校,你3点半放学时不用来接她.她妈妈来接。”爷爷说:”噢.”



   下午放学时,钟晔将刘凌波强行滞留在她四楼办公室,至出事时仅钟晔和刘凌波两人在办公室,并无他人.下午5时10分左右,一名体育老师发现孩子坠落在楼下水泥地上的血泊之中,后叫其他人一起用平板车将其送至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下午5点半左右,我爱人在回来途中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请你赶快去医院,孩子摔了.我正从学校赶往医院呢.”爱人问:”孩子什么情况?”钟晔说:"孩子在医院,我还没看到,不知道什么具体情况.” 5点45分左右,爱人再次打电话给钟晔,问:"你到医院了吗?孩子到底怎么样了?”钟晔回答说:"脑部受伤,要马上动手术,情况危急.”等爱人赶到医院,看到孩子已是血压,呼吸全无,心跳停止,双眼瞳孔完全放大,回天无力了!这就是事件发生的全部真实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孩子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然据知道内情的人透露,校方和教育局电话给医院院长,要求医院一定要先救活孩子,这样一来就不能算当场死亡,可以给家属一个接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更能让校方和教育局展示他们积极救助的人道主义一面,院长于是下死命令要求务必先救活孩子。对于我和家人来讲,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点,但哪怕就是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说救呀!于是医院组成了20余人的手术小组,终于使孩子得心跳恢复,在我国没有脑死亡,只要有心跳就算活着,这对于一个刚发育的孩子的机体来说并不难。晚上10点我赶回了上海,手术的结果是:开颅手术,脾摘除,一侧肾摘除,全身多处骨折,输血3000毫升,相当于换了一遍血,这样的结果不难想象女儿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正如主刀大夫手术下来后对我说:“想听实话吗?一塌糊涂,没有任何希望。”

    于是有了那撕心裂腹的24个日日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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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已经走了,为什么不让带着微笑走呢?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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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已经走了,为什么不让她带着微笑走呢?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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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6:40 发表
刚才又看了几个帖子,发现在那里只要观点稍微有点不一致就被按上”马甲“,”枪手“之类的名号。真是服了这些人。我现在也怀疑起这里言辞激烈的几个人是不是枪手,马甲。
你不要觉得委屈,看看你前后的发言就可知你的矛盾在哪里,人家之所以安你“马甲、枪手”之类,也是事出有因,真为刘家好,就支持刘家,支持真相,其他的废话就不要多说了,也不要往刘家的伤口上撒盐,希望你用你自己的真心去理解这件悲哀,现在不是打嘴仗和扯皮的时候,而是真心的为刘家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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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ollarzhang 于 2008-5-8 09:19 发表
请关注帖子的各位同志都冷静一下,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刘BB出点子”上,而不是互相攻击。
大家的支持和有效的方法才是刘BB最需要的。
其实刘爸爸的宝贝已经去了,还有什么办法能使她复生吗? 刘爸爸这样,只是要给女儿一个交代,说得穿一点,如果学校一开始就态度诚恳,道歉+赔偿,该做的全做到位,家长再愤怒再伤心,也不能真把钟给杀了.
唯其学校一开始就生怕承担责任, 躲躲藏藏, 还联合各机关媒体封锁消息, 才引起刘家人的愤怒,才引起各为BBMM的关注, 才现在闹得事件越来越大. 信息社会,本来就已经不是能够封锁得了的时代了, 还来老一套, 网民们愤怒的与其说使钟的粗暴教育,还不如说对学校、律师、教育局的和公安机构在一个普通事件中恃强凌弱的做法激起了公愤。
所以,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一事件,逼得学校深刻检讨,当事老师现身道歉,我觉得刘爸爸所要求的不外乎这些了,至于赔偿,多少个亿也赔不回刘家的女儿, 200万只能表示一下学校的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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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9#努努妈妈 的帖子

是呀,我们要的就是那个“说法”。
老师、学校、派出所、青保办、教育局,还有那个什么狗屁律师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那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啊,不是一斤菜,怎么谈来谈去,就谈个价钱呢?
相信这句话“兔爸兔妈”也是同意的。

[ 本帖最后由 dollarzhang 于 2008-5-8 10: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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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讨论的,在学校出事就是学校的监护人职责没有做好

是谁一开始就掉转方向,把这个监护人的职责抛诸一旁开始讨论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

这个掉转矛头的人真是险恶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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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5-6 14:52 发表
1楼说那些话的人,随便出来一个吧.
大家捐200W,你去跳黄浦江吧.
顶,帮他爸妈换套房子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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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流着泪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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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局最在意的就是赔偿费用了,所以一上来就顶着这些不放,而唯一能让他们感到肉痛的也就是钱了,生命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要他们赔偿才让他们难受了!
可悲的教育系统!!!

[ 本帖最后由 努努妈妈 于 2008-5-8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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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阳光妈妈 于 2008-5-8 10:05 发表
有什么好讨论的,在学校出事就是学校的监护人职责没有做好

是谁一开始就掉转方向,把这个监护人的职责抛诸一旁开始讨论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

这个掉转矛头的人真是险恶之极!!!
同意,而有些人将良知抛在一旁,追捧这些所谓另外的观点,真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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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二)

   

   24个夜晚,24个撕心裂肺的夜晚就这样在女儿的所谓的挽回的生命体征下开始了,那一夜,我第一次在ICU的病房里远远的看见了术后的女儿,她静静的躺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头被厚厚的纱布裹着,我的心开始剧痛,才分别短短的2天,天性活泼的女儿却成了如今的样子。恍恍惚惚地走出病房,看见了悲痛欲绝的父母,一时间苍老了许多,我紧紧地握住了他们说:“你们还有儿子!你们还有儿子!”

   随着心痛的增加,心中的愤怒也在增加,因为事情发生到现在,我的家人包括我都还没有见到这个姓钟的班主任,那么多老师(学校的,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都在,可唯独少了这位今天一定要和孩子的母亲谈一谈的班主任.而且从此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就连孩子最后的告别追悼会也没有出现).于是我开始问学校的校长要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我有权利从这个最后唯一和女儿在一起的班主任嘴里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然而没有人告诉我,学校的刘校长自始至终对我说的都是不知道这个老师的下落,但是她从第一天就承诺过我:”钟老师迟早会面对你,她也必须面对你们”谎言就这样开始了,而更多的谎言还将继续.

   3月19日上午在学校找不到钟晔,甚至连刘校长也找不到后,我开始向各报刊媒体寻求帮助,于是记者们纷纷来到医院,作为父亲我向他们讲述了我所知道的全部过程(见真相一),晚报19日刊登了,电视台19日播出了,晨报20日刊登了,东方早报20日更是以头版头条刊登了.我本以为这是给女儿讨回公道的开始,可是我错了,这个开始一开始就被扼杀了,21日后很多的几乎所有的记者就都开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我们刊登了消息,但是我们受到了某些部门的极大压力,命令我们不得再刊登或炒作此新闻。”太可怕了,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我的面前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堵墙,一堵披着华丽的慈善外衣,而满腹虚伪和谎言的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堵墙离我越来越近,直至最终脱去华丽的外衣毫无羞耻地走到我的面前。

   3月19日下午3点我和爱人第一次走到了女儿的身边(从这一天起,每天只能探视半小时),第一次近近的看到了女儿毫无血色的脸庞,女儿一动不动,全身插满了管子,所有的所谓生命体征都是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着,毫无自主。走出监护病房,我满脸泪水的和爱人说:“女儿昨天已经走了,现在只是人为的,从今天起我每晚在病房门外的楼道里守护,祈求奇迹的发生,没有奇迹,也算是我一个做父亲的陪伴着女儿走完她的最后人生。”爱人说:“白天我守候,我们一起给她力量。”

   随后的几天探视,女儿没有任何的好转迹象,一位好心的医生对我们所说的话倒是意味深长:“我们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也要想开些,有些事你们也许以后会知道,我们这样做也是没办法。”他们做了什么呢?这也许正印证了那位知情人所说的“务必先将孩子救活”的命令。医生们又怎知道我们的想法:哪怕是你们只给了孩子亿万分之一创造奇迹的可能,我们都要感谢你们。

   在这期间我一再要求校方让钟晔出来,我们只想知道为什么留孩子,又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到出事近3个小时老师居然没给她吃一点东西(手术后医生告诉我们,由于手术需要把孩子胃里的东西导出,可胃里什么也没有。)。这到底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刘校长只是一味地说:“我们已经报了警,警方会调查。”我于是找到了负责调查的田林派出所的孔副所长。孔副所长说:“如果你是来报刑事案件,可以告诉你已经排除刑事谋杀。如果你是报治安案件,也可以告诉你,属意外事件,不予立案。”我问:“你们通过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回答:“通过刑侦勘察,当事老师和一些同学的询问笔录。”我问:“既然是询问,总不能只问一方,听一面之词,为什么这么多天了,没有询问过我们,钟晔和我们通过那么多电话,为什么不听听我们的?”回答得确是冷漠之极:“没有这个必要。”我问:“人命这么大的事,你们的结论只是口头的,没有书面的?”回答:“是的。”我又问:“我想看一下询问笔录,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总应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回答:“不可以。”我不可以看,然而校方和教育局却可以看,因为在后来的谈判中,他们对笔录的内容一清二楚。我再一次感到我面前的这堵墙是多么的厚。我对孔副所长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的没了,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个说法?”无语,冷漠的无语,然而并不只无语是冷漠的,后来的行动则更加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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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三)



    不能看笔录,当然也就无法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对于“意外事件”的论断,我又特意的询问过警方:“什么是意外事件?”回答我说:“就是除他杀以外的其它可能。”我问:“自杀和意外失足坠楼都算吗?回答:“是的。”我又问:“那你们得出的结论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警方回答说:“当时只有小孩和钟老师两个人在楼上,没有目击者,而根据现场的勘查,我们无法判断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都有可能,因此我们只能定为意外事件”真不知道我们国家人民警察的刑侦能力原来是这样,或是要隐瞒什么?我不得而知,不好妄下结论。

    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又找到了刘校长,我们提出要钟晔出来当面说明情况,毕竟是她非要留下孩子多晚都要当天解决,而且又只有她和孩子在一起,我们有权利知道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发生了什么事情。刘校长的回答是:“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儿,而且这样也不安全。”这时候他们考虑的确是老师的安全,试问,出事前又有谁考虑过我女儿的安全?无语,当无法回答时就是无语。我们甚至提出可以让警方保护她出来,或者我们七十多岁的父母去见她,这样总安全了吧。我们只想她当面告诉我们,到底怎么回事?可是还是不行。这之后陆陆续续一些说法都出来了,有的说钟晔被保护起来了,有的说她疯了,住院了。等等。我对校方的说法是:“如果她疯了,请拿来医院的证明,我们可以不让她出来,但同时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们四个老人,还有我和爱人,这么大的悲伤和痛苦,我们都还没疯呢,她年纪轻轻正当年,如果心里没鬼怎么会疯?”还是无语。

    每天都在期盼着探视的时间,又害怕看见缠满纱布的女儿,不愿女儿再受这种煎熬,但又决不愿放弃女儿。始终的愿望就是女儿能活下来,哪怕是终身残疾,哪怕是终身植物人,只要活着,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就是寄托。为了女儿,我牺牲了一切,8年了,我放弃了到手仕途,已成的事业,唯一的心愿就是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女儿在英国上学的时候,老师对我说:“你的女儿真的不一样,天资很好。”为了这个,我甘愿放弃一切。女儿生性开朗活泼热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变得越来越阳光,在这里我根本就不屑去驳斥那些说女儿性格有问题的人,凡是见过女儿的,包括四小教过她的老师,都知道她是什么性格。然而现在女儿却一动不动的躺在了病床上,生命体征一天比一天的衰减。而我这个做父亲的确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又到底发生了什么。

    校方和教育局不管是真心救治也好,是展示形象也罢,目的也许不同,但目标却与我们不冲突,毕竟作为父母,我们希望孩子能活下来。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孩子从入院起,就再没有过自主的心跳,血压和呼吸,瞳孔始终放在最大,生命的这四大体征始终如此。华山医院的专家和北京的专家都来汇过诊,结果一致认为没有希望。

    每天夜里躺在病房外走廊的地上。天天为女儿祈祷,向菩萨许下了无数的愿,期盼奇迹的发生。这期间有不少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老师陪伴过我,“青保办”,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顾名思义,应该是保护青少年的机构吧,然而我又错了,这哪里是什么保护青少年的组织,我应该给它改个名字,叫“师保办”,而且这个“师保办”在后来和我的谈判中发挥了了不起的作用,他们的“变脸”要比四川的国粹不知道要强多少。从这当中一些好心的老师中,我断断续续的了解到一些事情的经过(我无法判断是真是假):钟晔当天留下了三个孩子,他们是一起犯的错,原因不清楚,其中一个孩子3点半家长就接走了,另外一个孩子4点50分家长也接走了,之后就剩钟晔和我女儿两个人在办公室,直到5点10分事发,谁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据钟晔在派出所说,她和孩子在办公室,孩子做完作业就写小说,钟晔看了孩子写的小说还夸了孩子,孩子还挺高兴,之后要上厕所,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连普普通通的老师们都知道了笔录的内容,而我却不能看,不能知道。社会主义法治呀!看来就是为我一个人制定的。这回应该是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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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  (四)



    虽然没有官方给出的正式认定,但从各个方面汇总来的消息(当然无法证实),使我勾画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下午4点50分,另外一个孩子被接走了,钟晔回到了电脑前,女儿在写小说,5点左右钟晔走过来看女儿的小说,看后夸奖女儿写得很好,是个写作的料,女儿很得意,5点5分,女儿要求上厕所,于是去厕所,进出上厕所3分多钟,5点8分多出来厕所后(教育局方面称,刑侦勘测到了女儿进出厕所的脚印,学校教育局也是当事方,他们笔录,刑侦勘测都能看到,我却不能),5点10分莫名其妙的摔到楼下(这一切都发生在4楼)。如果真是这样,显然不像是自杀,可是要在走出厕所后的1分多钟里爬上1米20的围墙,然后再失足坠楼,也太不符合情理,而且我到女儿坠落现场看过,也详细地问过发现女儿落地的老师,包括女儿坠楼的位置,头朝向,姿势等等,确实百思不得其解,既不像自杀,也不像失足坠楼。倒象是一动不动的被人举起后扔下来的,然而这就更不可能了,女儿已经80斤了,有谁(特别是女的)能轻易地把她举起来,而且她还要没有挣扎。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问过刘校长,女儿到底是几点钟坠楼的,她回答说是5点6分,我问怎么得知的,刘校长说,学校有个180度的旋转监控镜头,不能看到楼上,但可以看到楼下地面,因为是旋转的,没有拍到落地的镜头,但当旋转回来后,看到孩子已经在地上了,这时的录像时间是5点6分。这和警方记录的5点10分坠楼有这么大的出入,当然,录像的时钟也可能慢了。然而这一切也太不可思议了。我不是福尔摩斯,真的无法解开这个谜。

    对我们来讲,这就更需要钟晔出面解释了。不可否认,事发之初确实恨不得将她一棒打死,将心比心,有哪个作父亲的不是这样想,如果不是,那还是父亲吗?然而自始至终,我们没有动过校方任何人一手指头。平心而论,我也不相信老师会谋杀女儿,更不相信女儿会自杀(除非老师用语言逼她跳楼)。女儿性格很外向,8年来一直是我带女儿,我深知女儿的心理承受能力。别的不说,仅钟晔当班主任2年半来,孩子和我就被她留下过不下五六十次,大大小小什么事情都留,孩子早就皮了。有网友问为什么留了这么多次还不和校领导反映。我也想反映,可是也担心万一解决不了问题,这个老师以后会整孩子。田林四小有过这样的事例。而且我当时还有两个想法,就是第一,孩子不可能永远在小学,最多一两年,算了。第二,这个老师还年轻,缺少经验,总需要有一个锻炼的过程。我当时确实写好了一封给校长的信,至今还在我的电脑里,打算等孩子毕业后发给校长。下面括弧中就是当时我写的信(

    尊敬的田林四小校长:



   您好,我是贵校一学生的家长,在此我想对贵校老师在教学上的一些做法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我无意指名是哪个年级的哪位老师或是哪些老师,更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想表明一下个人的意见,以供学校参考,相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教育好孩子。

   开学一段时间了,老师每天要给学生留作业,学生每天要认真完成作业,家长要监督孩子做好作业并且签字,这些本都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有意思的事,当学生的作业中有错误的时候,哪怕是只有一个字的错误,老师却要求学生写书面检查(据孩子说全班要有一大半学生写,大队长也一样,做错作业就要写)。更可笑的是,老师还要求家长写条,说明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做错作业,俨然是要家长也写一份检查。这种做法简直叫人哭笑不得,第一,什么是检查,检查是对错误行为的认识,难道学生的答案不对就是犯错误了吗?有谁能永远答对,更何况是孩子。答不对就要写检查,这不是正确的方法,只会混淆学生对错误的理解。第二,我以为家长的职责是监督孩子是否认真完成了全部作业,而不是和孩子一样作一遍作业,否则老师还用批作业吗?更何况有些作业家长也未必会作。 值此敬上!   学生家长  3月2日 )

    我也不明白钟晔为什么这样做,按说女儿学习一直是数一数二,老师不应该这样吹毛求疵,如果班里的所有同学都这样成绩好,那钟晔肯定是上海市模范教师了。事发之后有人告诉我:“知道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没给老师意思.”难道真的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是谋杀,自杀还是失足,我总要面对面地看当事老师的陈诉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吧。况且我认为,钟晔应该负有一定责任,首先是钟晔的做法过于极端,其次是不让爷爷来接,难道爷爷不是家长,不能解决问题?第三,把孩子留这么长时间,不给吃不给喝,这是有违上海市制定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做法,就应该知道自己的看护责任,,孩子毕竟是未成年儿童,出了事情,你总是要负这个责任的。难道这些都换不来一个当面澄清,说声对不起吗?事实是确实换不来,不但换不来钟晔的一声对不起,自始至终也没有换来刘校长,校方或教育局的一声对不起。不但换不来一声对不起,后来发生的事情简直是颠倒黑白,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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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五)



    对了,上一篇还忘了一件事,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3月19号,我们向学校要孩子的书包,校方说书包被派出所拿走了,一再讨要后到22号才由学校把孩子的书包还给我们。既然是派出所拿走了,为什么是学校还给我们。于是我问了警方,回答我,警方根本没有拿走过孩子的书包。那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孩子留下过什么东西?

  “第24个夜晚是那么的难熬,4月10日下午最后看了女儿的各项指标,我知道,女儿要真正地离开我了,我暗暗的告诉女儿,不要怕,那里有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回到家里,一个人为女儿嚎啕大哭了一场,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女儿放声大哭,对天告诉女儿,爸爸为你哭过了,明天,爸爸不能这样了。晚上回到病房外的走廊,守候女儿最后的一夜,24个夜晚,这一夜最难熬。4月11晨,不愿来临的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那一刻天是黑暗的,我告诉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看到女儿还很清晰的脸庞,这一刻我还是倒下了。扶着女儿的车,我为女儿用手机播放了她最爱听的曲子“沧海一声笑”和“回家”,从此天堂添了一份欢笑,人间多了一分思念,愿女儿一路走好,早日回家。”这是我留在网友博客里的一段话,我想不出更能表达我那时心情的话语了。女儿最终的结果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奇迹没有可能发生,没有留下任何的话语,留给我们的只是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女儿走的当天4月11日,我就要求马上同对方协商解决,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愿意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哪怕多呆一分钟。第一次协商如期在下午在学校举行了,然而这哪里是什么有诚意的协商,完全是一场四川“国粹”的表演,坐在我对面那些之前对我说“你是很有道理的,我们是有诚意的”的教育工作者们,一眨眼都成了国粹“变脸”的高手。这不尽使我想起了童年时看过的一部电影《停战协定》,其中敌人在谈判桌前百般抵赖,不顾事实颠倒黑白的场面历历在目,儿时对敌人的痛恨心中尤存。然而我万万也不会想到,若干年之后在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59年之际,这相似的一幕居然出现在了我的对面,而且是那么的真实。但是这一次的失败者可能不会再是“敌人”。

   对面的谈判者包括:徐汇区教育局王华兴副局长,法律顾问成大律师,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王主任(从这一刻起,他们开始真正的履行“师保办”的责任了),田林四小校长刘荣,郑老师,以及派出所方面的警方人员(他们的主要作用是认定一些实事)。

   协商一开始王副局长在同情之后就讲了一个原则:“合理的,政府多少都给,不合理的,政府一分都不会给。”而且是无数次的重复。太可笑了,他们以为我是为钱而来。我也向对方表明了我的态度:“钱我不希罕,它买不回我女儿的命,我要的是认定事实过程,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我也向对方讲了我的一个原则:“不管你千变万化,我就一条,对我家族来讲,仇恨已是事实存在,希望你们拿出你们所说的诚意,化解仇恨,而不是再增加仇恨。”

   我从一开始就一再问对方,我到底是和谁在谈,对方一会儿说是和学校,一会儿又说是和教育局,后几次谈判时又说是代表区政府,总之是变来变去,推来推去。

我们首先提出双方应对事情的基本过程给与签字认定,那就是:“1.钟晔曾分别给我,爱人和爷爷打过三个电话要爱人来校,放学不让爷爷接。2.三点半学校正常放学而我的女儿被留下了。3.事发时有20分钟钟晔和我女儿单独相处4.被留后五点十分女儿是在学校坠楼。”这一基本事实当时被在场的派出所警方予以认定。对于这一已经被警方认定的基本事实对方却根本不予认定。

   王副局长的开场白之后,居然成了成大律师的独家发言:“我们最好不要谈过程,不要谈责任,这对后面的谈判是有好处的。”后面的谈判?不谈过程,不谈责任,还有什么可谈的,难道就只谈钱?太可恶,可鄙!这位成大律师何许人也,我不清楚,让我们从他的话语中了解一下他的人品吧!他一开始就说:“你们要相信,我是凭良心做事情的,我每个月拿他们教育局2千块钱,我不是为了钱的。”一会儿又说:“我懂得法律很有能力,外边140万的宝石捷就是我的,凭我的能力我曾经使公安部通缉的要犯无罪开释。”多么有良心的律师呀!最后一次谈判时私下这位大律师对我的家人居然说出了更为露骨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第一次谈判中,这位大律师还挤尽恶毒语言刺痛我们本已受伤的心。就连对方自己的老师都不得不承认:“他说话是硬了些。”他这样做,以及后来对方的很多做法都好像是对我说:“我们就这样,你打官司好了。”这里我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很多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不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这只是一句空话,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权别进来。”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银行行长(广东开平)侵吞2.5亿判12年,而老百姓(许霆)多取17万判无期。”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刚出生32小时的婴儿要为自己的死承担30%的责任(静安区妇幼保健医院案)”。我不愿意在本已冤死的女儿头上再扣一顶莫须有的罪名(在我看来就是失足坠楼都是冤屈的。这和课间休息意外坠楼还不一样)。而这不是可能,是太可能了,他们能控制言论自由的媒体,当然也就能影响至高无上的法律。(顺便说一下,在过去的两年里,上海已经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都被压下去没被报道,我女儿的事能报出来已是不易了。)用句成大律师的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对我来讲,还有更重要的,打官司要很长时间,我不能忍受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呆上那么长的时间。

   对方连最基本的事实过程都不承认,第一天的谈判就这样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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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六)



    4月12日,第二次的谈判还在学校,对方一再反对在学校,说是不能影响教学,这一点我赞同,正是基于此,我除了3月19日来学校找过刘校长和钟晔,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学校。但是这两天不同,第一是周末不影响教学,第二是女儿在学校出的事。或者去教育局谈,对方断然拒绝。谈判之前我们要求不要再看到那个人什么成大律师,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是在走法律程序,不需要和对方的律师谈,何况他第一天伤害了我们,他来不会给谈判的气氛带来好处,对方同意了,所以谈判开始并没有这位大律师,王副局长的开场白还是那些“原则”,但是谈判的气氛还算是平静,可是就在双方再次谈到事实的基本过程时,这位成大律师大摇大摆的推门而入,会场立刻不平了,我的老人们纷纷冲向大律师,要和他理论(头天谈判老人们没有参加,但听到这位成大律师的言行,都无法忍受)。谈判已无法继续,这时对方的老师们将我和爱人叫出,郑老师直言不讳的说:“这样是谈不了的,你还是直接提条件吧,我们回去研究。”更有老师说:“你就说要多少吧,我们就是募捐,也会尽力满足的。”

    对方所有的人都是这种想法?难道我是在卖女儿吗?他们错了,我要的是公道,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他最多只能代表公道的一点点组成部分,而我要的是:当事人澄清事实,正视事实,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应有的道歉。为此,我们在谈判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提出了四点要求:1。由学校教育局安排女儿的追悼会,致悼词,给与应有的评价(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对方最想要也最容易办到的)2. 当事人澄清事实,由学校教育局给出在这件事上对当事老师的认定以及处理意见。3。当事老师在追悼会上道歉,送女儿最后一程。4经济赔偿。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在学校谈,听对方的回音。

    4月13日,星期天,天气晴朗,可事情的发展却不象天气一样的好,时过中午对方突然打来电话,语气更是略显强硬:“我们通知你们,谈判地点改在xxxxx,你们准时到达。”我回答说:“我们不是部下,命令怎样就怎样,地点是双方早已约定好的,一方不能说改就改。我们会按时到学校。”可是2点钟我们到校时,学校空无一人,一直等到三点还是一人没有,而且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同我们联系了,之前仅存的一点热情也荡然无存。我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不会答应我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于是从这一天起,干脆来个绝对冷处理。看你怎么办。

    回到饭店,老人们实在气不过,于是决定第二天到学校摆花圈纪念孩子,另外再去教育局要求给说法,但老人们一致表示,将花圈摆在一侧,不挡大门,不能堵住学生的进出(事实也是这么做的,有照片为证,有那么多群众为证,至于网上有人说什么堵住大门不让出入,纯属造谣。)

    4月14日,真正让我看到了某些人的丑陋本性。早上7点老人开始站在校门一侧的花圈前,没过几分钟,那位威武的孔副所长就来了,冲着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这是我的底线,你再这样,我要对你采取行动。”我说:“你凭什么对我采取行动?”孔说:“因为你在这里摆花圈。”我说:“孩子在这里走的,老人们要祭典,我拦不住。”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说出了让我几位惊叹的话:“那是你爸妈,你要负责。”听听,听听,这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我面前那堵墙的逻辑: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看来中国的普法教育是多么的必要,执法者尚不懂法。我郑重的对孔副所长说:“他们是行为能力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我警告你,他们都是老人,没有违法,他们都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病,如果由于你的行为造成伤害,你知道该负什么责!”听了我的这番话,孔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你们妨碍人家教学,人家报了警,我当然要管。”我说:“我的孩子死在了学校里,我也报了警,你为什么不管,现在他们都不跟我谈,我也向你报警,你管不管?”孔似乎被我和周围群众的话问住了,说:“那我去和他们说,让你们坐下来谈。”去了一会儿却无果而回。看来孔副所长的处境和我一样: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

    接着我们来到徐汇区教育局,打出了“还我女儿”的横幅,多少的一点压力终于唤出了那位王华兴副局长,答应继续谈,可就在这时,学校那边传来了孔副局长动手推打我母亲,母亲心脏病发的消息。等我赶回时,母亲躺在地上,已经吃了急救药,通过母亲和群众的叙述,我知道了情况:孔副局长为了驱赶我母亲动了手,由于激动母亲心脏病发了。送到了医院,幸好当场吃药及时。很多群众给我留了手机和电话,愿意为我作证。我当场就打了7遍110和徐汇分局督察办公室,在场群众也帮我打了电话,可始终没来过一个警察。

   和教育局又约好了第二天继续谈,第二天的谈判才真正的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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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1#阳光妈妈 的帖子

我觉得奇怪了,为什么每次有关的贴子一出现,就有人在里面东拉西扯,像一条池溏里的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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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冷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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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ollarzhang 于 2008-5-8 10:05 发表
是呀,我们要的就是那个“说法”。
老师、学校、派出所、青保办、教育局,还有那个什么狗屁律师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那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啊,不是一斤菜,怎么谈来谈去,就谈个价钱呢?
相信这句话“兔爸兔妈” ...
听这个成大律师的话就是个人渣,简直就是给ZF抹黑.这样的人怎么会被选中作代表律师的,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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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骂别人用心险恶,没有良知的也就是那么一小撮人。呈一时口舌之快,欲置异己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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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孩子有什么品质问题,孩子在学校出的意外,而且是在老师监护下出的意外,学校及老师当然有责任,就象一个孩子托给兔爸兔妈照看,结果出了意外,相信兔爸兔妈也会很内疚觉得自己没有尽好看管的责任,说声对不起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一定会跟家长讲清当时的情况而不会选择躲起来.说与自己无关是孩子自己愿意这样....   这是不是太恐怖了,所以拒不道歉,拒不讲清事实,教育局及学校的做法能让人理解吗,也许很能让兔爸兔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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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努努妈妈 于 2008-5-8 09:10 发表

是的,大家不理他,真是够自以为是的,还舌战群儒? 大家都为刘家痛心的时候,他还上窜下跳,一副小丑样.
是的,别理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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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8 09:18 发表
太好了,我现在开始休息,休息一会
你早就可以歇着了!你还觉得大家喜欢你是吧。怎么会有你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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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自新浪):
想想吧,放学了,全校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她,一个12岁的小女孩面对着班主任凶狠的训斥、讽刺、挖苦,或许,还有身体的推搡也就是体罚,她能有理性的成熟的全面的思考吗?她心里充满的一定是委屈怨恨愤怒无地自容,在家里,她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宝贝,那一段时间,她成了什么?她成了一个犯下天大错误的被老师歧视唾弃的坏孩子,爸爸在外地,妈妈要到7点钟才来,爷爷被班主任打电话通知不许来接她,那时那刻,她除了去跳楼,她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当时的窘境?她也许连向爸爸妈妈解释、求救的念头都来不及想了,她想的就是结束结束结束......于是,她迅疾地出去纵身一跃.....姓钟的,能说她不是刽子手吗???

我当了几十年教师,只要上班,我就在教育学生,我身边所有的老师也一样。但是有谁教育学生把学生教育死了?就算孩子犯了错,姓钟的你慢慢教育讲求一点方法从长计议不行吗?姓钟的自己第二天要死了吗?单就把孩子一人强行留在学校这一点就已经是不人道的了,何况还折磨孩子逼迫孩子最后终于置孩子于死地,姓钟的真的是在犯罪啊!而事后却把罪责推得一干二净,是人吗?去死吧!
在孩子惨死以后,姓钟的你哪怕什么都不做只要站出来对天哭喊一声:我错了,我教育方法不当,我对不起孩子!那样,孩子临死前的那一份憋屈多少也可以松下一些,孩子的父母也会好受一些,人们对她的谴责也会减轻一些,可是,她就是躲避躲避躲避,学校领导上级领导就是包庇包庇包庇,真是禽兽不如!天理何在?天理不容啊!!!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上海,耻辱啊!

好孩子,小宝贝,安息吧!有这么多善良的人在替你说话在为你鸣冤叫屈在爱你,请在天国在父神的怀抱里,安息吧!

转虎虎妈留言:
就算孩子犯了错,就一定要当天和父母面对面解决吗?而且是通了三次电话,孩子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母亲都表示明天请假亲自来学校,还要怎样!去看看前面几篇真相,上面不是写着这位老师是多么喜欢把家长叫到学校,多么喜欢留孩子。这样的老师能教育好孩子吗?只能证明她无能!!再说,既然自己没有错,为什么不敢出来?情愿躲在龟壳里,背着沉重的心理包袱,不得安生。问一句:你夜里见到血淋淋的小宝贝了吗?你不害怕吗?

(2008-05-08 1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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