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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不要一棍子打翻一船人

支持楼主一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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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zl26 于 2008-5-4 11:14 发表
听说这个老师疯掉了
没人注意,号称有同情心的人都哪里去了.看来老师疯了也是活该。孩子错了不应该教育。家长没有过错的,从来没有。
我这样说有多少人同意?
纠缠于该不该说一个死去的孩子错了。是的,死者为大。孩子没错,家长也没错。就是老师的错,学校的错,教育局的错。不上告是因为法庭也不公正。这就是社会的现状,社会的本来面目。怎么样,我这么说你们这帮人满意了吧。说别人是枪手,我看那些满口仁言的人才是枪手呢。
为老师说一句话就该挨批,对孩子的父亲说一句孩子不应该那样做的看来是更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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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的博客上自己写着7位数以下的免谈。如果7位数不算巨款,那么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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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刘爸博客--真相八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王沉思片刻说:“可这个数额很难,你知道,政府出钱是有原则的,旧车坏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修,但再便宜的新车也不能买。”我说:“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老师不是说捐款也要满足吗?”王说:“刘先生,物质补偿只是一种,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呀!”我问:“精神补偿?怎么补?你还能把我女儿追认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那倒不能,但我们可以给她的评价高一些。”真让我恶心,我对王说:“王局长,你要是以为我为了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不信咱们可以这样,你把我要的数给我,签字的时候你找一所偏远地区的贫困学校,我当场以我女儿的名义捐出,怎么样?”无语。我还告诉了王副局长,我和爱人本想将女儿的眼角膜捐出,这个六院ICU医生是清楚的,但由于时间过长,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我还告诉王副局长,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我还要向市里放映。而王副局长有持无恐地说:“你去市政府又怎么样呢,他们还不是给区政府打电话说,你们那儿出事了,来人处理,我们开车把你们接回来,你再去,还是这样。”想必王副局长对我们的对话还记忆犹新,不过忘了也不要紧,王副局长总还能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吧。

[ 本帖最后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13 14: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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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ngliyy 于 2008-5-13 14:42 发表
兔爸兔妈: 你这个家伙实在太顽固了,告诉你跟小凌波的鲜活生命相比,7位数根本就不算什么,刘爸爸要的是真相!
你这个人也真莫名其妙,我是在告诉楼上的人,他认为那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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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位数确实不是巨款,问题是教育部门认为是,所以要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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