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猜单词
NEW!
注册
登录
帮助
旺旺网
»
车友会
» 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起提问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有
48
个人次参与评价】
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1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19 12:40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你太好欺负了。难怪警察叔叔要欺软怕硬。他也看准你们这些开车的人愿意付些小钱息事宁人。
要我,就让他去我指定的三甲医院拍片。有事算我,没事拍片费自己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如果我不服,我就一定上诉。在行车道上,至少责任对半。你全责,不可能的。.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2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0 16:27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44 beta 的帖子
如果照你这个说法。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完全可以为自己负责。干嘛要出交强险,弱势群体这一说?
没有人是弱势群体。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遵守各种法规。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包括行人,开车的人等等。
定义“弱势群体“以及“机动车义务“,本身就存在看不起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应该是他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有多少来定义的。
就比如,我跟你说:你犯的错,我来帮你全买单。这句话,本身就已经看不起你了。这句话的背后就是:我不认为你有为自己负责的能力。
我不相信,这个社会有谁应该被买单的。因为,人应该是平等的。就算我是机动车,我有买单的义务,我也没有买单的权利呀。谁给你看不起人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6:34 编辑
].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3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0 17:00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我就两句话:
一切以法律为准。
法律应该被公平的执行。
如此简单而已。.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4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0 17:03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开车的都应该懂这个道理:转弯让直行。行人绿灯直行,机动车右转应该等行人。
不过,楼主并没有因为转弯碰到老人。你说的问题,跟楼主讨论的实际情景根本无关。.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5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0 22:58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57 张洁 的帖子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分。执法力度一定要严格。无论对方是开豪华车的还是身无分文的。违法必究。自己的责任就应该有本人承担。
只有在严法的治理下,才能强制性的形成一个好的秩序和交通环境。无论是车主还是行人,都能得到最大化的安全。
机动车可以承担责任。但是,当生命失去的时候,多少钱都不能挽回的。我们应该珍惜每一条生命。
我想说的是:象现在警察叔叔这么执法,是对行人最大的不公平。严惩才能得到自律。自律才是安全的最大保障。.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6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0 22:59
显示全部帖子
另外,我觉得机动车也应该守法。如果看到违法机动车。就用照相机把牌照和违法现场拍下来,寄到交通大队。如果人人都这么做。我保证机动车违章会得到很大改善。.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7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1 12:13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66 THW97 的帖子
安慰安慰。破财消灾。
.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8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1 15:25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73 山林 的帖子
很多人确实是象你这么想的。我能理解。
但是,国家为什么不出台一些政策来限制呢?比如,牌照30万一张,看还有那么多人开车法?比如像日本,没有固定的私家车库,就不准买车。
我们小区里,就像停车场。停不下了,把老人锻炼身体的地方都停掉。
我觉得,开车的人,行人跟政府比,都是弱势。
国家就像父母,如何discipline你的孩子是父母的责任。现在,孩子们在打架,父母脱得了干系吗?国家就没有责任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吗?一个连起码法制都建立不起来的国家,真得很失责。.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9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1 15:28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80 shining妈妈 的帖子
是的。挂一个外地牌照,十万以内如果能够解决自己的交通问题,何乐而不为?谁会管环境,管资源浪费,管道路拥挤,管行人方便。。。
这些,都是政府要强制实行的。
要人人有这个自觉心,我估计共产主义都实现了。.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0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1 16:51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86 shelly妈妈 的帖子
是呀。我也好奇。我觉得很好呀。
幸好也有不少好评。否则帖子就要被自动关闭。.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1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2 13:32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05 m宝贝 的帖子
我觉得你们把两个概念混淆了。
一个是责任问题,一个是自我保护问题。
血肉之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就是遵守交规。你遵守了,钢铁要碰都碰不到啊?
新的交通法是保护血肉全责的情况下,钢铁赔付。这就回到你说的这个问题。血肉都不保了,要钱干嘛?
至于钢铁全责,钢铁本来就是要赔的。
所以,这个问题很简单。血肉之要遵守交通法就好了。你骂钢铁骂死都没用。血肉不遵守交规。钢铁最多买单而已。而血肉之躯自己却要付出生命代价。
我的意思就是,责任赔偿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血肉之躯(所谓的弱势群体,我最不喜欢这样的称呼)遵守交通法规。碰了以后,无论赔多少,都是不划算的。.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2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2 13:42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06 m宝贝 的帖子
你有没有看懂我的贴啊?不要扳手指了。
法治。一个国家做到法治这么难吗?不会有什么比法治更加有效的。
就因为我们这些开车的,同时也是行人都是守法公民。所以,希望国家法治一视同仁。如果我有责任,我来承担所有责任。在法律上,没有人能够免于责任之外。
我想,楼主和所有开车的妈妈讨论的也就是这个公平问题。要求公平,要求公正,这是起码的人权。有钱买车的人与不愿意买车的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2 13:50 编辑
].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3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2 13:55
显示全部帖子
有没有一条法律说:在行车道上,行人有优先权?
那么为什么机动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还是会避让行人?不就是因为行人是血肉之躯吗?那么行人还在指责机动车什么呢?
难道在中国,开车有罪?开车违法?机动车正常行驶中,不礼让行人就是违法?.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4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2 17:36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14 shelly妈妈 的帖子
你这样的话,交强险要上浮的吧?.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15楼
玫瑰玛丽
玫瑰玛丽
(......) 发表于 2007-6-28 23:07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130 爱爱妈 的帖子
最可笑的是这两种情况:你没有责任,对方全责,但是你有义务赔偿。你没有责任,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没有义务赔偿你。这就是现在机动车和非激动车哪怕摩托车的关系。
道义上,我认可在对方是行人并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这方在道义上应该探望对方病情,并给予适当的赔偿(如果对方是真正应此受到伤害的话)。但是,对方应该有自己的商业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理陪。而道义上的东西,毕竟还是要靠人的素质。但是,必须先有法规。法理第一。划清责任和义务。然后再是道义。.
金币
75542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8 0%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最近访问的版块 ...
闲情逸致
消费者
情感生活
摄影
美食家
碰碰头
小学(和择校学)
初中(和小升初择校)
会计天地
幼儿园(和择幼儿园)
康健园
求师
世博会
孕前孕期
学前
宠物
宗教与信仰
上海话
自由市场
竞赛考级
教育杂谈
高中(和初升高择校)
秀逗宝宝
少儿读物
爱乐
留学
人民公园new!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广告设置
基本概况
流量统计
客户软件
发帖量记录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