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编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加分幅度 |
先进奖励 | 1 | 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上海市教委 | 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
2 |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
|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 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
3 | 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 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政策性照顾 | 4 | 烈士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民政部门 | 降20分录取 |
5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考生 |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 | 降20分录取 |
6 |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 应届初中 毕业生 |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 降12分录取 |
7 | 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 考生 |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
省市级公安局
| 降10分录取 |
8 |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 降8分录取 |
9 | 少数民族学生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民族事务部门 | 降8分录取 |
10 | 台湾省籍学生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台办 | 降8分录取 |
11 |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 考生 | 市归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降8分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