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到了,大家参考一下。
http://www.mhlib.sh.cn/mhcnt/web ... 15607&sortid=36
二楼少儿借阅室读者须知
责任者:闵图 访问次数:2833 日期:2010-4-16
1、少儿读者证仅限申办人本人及其监护人使用,读者可在少儿借阅室借阅图书、报刊。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负担。
2、借阅室中,图书每次限取2册,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读完毕请放在指定位置。
3、少儿外借图书每证限5册,借期均为28天,在借期内,可续借一次,续期28天;逾期未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0.2元/册。
4、请爱护室内的文献资料,不折叠、书写、剪割、撕页或擅自携出借阅室,违者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文广局关于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
5、外借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当面核对所借书刊的册数,如有破损、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请注意查收所附光盘。请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光盘(遗失、损坏,每盘5元)。
6、图书不慎遗失,读者可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并支付图书信息加工费人民币10元。如无法以新书赔偿,则按《上海图书馆外借文献资料赔偿暂行办法》赔偿。
7、注意安全,学龄前儿童来馆须由家长陪同。请遵守“七不”规范,勿在借阅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
8、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与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9、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