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楼GEORGE-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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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5 12:57
只看此人
同意十楼的观点,强烈鄙视现在的社会,哪里还给老百姓一个活路呢?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难道连当事人给家长一个交代都不应该吗?连一个道歉都没有,好像人家要追究责任就是为了钱,我看过她父亲的博客,作为父母他们有权知道真相,到底她女儿和老师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事情,连这个最最起码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看了他的博客,我看到了这个社会最最黑暗的一面,只有我们普通百姓,为人父母的人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一家人的深重灾难,但是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帮不上什么忙啊,希望有法律工作者能够帮帮这家人家,为他们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