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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上周的车祸,大家都看到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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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西瓜太郎妈妈 于 2009-3-31 20:20 发表
如果是他全责,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
如果他没有酒后驾车等问题,出足够的钱,应该可以免除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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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面看,好像是双黄线的地方
是孩子乱穿马路,还是汽车违章?

哦,搞错了,我以为是机动车跟行人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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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len9401 于 2009-3-30 16:10 发表
那老师真是,双黄线啊,他还去抢道。
老师的素质也不一定高
他抢道,是因为他的车子是宝马,他觉得性能好,完全能超

人在违章时都是这种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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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4-1 10:05 发表

老师的素质也不一定高
他抢道,是因为他的车子是宝马,他觉得性能好,完全能超

人在违章时都是这种侥幸心理
这个老师的素质肯定是比较差的,如果图片是事发现场留下的,车子都没有挪过地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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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不是也会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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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kissoscar 于 2009-4-1 13:12 发表
学校是不是也会受牵连?
这应该是与学校无关的。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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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愿逝者安息 伤者平安 哎

[ 本帖最后由 cloudyyoung 于 2009-4-1 16: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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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cloudyyoung 的帖子

愿伤者尽快康复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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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liam@2000 于 2009-4-1 16:11 发表
愿伤者尽快康复痊愈
哎呀 我说错话了 谢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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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东校老师的收入不是很高的,跟普通学校一样。这个老师是自己家里有钱。
据传是前面有辆公交车开得慢,他越过双黄线想要超车,结果……蛮惨的!都很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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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晓梦飞花 的帖子

还据说他赶着从后门进校, 为孩子们分饭, 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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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liam@2000 于 2009-4-2 17:13 发表
还据说他赶着从后门进校, 为孩子们分饭, 心痛
挺心痛的 这种事情谁都不愿发生。愿老师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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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边上有孩子家长进去 不敢想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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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兔子波波 的帖子

很久没有看到兔子波波的发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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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hanhanhui 的帖子


这个不是我的圈子

想想蛮可怜的,一家人去扫墓回来,明年的清明竟然是他妈妈和哥哥的忌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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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才得知,死者竟是我的朋友和他的母亲,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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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兔子波波 的帖子

欢迎常来逛逛。  我看了这个车祸都不敢去学车了。 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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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larishsu 于 2009-4-3 23:48 发表
欢迎常来逛逛。  我看了这个车祸都不敢去学车了。 太惨了。
所以我建议驾校不要只顾经济利益,想办法让学员过关的太容易,不然多了些马路杀手,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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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路路名本来就不吉利, 。什么不好叫,偏叫黑松路,月黑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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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soo-goo 的帖子

什么跟什么呀, 周边马路都以色系植物系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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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0#william@2000 的帖子

反正这是我的感觉。可能其他人没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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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宝马的车德一般都-----也算一种汽车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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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人愿意出车祸的;
其次记得很多年以前在车上有这样的字眼,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了;
再次在学校几十米之内应该是有限速标志的,这也是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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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Betty老豆 的帖子

听说是刚分配进来的老师,家里蛮有钱的开宝马,太年轻开车太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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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间新闻说,面包车伤员里又抢救无效死一人,已死三人了,看来宝马车逃不掉牢狱之灾了,鉴定下来他逆向行驶,要付全责。他才24岁,太可惜了。奉劝开车族: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给家人和他人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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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皮皮鲁妈 于 2009-4-9 19:18 发表
今天晚间新闻说,面包车伤员里又抢救无效死一人,已死三人了,看来宝马车逃不掉牢狱之灾了,鉴定下来他逆向行驶,要付全责。他才24岁,太可惜了。奉劝开车族: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给家人和他人带来伤害。
非常惋惜。死亡一人以上已经是重大交通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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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5#汪汪爸妈 的帖子

想起了巴菲特曾经说过,如果总是给孩子他们没有资格得到的东西,就是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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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孩子们很喜欢这个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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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老师大学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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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消息很痛心,为那老师,也为逝去的人,交通安全,警钟长鸣.我也听说这老师蛮受孩子喜欢的,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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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什么用,这么不拿自己和别人生命负责任的人,根本不配做老师。三条人命呀,还有两个在重症病房,不要说法律责任,枪毙都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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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迪妈妈 于 2009-4-10 18:11 发表
喜欢有什么用,这么不拿自己和别人生命负责任的人,根本不配做老师。三条人命呀,还有两个在重症病房,不要说法律责任,枪毙都不可惜!!!
有很多事情怎么能说得清呢,我想没有谁愿意出这些事情,一念之差吧。开车和做不做老师,应该是两件事情,比如北京那件事情----倒车把自己的老婆撞死的事件,这只能说是意外。尽管这些意外是人多么不愿意发生的事情。
尽管我没有去看交通法规,自己也没有车,但是我觉得枪毙倒是不至于的。需要赔偿,另外大概会有刑责。
总之,替这两家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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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本不想同你争论,只是各抒己见。我认为我们国家就是对各种事情立法不严,执法不严,才会出现各种本该避免出现的悲剧。就这场车祸,我们已看到报道,老师是因为要超车,所以跑到对面车道,而且加速,要负全责。当然车祸每天都会发生,但在那样一条小道上,而且是学校附近,因为超前面的车而导致这么严重的车祸,我认为是可以避免的。我不是评论这个老师的人品不配做老师,而是他的思想应该不够成熟,或是车技也不够成熟到可以为人师表的程度。我有理由相信,她很可能是像很多水平不高的驾驶人一样是买来的驾照,或是怎样。这种人可以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但决不能不尊重别人的生命。如果我国向新加坡等国一样,小罪重罚,是不是大家就可以更注意,尽量少做错事呢。他当然不希望出这种事情,那是因为它作出这事之前从来没有好好想过这样做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怎样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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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nhuayang2005 于 2009-4-10 19:38 发表

有很多事情怎么能说得清呢,我想没有谁愿意出这些事情,一念之差吧。开车和做不做老师,应该是两件事情,比如北京那件事情----倒车把自己的老婆撞死的事件,这只能说是意外。尽管这些意外是人多么不愿意发生的事情 ...
倒车撞死老婆,也不能算是以外的。如果认真开车,那么大的人会看不到?!国外是经常有倒车撞死小孩的事情,但那是因为小孩太小,即使摆头也不容易看到,但也是错误的。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会先练好自己的驾驶技术,在任何时候都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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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迪妈妈 于 2009-4-10 22:57 发表
说实话,本不想同你争论,只是各抒己见。我认为我们国家就是对各种事情立法不严,执法不严,才会出现各种本该避免出现的悲剧。就这场车祸,我们已看到报道,老师是因为要超车,所以跑到对面车道,而且加速,要负全责 ...
是的.开车的人是需要注意的.因为不仅是关系到自身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所以责任重大.

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比如重惩一些事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看到新闻,所以也只是从这篇帖里得到相关信息.

希望马路杀手以及老司机都安全驾驶,不要醉驾等

其实我老公的弟弟也是七年前因为别人交通逃逸而当场死亡的,到现在还没有找到逃跑的肇事者.也才24岁.所以更能体会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

交警严格执法,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考驾照严格,我也是双手赞成的.总之希望悲剧越少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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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都开宝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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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还是国外好啊!

学校和任何操场附近,都是限速30以内.学生上学放学时还有人指挥,所有车必须让孩子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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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老公刚去东校的门房间交小升初自荐材料回来,在人行道上刚走过那辆停着的金杯。。。。。。巨响啊!据他回忆,当时马路上没多少车,
东校是我们心仪的学校,这次车祸去了三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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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lyace 于 2009-4-16 11:40 发表
学校和任何操场附近,都是限速30以内.学生上学放学时还有人指挥,所有车必须让孩子先过.
其实东校也基本做到了这点 车祸不是在孩子们上学放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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