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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同事丈夫刚过逝一天,丈夫的哥哥就跟她说遗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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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清 于 2009-6-26 19:40 发表
那请万能的旺旺能人替我算一下:如果,如果啊,我LG先了,我家房子估价400W,有100W存款,俩儿子,12岁的7岁,LG爹妈农村,健在,俩弟弟,早成家,健在,LG有遗嘱和无遗嘱会有多大区别?要把房子买了,分给他家吗?
法律的角度讲, 是的, 如果你没钱付, (400+100)/2/5*2=100W, 算GGGPP的, 还好, 你有100W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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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6-30 16:32 发表

以前婚前财产是8年以上,现在没有了。不管怎样,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财产中有一部分是母亲的赡养费。
那是不是父母拿了遗产, 就不要媳妇孙子女赡养啦? 是不是表示跟孙子女脱离关系成陌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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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7-1 13:43 发表

赡养是子女的责任。儿子死了,媳妇和儿子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那么媳妇和公婆就没有关系了,前公婆由其他子女赡养。孙子女赡养他自己的父母。
那这么说, 也是合理的, 关键是把唯一房产也算在里面分, 对没有太多其他现金资产的配偶和孩子来讲,影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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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5#丰禾妈 的帖子

但婆婆可以在儿子的房子里住到老死.

这个也很...................

如果只是两房的话, 老人还要请阿姨照顾, 还怎么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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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7-1 14:15 发表

不能一次性解决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啦,比如白天请阿姨,晚上自己照顾,或者老人去养老院,由媳妇支付费用。没办法,老人总是要赡养的嘛。
老人总是要赡养的嘛。---当然, 如果老人自己的房子给其他儿子, 而自己搬来死去儿子的媳妇家..............

试想, 如果他儿子不死, 他也要搬来住吗? 如果是, 那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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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 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 生病已经花去家里大部分财产, 走后还要把剩下来的财产分给其实并不需要这么的财产的父母.

总而言之, 觉得父母应该是赡养的, 但是继承法确实不太合理, 生病的时候, 配偶的财产作为家庭财产看病, 而死后确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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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7-1 14:43 发表
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给谁家就住谁家,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如果老人的其他子女经济条件不好或老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而死去的儿子有,那么媳妇还是要替死去儿子赡养的,我们国家是要尊老的。
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给谁家就住谁家----不一定的! 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遵老是要的, 但有时候确实事与愿违! 老人成了其他兄弟姐妹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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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4#ql7788 的帖子

另外双方兄弟姐妹孩子的读书费用,这部分财产监护人为双方父母。------想得周到的.

[ 本帖最后由 Jasmine爸爸妈妈 于 2009-7-2 1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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