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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尊严

引用:
原帖由 天天向上 于 2009-3-24 09:15 发表
很简单,因为我一直反对养狗,我觉得狗不是人,人应该比狗高贵一点。所以,人不应该让狗!狗本来是应该生活在大自然的,弄到人的社会里,竟然还要让它,说实话,我认为这是社会秩序的问题。

如果你可以让狗先走, ...
我觉得生命都有尊严,没有谁高贵一点。
很多人连狗都不如,你给它一块骨头,他会记着你,最起码会冲你摇摇尾巴,表示谢谢!但很多人,实在不敢恭维。
引用冰心的一句诗: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截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得穿花花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 本帖最后由 cihyxy 于 2009-3-24 1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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