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四月鸢尾花 于 2009-6-26 11:57 发表 所以赞成按照儿子生前一样付赡养费和其它应摊费用,而不是要分唯一住房。 不知道法律是否规定媳妇也要赡养亡夫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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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依旧非凡 于 2009-6-26 17:41 发表 但是朋友去咨询过律师的,如果奶奶手上的钱死了只能给叔叔的,因为叔叔是第一继承人了,她的丈夫死了,她的儿子不好取代他丈夫和叔叔并列作为第一继承人的的,要么叔叔也死在奶奶前面,那么她儿子可以和同兄弟们瓜分 ...
原帖由 依旧非凡 于 2009-6-26 17:51 发表 最好瞎说哦,否则真的感觉法律是无情的,, 不过叫人家才没了丈夫婆婆就来瓜分遗产确实蛮寒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