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顺顺W
(。。。)
发表于 2010-2-1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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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对方在乱叫中打了110,警察到现场,依然是我的车正常停在自己的车道,对方车停在离我4M左右同一车道内。简单陈述:我正常行驶,对方超车变道撞车。小姑娘在旁边听了也没有反驳呀,应该是承认吧。然后警察问他们什么我没听见。警察就让我们到高架支队处理,接着警车开道又上高架,在高架口处警车停了下来,在车内开什么单子,这时一辆普桑停下来,下来2位工人模样的师傅,我害怕是要拖车就上前问,是不是警察叫你们来的?对方回答说路过碰上的,下来看看。紧接着警察让我们在单上签字后,让他们带我们车,我还一直以为是给我们带路到高架支队去处理呢,结果被带到长江南路的一个什么交通大队停车场,刚才带路的一个师傅接待我们,说我们可以委托他们办理交警那的手和修车一条龙,车修好可直接来拿。态度也很好的,我问他警察为什么当场不定责任,对方回答,你们意见不统一,警察是不会当场认定的。真不可理喻,事故现场没有破坏,当事人没有否认,情况也很清楚了,一定要把我们双方车扣了,这时我才明白:警察——修车,这是一个产业链,至少我是这么认为,警察不作为,来干什么呢,问一下二话不说就扣车,把我们交给他们了。晕!这世道,没地方说理。真是很失望!对警察,对世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