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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普通的生活------给钱的原则

普通的生活------给钱的原则

带着儿子逛街.
在茂名路上碰到一个40多岁行乞的男人,他寸步不离又一声不响地跟在我们后面,5岁的儿子一步一回头地看他,有点害怕,我用上海话对儿子说:“伐要看伊!伐要哈!”本来么,怕啥?我穿得很像问题妈妈,我儿子穿得很像问题少年,怎么啊?看不惯啊?要打伐啦?
快走到淮海路口了,我一回头,靠!还跟着啊?!还好,人多了。我鼓起勇气停下脚步,对着那个男人恶狠狠地说:“你再跟着我,我就报120老!”
他竟然回答:“是110.”
“120!老娘送你到精神病院去!你再跟,我真的会打,你相信伐闹?!”
慑于人多,他没有继续。
。。。。。。
地铁里,一个男人在拉小提琴,拉的是我喜欢的《菊花台》。我和儿子站着听完,我鼓掌,而且踢踢儿子的屁股,示意他必须和我一起鼓。楼道里回荡着我们单薄的掌声。然后,我拿出一张某面额的纸币(为避免矫情,略数额),放在男人的提琴盒里。臭小子发什么楞?把零花钱拿点出来!鼓掌过了,钱不拿出来?我又踢踢儿子的屁股。他“噢噢”着挑了张某面额的纸币,也放在男人的提琴盒里。
我们欠欠身走了。

“妈,为什么要给他钱?”
“他付出了劳动,努力了,钱是他应得的。”
“那上午那个人呢?”
“他做了什么呀?他什么都没做,还吓着了你娘!”
“对啊!那我们为什么要给拉琴的那个人鼓掌?”
“是尊重。”

[ 本帖最后由 普通妈妈 于 2008-1-15 1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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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些带着昏睡的孩子乞讨的人
我曾经拨打过110
警察带走了他们
但是不知道后来怎么处置了
很可怜那些昏睡的孩子
这个问题我要思考一下
以后写篇文章寄到市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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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舍没有尊重
给他掌声
让他知道这不是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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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比较喜欢动脑筋
笔头又比较勤快
仅此而已
你看到我万一很失望
我岂不是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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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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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编辑修改了个错别字
是“慑于”
原来写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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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胡豆妈 的帖子

曾经听到过一种说法
这种丐帮帮主搞定警察的
真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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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乐乐爸爸 的帖子

拾荒
也是一种付出劳动的职业!
而职业
不分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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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胡豆妈 的帖子

应该组织起来抗议儿童乞讨,这是儿童生存和健康权利的基本保障,意义比上学读书更甚。

我想想哦
我短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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