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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晴沛 于 2009-6-26 02:46 发表 还有只有老太太,如果老父亲还在,那就要分掉四分之一了
原帖由 lily730619 于 2009-6-26 08:29 发表 别想的那么乐观,这个大伯不是什么好人,他肯定会在老太活着的时候把分的25万想法“消化掉”的,到时说老太没啥遗产,都用光了。
原帖由 家有美囡 于 2009-6-26 09:07 发表 看来要把房产证和存折上的名字都改成女儿的名字,这样的话如果夫妻双方无论谁死,都没人可以来掠夺财产了吧,不知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原帖由 麦田 于 2009-6-30 14:53 发表 请教:什么叫时间一长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有这种法律吗?多长?
原帖由 Jasmine爸爸妈妈 于 2009-7-1 13:29 发表 那是不是父母拿了遗产, 就不要媳妇孙子女赡养啦? 是不是表示跟孙子女脱离关系成陌路啦?
原帖由 Jasmine爸爸妈妈 于 2009-7-1 13:46 发表 那这么说, 也是合理的, 关键是把唯一房产也算在里面分, 对没有太多其他现金资产的配偶和孩子来讲,影响比较大!
原帖由 Jasmine爸爸妈妈 于 2009-7-1 14:00 发表 但婆婆可以在儿子的房子里住到老死. 这个也很................... 如果只是两房的话, 老人还要请阿姨照顾, 还怎么住啊?
当然, 如果老人自己的房子给其他儿子, 而自己搬来死去儿子的媳妇家..............
原帖由 Jasmine爸爸妈妈 于 2009-7-1 14:52 发表 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给谁家就住谁家----不一定的! 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遵老是要的, 但有时候确实事与愿违! 老人成了其他兄弟姐妹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