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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day in paradise)
发表于 2015-3-1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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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美国小镇青年死了之后
李华芳:美国小镇青年死了之后
摘要ID:ipress
美国司法部对弗格森事件进行调查并于近日公布调查报告,证实弗格森警察局和当地法院系统性歧视黑人。
(一)
故事很简单:有个叫布朗的黑人青年在美国小镇弗格森被白人警察开枪打死了(详情参见@闾丘露薇 在“腾讯·大家”的文章《一个美国小镇青年的死》和《一个美国小镇青年的死(续)》)。
复杂的事情发生在布朗死后,美国的种族问题再一次被逼到了风口浪尖。先是白人警察被免于起诉,因为大陪审团找不到确凿的证据。然后全美各地黑人上街示威,以弗格森事件为由头,抗议黑人在美国社会迄今为止遭受的各种不公正待遇。并且弗格森发生骚乱,矛头直指弗格森当地的警察局歧视黑人,对黑人选择性执法。迫于压力,美国司法部承诺对弗格森事件进行调查。
司法部的调查报告近日出台,证实弗格森警察局和当地法院系统性的歧视黑人。什么叫做系统性歧视黑人呢?就像布朗的死没有办法归罪于一个具体的警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有的证据没有办法指向一个具体的个人。但这不意味着司法部就不能有所作为。
司法部看的是统计数字。因为弗格森小镇大部分人口是黑人。黑人占小镇总人口的67%,不过警察局呢迄今为止没有黑人做警察。从2012年到2014年间,警察截停总数里,85%是黑人;交通罚款里,黑人占90%;逮捕中,黑人占93%。
当然有人会说这不说明什么啊,因为可能就是弗格森的黑人不上道,尽干一些不着调的坏事,所以才会被警察截停、罚款甚至逮捕。
但我们说系统性的歧视,其实是说相比于同等遭遇的白人而言,黑人是不是被“刻意”区别对待。举例来说,同样是因为违法交通规则被截停,黑人被罚款的可能性在统计上是不是显著高于白人,如果是的话,那么就证实存在系统性的歧视。
在统计上,司法部发现被截停之后,如果是白人,有87%的可能性会被罚款,另有4%的可能性会被逮捕。但如果被截停的是黑人,那么就有91%的可能性被罚款,10%的可能性被逮捕。罚款率和逮捕率在黑白之间分别有4%和6%的显著差异。这就坐实了一点:弗格森小镇的警察局对黑人存在系统性的歧视。
(二)
司法部报告是篇精彩的长论文,从统计数字到个案分析,将弗格森小镇对黑人的歧视展现得淋漓尽致,并且也剖析了背后的原因。那么为什么这种系统性的歧视会存在这么长的时间呢?要知道法官Ronald已经在位超过12载了。
在司法部报告中提到弗格森小镇的财政结构对警察和司法系统的挑战。由于小镇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对交通违规者的罚款,因此执法和司法系统从最初维持公正的目标偏离,逐渐倾向于创造收入,将罚款变成了创收工具,而当地黑人就成了目标。
那么为什么不采用税收目标呢?这有两种考虑。首先,增加税收在政治选举中是非常忌讳的事情,很不受选民待见。这样的话,一般来说,政客就不愿意用税收的手段。
其次,税收是对所有人都征收,这样掌权的白人们也需要和黑人一样承担税收。但罚款是一部分人(主要是白人)对另一部分人(主要是黑人)收取。
这样一路下来,弗格森的黑人就倒霉了。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个黑人妇女因为把车停在了不该停的地方,结果最终被罚款超过1000美元,还蹲了6天监狱。
还有一个故事是有个黑哥们打完篮球在停车场自己的车里吹空调,被警察说他恋童癖,要他下车接受各种检查。黑哥们引用宪法捍卫自己的权利。结果警察查不出什么来,硬生生挑出两根“鸡蛋里的骨头”:首先说黑哥们明明叫Michael,为什么跟警察说自己叫Mike(这个要说明的是Mike是Michael的缩写,在美国口语里属于等价的)。其次说黑哥们没系安全带。在停着的车里面吹空调不系安全带又不违法。但不管怎么说,黑哥们原来和联邦政府有个合同,结果就因为这事儿,合同告吹了。
(雪花落在麦可・布朗遭枪杀百日的纪念碑上,密苏里州佛格森镇,2014年11月16日)
(三)
司法部的报告再次激起民愤。这下群众当然就不干了,尤其是弗格森的黑人们,长期压抑下,好不容易有司法部撑腰,就再度上街。这一次,他们围住了警察局,要个说法。这个说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诉求:警察局长辞职,市长辞职。警察局长很快就辞职了。由于司法部的报告点名批评了当地的法官Ronald Brockmeyer,所以法官也辞职了。
要知道法官在美国的地位很高,一般来说,很少会有人质疑法官的权威。但Brockmeyer法官干了个什么事情呢?他提高了法院的收费,多年来为政府创收做贡献。但这个明显就不是法官应该干的事情。对美国的民主而言,法院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你这么一搞,人民就会对法院失去信心。如果民众对法院都丧失了信心,那就会危及民主的根基。
按照常理,警察局长辞职,法官辞职,接着新人上来安抚民心,纠正以往歧视造成的伤害,这是预想中的节奏。
但事情发展风云突变。在黑人兄弟们在警察局外示威的过程中,有人放暗枪,导致一位警员肩部中枪,另一位警员脸部受伤,虽然均无生命威胁,但示威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似乎是当年马尔科姆X(Malcolm X)与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的路线分歧的重演。X是以暴制暴,没有暴力是不会引起重视,也不会迎来根本的改变。King是非暴力不合作的倡导者。尽管研究者对不同的路线没有统一的看法,但的确有不少人认为没有X的暴力在旁边撑着,King是不会成功的。
但毕竟民权运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后续的政治实践都在证明在法制可信的条件下,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能取得丰硕的成果。这也是何以一般人会预期一个我上面说的正常的节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示威者枪击警察,然后陷入一片混乱。
(四)
舆论从一边倒指责弗格森的系统性歧视,部分转到了对凶手的谴责。弗格森小镇在布朗死后,经过黑人兄弟不懈努力好不容易有个纠正过错的机会,却被这个枪击警察的事件打断。
事件进一步会如何发展是很难预测的。但背后还是有些理可以说一说。在一个黑人占大多数的地方,公共部门——尤其是警察和法院这种提供公共安全和公正的部门——要不要增加黑人雇员的比例,以“代表”当地的人口结构呢?
通常我们说代表性是政治上的代表性,例如选举议员代表自己发出声音,通过政治过程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但一来政治选举有周期,二来从政治落到行政还有一段距离,所以即便能选举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也不意味着在切实的行政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就能得到保证。所以就出来一个“代表性行政”的理论,试图通过直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代表性,来反映当地人口结构,以提高行政机关的代表性,确保服务的公平性。
这里头的争议是,如果代表性行政了,效率得不到保证怎么办?美国人民都爱吐槽自己所在地的机动车辆管理所,每次去没有一两小时,根本就办不成事。但机动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构成往往还真的反映出当地的人口结构。例如黑人占多数的地方,那么工作人员中黑人比例就高。但这与效率高之间,似乎没有必然性。如果效率不高,那么反过来也会损害公民的权益。
所以一方面代表性低,公平性可能就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看起来代表性高,效率就可能得不到保证。但这是猜测。代表性和公平及效率之间的关系,可能比较复杂。
Riccucci和合作者2014年在行政领域的顶尖刊物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警察局提高代表性会不会提高民众对警局满意度(注1)。当然他们用的是实验方法,通过在实验中提高性别的代表性,即看增加女性警官的数量对民众满意度的影响。虽然用的是性别的代表性,但背后的道理和种族的代表性是一样的。他们的研究发现警察局增加女性警官,能提高民众对警局工作的满意度。不仅如此,民众也更信任警察局,并且认为警察处事更加公道。
这个研究的结论当然不能一下推而广之,但至少说明,增强警局的代表性能提高群众对警察工作满意度。警察工作的效率虽然也能从结案率等去看,但群众满意度显然是衡量“警察效率”更好一点的指标。Riccucci等人的研究实际上是说,增强代表性不仅能增强公平性,也能提高效率。
要完全缓解种族之间的不信任,恐怕很难。但增强当地行政机构的代表性,并非妄言。这或许是能比较实际的较快重建弗格森的执法和司法威信的方法。
弗格森小镇青年布朗之死,是新时期美国种族问题的一个重大事件。好莱坞今年拍了部主旋律的电影,叫做《Selma》,讲得是King为争取黑人投票权的故事。现任总统奥巴马更是首位黑人总统。但弗格森小镇青年布朗的死及其后事件的发展,表明美国离解决种族问题,尚有漫漫长路要走。
注1:Riccucci, N. M., Van Ryzin, G. G., & Lavena, C. F. (2014). 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 in Policing: Does It Increase Perceived Legitimacy?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24(3), 537–551. doi:10.1093/jopart/muu006
作者:李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