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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好"碰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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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驾车在宜山路亲身体验了“碰瓷”,一直在网上看到的“碰瓷”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真是无奈呵!今天特写下全过程希望以此来提醒各位同学,同时也想用事实来说明新交法的不合理性。

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下午我一人驾车在宜山路由东向西行驶,遇一路口便想小转进入岔路口(该岔路竟无路名,以致我后来报110说不清具体方位)。当我已经转好弯后(车子已经是直行状态了,另外声明我的车速是很慢的),只听“砰”(声音不大,但听起来比较焖的那种)一声,我马上踩住刹车(说实话,我明明看的很清楚我的车前根本就没有行人的,所以我感到很奇怪怎么就撞人),看看车前没有伤者我一下子感到事情的严重,以为是伤者被压在车下了,急忙下车查看现场,只见伤者躺在我车的右侧。(后来想想其实他很专业,是他故意碰撞我车后有意倒在车子的右侧,而不会倒在车前,因为这样即是司机慌乱中没有踩住制动也不会压在他身上的)看看伤者满脸是血,地上已有一滩血迹,不停的打滚呻吟,满脸痛苦的样子。(看上去让人感到此人已经生命垂危了)第一次发生撞人事故真的手忙脚乱,吓的快要晕了。约半分种后我才缓了过来,马上报了110,120(120说暂时没有车,要我等),在旁人的指点下我叫了出租车,这时警察也来了,收了我的驾照和行驶证。在众人的帮助下(伤者个子比较大),我把伤者抬进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没有怨言,真的值得赞扬,因为座套上沾了不少血迹),直送医院。进了医院后直奔抢救室,我一个人又要挂号又要付费,还要推车、扶伤者,累的真是没话说,况且有一医生看见我刚送伤者进医院的情景,随口说了声“这个病人,可能要不行了”,我听到这声后差点要被吓“倒”了。进了抢救室,自然是接氧气、吊水等等,旁边围了不少医生和护士忙这忙那。医院里联防队员随即也进了抢救室,翻遍了伤者口袋,竟然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有任何证件。问他话他也不开口,一副临死的状态,只好把伤者挂号登记为“无名氏”。接下来是做超声波、X光、CT等等全面检查。大概抢救了四.五十分种,随着各种检查结果的出来。(我的心才慢慢放下来,因为各种检查结果显示均无明显异常)我把结果跟伤者说了(尽管他装的神志混乱,但结果出来后我已经断定遇到“碰瓷儿”了,他肯定很清醒的)。

就这样,又过了约二、三十分种,伤者才见有了点清醒(大概他听了我反复告诉他检查结果后,也知道没有必要过份伪装了),随后要我联系他的亲属,(真的令人好笑,半小时前还连自己姓名、年龄等都不知道,神志恍惚的他,一下子能背出表哥11位的手机号码。(这时另一位“搭档”慢慢终于出现了)在伤者和医生的建议下我只能拨打所谓表哥的电话,(后来想想这个电话不该打,因为这个表哥其实就等在医院外面,他只是没有机会进入角色)。我告诉他你表弟出车祸了,现在XX医院(这是个上海很知名的医院,他说不知道在哪里,这倒也很正常,因为人家是来之外地的,只好告诉他这样、那样走),吓人的是,才约十五分种表哥就到了抢救室(上海下午5点种左右的交通现状,大家都是知道的,打的十五分钟能赶多少路?),还有一件事令人更感诧异,他表哥居然连表弟的户口本也带来了,这是后来到交警队后才知道的,因为处理时需要伤者提供身份证,伤者说身份证掉了,只有户口本。可见他们多专业,直接把户口本带来好了省得来回跑了。(关于为何伤者说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其实是有很大原因的,请听我后面再说来)表哥来后,看到表弟的伤情后是一副难过的样子,同时也流露出对于出这样事故的惊讶与同情。在我向他慢慢道来伤情检查结果表明无大碍后,看他才放下心来的样子演技真的够专业。最后在问过主治医生,在医生表明可以离院,拿到了验伤报告后我叫了辆出租车,随后我们一起去了交警队事故组接受处理。到了交警队后,双方各自笔录表述了事故的经过,(1小时前还大口喘气,神志不清、不能动弹的伤者,现在完全能独立行走、口头表述清楚、连字也会写了,因为要在笔录上签名)接下来,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了,就是“调解”,根据新交法,机动车和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赔偿责任负全责。经表兄弟二人商议后开价3000元,最后经过一番“舌战”后,最后1300元成交,拖车费500元自然我承担,加上医院各种费用,我一下午破财近4000元,TNND新交法惹的祸,冤啊!

事后我总结了一下,“碰瓷儿”以下几点真的够专业,同时也是这几点引起了我的疑心。
1.碰车位置选在车侧面,倒地位置在车右侧。(让你即使刹不住车也压不着他)
2.碰车选在你转弯时(这样车速较慢,容易刹住车,当然主要是对他真正的碰撞力比较轻)
3.倒地后流血一大滩(后来进医院后检查,头部无创口,只是鼻子里流点血,刚进医院时也就嘴里吐了点血,后来就吐不出了,照常理在现场就是鼻子流点血话,地上血迹应该是一点一点的,不会是一滩的,所以我怀疑要么含在嘴里,要么手里事先拿了个血袋,倒地后放的血,提醒以后有人遇到这种事,现场采点血样到医院验证一下是否是伤者本人的血,我估计不大可能全是他的血)
4.伤者碰撞后的表情演技,那真的是无法形容,一直到抢救室都是那种奄奄一息,神志恍惚的样子,够专业!(后来各种检查结果出来后,表明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反应,说明了二个字—“假的”)
5.表哥能在十五分种左右赶到医院,而且还带来了户口本(可以说明是有备而来,早就等在外面了,只是在等待进入角色的时机)
6.居然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身上忘带身份证,这倒也很正常,你想一个远离家乡的成年人,如果没有身份证,乘火车、找工作、借住地等等如何解决?户口能替代吗,肯定不能,因为上面没有照片呀,尽管没有照片户口本确有着它悠久的历史,有时倒的确能起很大作用。“碰瓷儿”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其实我敢肯定他们有身份证,只是不敢带过来,因为一个月要做很多次这样的所谓“碰瓷”,怕接受处理时记录在案,让公安机关发觉他短期内“事故”率过高。另外他们又不敢用假身份证,处理时警察要看的,会露馅的呀。所以他们只能用和自己年龄相仿的老乡户口本,我估计户口本是真的。只是“碰瓷儿”要背熟,被冒用人的出身年月,属性,家庭地址、家庭成员姓名等常用信息,怕警察抽问呗。

以上就是我的亲身经历和事后感受,希望大家共鸣!痛骂新交法不合理,强烈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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