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楼芋艿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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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4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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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5 瞳瞳妈 的帖子
呵呵,您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我究竟是对什么有意见,对您真是无话可说.
不过,为了帮助您理解我的意思,我再可笑而无奈地重申一遍:
1,关于您是不是愿意道歉或者辩解或者说明,我都已经不在乎了,您不必费心.
2,我不是商家,我不是来您的地盘赚钱的,如果您把我看成了"商家",那我就很容易理解您是带着怎样的心态做这样的事情了.我不收一分钱的手续费,还要倒赔上自己的时间,精力,手机费,电话费,为的只是能够帮助到旺网上的朋友和自己的朋友,如果换个人来说这样的话,我或许还可以一笑置之,但是您作为版主说出这样的话,让人齿冷和寒心.
3,您失去了那里的管理权限,但若是您真的认为这么做不妥,给别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起码可以做一些后续的弥补措施,让别人看到你真诚和善意的释放。比如说就贴子的移位作一些说明,或者在贴子原来所在的活动信息发个告示,方便寻找贴子的筒子,给一个新的链接什么的。但是我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我想做这些,大概是不需要经过集体讨论的吧。
4、如果作出这样的决定不是你个人的行为,而是集体讨论的结果,那我觉得所有参与集体讨论的人都应该学会两个字:尊重和理解。我始终认为,要做好事情,就首先要做好人。如何善意对待来这里奉献热情的每一个人,如何通过制定人性化的管理规则来处理网络世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是这里的决策者可以考虑和研究的事情。
5、我没有必要为您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事实上我也没有这么多时间去做。尊重是互相的,我尊重这里所有为旺网奉献热情的筒子,但是也请大家尊重我的感受。
[ 本帖最后由 芋艿小丸子 于 2006-8-4 07: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