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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过期贴

引用:
原帖由 鸣鸣飞飞的爸爸 于 2009-2-25 21:41 发表
我没有不仔细看,贪便宜也是人之常情。既然真的LZ是爱书之人,也已经曾经卖给收废品的了。按照收废品的价格卖给想看的人,有什么不好?而且他确实是在五分钱一本的价格别人接受不了的情况下不卖的,说明他在乎的是钱 ...
LZ没有按照卖废品的价格卖出,正说明了LZ是爱书的人,不是商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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