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arema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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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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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就是LZ的那位发出求助同事,感谢大家的关注。
最新进展:今天上午我去了静安区教育局,在接待室向一位接待人员咨询,对方很干脆地回绝了我的借读请求。
当我向静安区教育局信访接待的人索要书面依据时,对方亲口说“没有书面依据,我们不需要出书面的规定,我们多少年就是这么做的。”
我问为什么不需要出书面规定,对方说“借读本来就是不允许的,所以不需要特别做书面规定。”
我问哪里规定了借读是不允许的?对方说:“也没有什么地方规定借读是允许的。”
我说那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借读的事情啊!对方说:“那是不对的,我们静安区不允许!”
我问既然不允许为什么不明文规定一下,好让大家知道呢?对方说:“本来就是不允许的事情,所以不需要特别的规定。”
我问那社会上不允许的事情多了,比如酒后驾车,是不是也不需要特别的规定了呢?对方说:“你要这么讲,我们就没啥好说的了,不许借读就是不许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