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和妈妈一起读书。记者陶常宁 摄
3岁6个月大的孩子能看懂什么书?两年时间里,家住南湖的胡丽芳全职在家训练儿子胡瑞临,现在胡瑞临能朗读《易经》、《论语》、《大学·中庸》、《黄帝内经》等国学经典,识字量高达2000多字。胡瑞临在旁人眼里成了“识字神童”,胡丽芳的做法也备受家长追捧,200余家长加入胡丽芳的QQ群取经。原帖由 zhujinhua 于 2012-4-6 12:37 发表
阅读一样可以带来无穷的想象吧?
不过,会读字的宝宝,一样会读图吧?
只可惜,我的两个宝宝,都没有实现这样的教育结果。汗!
早认字的宝宝,读书考试变得轻松自如,这是一种极大的时间福利吧?
因 ...
原帖由 揪揪大宝 于 2012-4-7 22:00 发表
我家也是
我也没教 孩子现在日常看书读报和大人没啥差别 就是碰到笔画特别多的和一些多音字分不清楚
我家小妞基本自学的
现在大班 比同班孩子识字量
我觉得有些孩子可能对这个比较敏感 全职教没必要吧
原帖由 kathyzhang0703 于 2012-4-10 12:22 发表
回复 4楼zhujinhua 的帖子
我认为这是一个误导。
还是看孩子的性格和特长的,一般对图形敏感的孩子就喜欢认字,他们愿意记住不同的文字符号,但这样的孩子一般会比较循规蹈矩,不太容易天马行空地想象,这是他们性格中的规则感决定的,并不是因为他认字多造成的。所以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喜欢认字的就认字,喜欢画画的就画画,喜欢动手拆装玩具的就动手。
我们家小朋友就属于这种喜欢认字的小孩,优点多多,但是缺点就是太谨慎,但怎么说呢,谨慎也是有两面性的,顺其自然最好了。
Children
Your children are not your children.
They are the sons and daughters of Life's longing for itself.
They come through you but not from you,
And though they are with you, yet they belong not to you.
You may give them your love but not your thoughts.
For they have their own thoughts.
You may house their bodies but not their souls,
For their souls dwell in the house of tomorrow, which you cannot
visit, not even in your dreams.
You may strive to be like them, but seek not to make them like you.
For life goes not backward nor tarries with yesterday.
You are the bows from which your children as living arrows are sent forth.
The archer sees the mark upon the path of the infinite, and He bends
you with His might that His arrows may go swift and far.
Let your bending in the archer's hand be for gladness;
For even as he loves the arrow that flies, so He loves also the bow
that is stable.
- Kahlil Gibran, The Prophet, Chapter 4
《论孩子》
你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
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
他是借你而来,却不是从你而来
他虽和你同在,却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他爱,却不可以给他思想。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荫庇他的身体,却不能荫蔽他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心灵栖息于明日之屋,即使在梦中,你们也无缘造访。
你可以努力去模仿他们,却不能使他来象你。
因为生命是不倒行的,也不与昨日一同停留。
你是弓,你的孩子是从弦上发出的生命的箭矢。
那射者在无穷之间看定了目标,也用神力将你引满,使他的箭矢迅速而遥远的射了出来。
让你在射者手中的弯曲成为喜乐吧。
因为他爱那飞出的箭,也爱了那静止的弓。
- 卡里尔•纪伯伦,《先知》第四章
原帖由 kathyzhang0703 于 2012-4-10 12:49 发表
纪伯伦写的这本《先知》是我前两天刚看过的,如果你看过圣经,或者了解一些有关基督教的文化,你的感悟可能更进一层。
特别赞同你最后一句话。共勉吧!
原帖由 rosegao 于 2012-4-10 22:43 发表
我儿子也是识字很强的孩子,2岁多的时候,认过一次的字基本都是不会忘记的,3岁不到,有一次在超市拿着一本儿童书竟然很轻松的读出一句话的书名,我当时感觉有点发冷,之后就再也不给他认字,后来小家伙从电视上认字,5岁就基本汉字扫盲,但3岁左右时画画明显比同龄孩子差很多。我认为家长还是要多注意孩子的均衡发展,引导孩子把脑子用到各个方面,认字多也只能说明孩子记性好,并不能说是神童,太小的孩子认字多如果导致其他方面缺失,可能长大后都无法弥补的
原帖由 kathyzhang0703 于 2012-4-11 16:41 发表
我觉得基督教里面对生死的理解比较美好。
推荐你看几本儿童读物,看后会觉得好过些的。“丛林里的秘密”“自由在哪里”“圣诞毛衣”还有几本名字忘记了,如果到当当上搜,会出来类似的书,都蛮好的。
《圣诞毛衣》内容简介:艾迪是个十二岁的小男孩,今年他最想得到的圣诞礼物是一辆自行车。但爸爸去世后,家里开的小面包店无以为继,妈妈不得不同时打几份工来养家。艾迪还无法体会现实的艰难,满心期待妈妈能实现他的愿望,让他在圣诞节的早晨得到那辆渴望了一年的自行车。然而,他终究没能如愿。摆在圣诞树下的礼物,是一件“丑陋不堪的白痴毛衣”,那是妈妈费尽苦心亲手织成的。但一心期盼能得到自行车的艾迪,对它看也不多看一眼,便鄙弃地将它扔在房间的一角。艾迪没有想到,那将是妈妈亲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
编辑推荐《圣诞毛衣》这个圣诞最温暖的礼物,《纽约时报》畅销书冠军,关于感恩与宽恕的不朽杰作。
我把毛衣紧紧地搂在怀中,感受着妈妈的气息。我觉得自己完全迷失了方向。过去的生活、过去的我,还有我的妈妈,全都一去不复返了。我心中满是悔恨,耳边回响着妈妈曾经说过的话:很多时候,我们太过关注于自己想要的东西,以至于忘了我们已经有多么幸福。
《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一段关于感恩于原谅的故事,一个每个人都会面对的人生课题。
作者简介作者:(美国)格伦·贝克(Glenn Beck) 译者:李慧娟
格伦·贝克(Glenn Beck),出生于一九六四年,美国当红电视与电台主持人,主持美国CNN黄金时段节目《头条新闻》及全美收听率第三的广播节目《格伦·贝克频道》,他的广播节目在美国各地超过二百六十个频道播放。著有包括《圣诞毛衣》在内的五本畅销书。
《圣诞毛衣》是格伦·贝克根据亲身经历改编而成的故事,一出版即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他写下自己的故事,只想提醒我们: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是爱与原谅。人生中总有犯错与遗憾的时刻,最重要的是勇敢面对伤痛,并从中学习成长;只要敞开胸怀迎向爱你的人,他们永远会给你最坚强的支持。
序言那件圣诞毛衣已经在我家壁橱的顶层隔板上放了好多年。几十年前,它就已经不再合身,而且要不是早年频频迁居,它甚至都不会再被碰。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绝不会考虑把它送人。每次搬家,我都轻轻把它叠放在箱子里,连同其他家当一齐运送到下一个住处,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它安放在另一个储物架上,从不去穿它。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只要看见它,我心中就会翻起巨浪。交织在这团毛线之间的,是我纯真童年的片段回忆——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悔恨、恐惧、希望、沮丧,而随着时光流逝,这杂陈的五味却又全都融汇成我心中最大的欣喜与快慰。
记述这段故事本是为了与家人分享。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它仿佛超出了我的掌控,有了自己的生命,自然而然地延展开去。有些事,我多年来一直努力避免提起,而且也一度成功地忘记,然而此刻却又全都从心底喷涌而出。这种感觉就像是那件毛衣正迫不及待地想要讲述自己的故事。
也许,它已经在隔板上沉默了太久吧。
我花了三十年时间,才能坦然地与旁人分享这段回忆。恐怕我要耗尽余生,方可完全体会它背后蕴藏的寓意和力量。虽然在接下来的这则故事里,人物姓名以及事件的具体情节已稍做修改,但它的核心部分从不曾改变——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圣诞节。
一年又一年,圣诞又在眼前,我谨将这段故事奉献给读者,权作赠予诸位的圣诞礼物。希望它能为你和你所珍爱的人带来一份温馨与快乐,就如同我当初感受到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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