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介绍] 上海市养犬条例通过 城区限一户一犬绝育半价 [打印本页]

作者: nniumma    时间: 2011-2-24 09:38     标题: 上海市养犬条例通过 城区限一户一犬绝育半价

2011年02月24日07:27东方网黄雨清我要评论(15) 字号:T|T
东方网2月24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在昨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5日起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亮点。相关政府部门则汇报了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进展。

关键词:限养 “城市化地区”一户一犬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作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条款,“限养令”在审议过程中也是争论不断。什么是“城市化地区”?如果已经养了两只以上的宠物犬,怎么处理多余的狗?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解读道,所谓的城市化地区,就是《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确定的中心城、新城和新市镇,“在开听证会时,很多市民认为郊区人口少,如果也和市中心一样每户限养一只犬有些不合情理,建议能否按照区域区别对待。我们接纳了这条民意。”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管理处副处长孙卫华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了更具体的操作步骤:如果已经饲养了两只以上的宠物犬,并且都办理过养犬登记,那么不受“每户一犬”的限制,可以继续饲养;但如果已养的宠物犬都没有办过证,那么在条例实施后只能为其中一只宠物犬办证。

关键词:费用 给犬只绝育管理费可减半

目前在中心城区,养一只狗每年应缴纳管理费用为1000至2000元不等,按照一只狗正常12-15岁的寿命,一生当中主人需为其缴纳的管理费高达几万元。“以前对宠物犬的管理靠高门槛、高收费来限制,但事实上效果甚微。为了逃避高收费,大部分市民都不为宠物犬办证。”丁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为了引导本市数十万只无证犬纳入规范管理,降低收费是条例最触动养犬市民的一项内容。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包括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用。为控制犬只的繁殖,鼓励对犬只施行绝育手术,条例规定,“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市农委、市公安局证实,今后管理服务费一定会降低,但并未透露具体数额,只是表示仍在核定之中,将在5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自律 犬伤人两次将被收容

降低了门槛和费用,但并非意味着条例鼓励市民养犬。事实上,今后养犬人行为的门槛将大大提高,“养犬自律”将越来越有章可循。恶犬伤人是不少市民反对养犬的重要原因,而在今后,“犬只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将面临被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并收容犬只”的处罚。

条例还设一章、11条专门约束养犬人的行为。既有保护犬只的,比如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不得遗弃宠物犬;也有节制养犬人行为的,比如带宠物犬上街必须牵绳,且绳长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主人应自觉收紧牵绳;养犬市民带宠物犬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外出时要即时清除宠物犬的粪便;犬吠扰民,养犬人更有责任采取措施来制止等。

[ 本帖最后由 nniumma 于 2011-2-24 09:41 编辑 ].
作者: 木猪妈妈    时间: 2011-2-24 09:57

.
作者: 咪咪妈妈    时间: 2011-2-24 10:17

真奇怪了。丁主任在电视里说限养是遵从93年的规定,那么怎么有人能合法地办出一户两犬的证明的?.
作者: 鲸鱼爸爸    时间: 2011-2-24 10:45

领导们都不养狗
所以不知道怎么才能养好狗,管理好狗


这种政策,只能无语的路过.
作者: clarin    时间: 2011-2-24 10:49

引用:
原帖由 咪咪妈妈 于 2011-2-24 10:17 发表 \"\"
真奇怪了。丁主任在电视里说限养是遵从93年的规定,那么怎么有人能合法地办出一户两犬的证明的?
以前凭房产证办的。
我家一套户主就是我家狗狗。没有人的。.
作者: 咪咪妈妈    时间: 2011-2-24 10:58     标题: 回复 5#clarin 的帖子

但是狗狗是不能跨区养的(据说这个跨区狭隘到要一个门牌号)。否则即使有狗证,但是养的地方和狗证上的不一致,也是可以抓的。
可怜我家的两只狗狗,现在怎么办?送掉哪只都舍不得的。

[ 本帖最后由 咪咪妈妈 于 2011-2-24 12:26 编辑 ].
作者: clarin    时间: 2011-2-24 14:26     标题: 回复 6#咪咪妈妈 的帖子

那就别办了。.
作者: 潇潇    时间: 2011-2-24 17:16

就是说管理费仍没有降?.
作者: nniumma    时间: 2011-2-24 21:34     标题: 回复 8#潇潇 的帖子

升起来没商量,降起来要讨论再讨论的~ .
作者: 棉絮    时间: 2011-2-25 09:16     标题: 回复 3#咪咪妈妈 的帖子

一套房子分A室B室就可以了.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还是欢迎这条消息的,我家费用可以减半了.

[ 本帖最后由 棉絮 于 2011-2-25 09:18 编辑 ].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w.321ww.org/)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