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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谢谢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0:27     标题: 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2-17 11:19 编辑 ].
作者: 向左走向右走    时间: 2011-1-20 12:13

不懂,帮顶!.
作者: 天天_开心就好    时间: 2011-1-20 12:32

帮顶吧.
作者: rabbitsong    时间: 2011-1-20 12:40

平时对你怎样,有内疚吗?如果平时对你和女儿不错也心怀愧疚的话就装可怜通过协议多分点,指望通过法律程序获得最大的利益不大现实。.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1-1-20 12:48

如果你的户口在这套房里,并能向法院证明离婚后你无处可去,即使房子不属于你,法院会根据你的处境酌情处理,至少要求男方安排你有所居或经济补偿,才会判定离婚。
我一朋友也是这样,房子还是公婆名呢,法官照样要求男方保证女方起码的居住问题,才会判离,要么双方价码谈好。只要女方不同意,不是那么容易的。.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2:55     标题: 回复 4#rabbitsong 的帖子

谢谢。如今跟平时根本就是两个人,哪有什么“不错”可言,为了孩子我真不想离婚,可是他这样的闹,我也明白也不是我不想离就可以的了.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2:57     标题: 回复 5#JUDY'S妈妈 的帖子

这套房子里没有一个人,我家三个人的户口都是在公婆那儿的。照你说的,男方安排我有所居住的话,那这个钱也就是从婚后共同财产中支付了?支付之后再两人平分?.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11-1-20 12:58

如果他外面有人,最好让他自己承认,当然他是过错方,财产应该少拿

如果吵架他会动手,那么报警,留案底,你是受害方,财产会适当倾斜你这边的

如果,孩子跟着你,那么你财产当然要多分,房子当然也是你住着

如果他外面有人,是等不起的,所以肯定希望速战速决,当然要让他尽可能放弃财产,用钞票换时间.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2:59

还有请问,平时他经常说什么他愿意“净身出户”的话,如果我有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11-1-20 13:02

夫妻要分手,还是协商财产比较好

如果他还算有良心的话,还是柔性政策有用,眼泪比喉咙管用

能多拿就多拿,不要客气

就算是为孩子也要争取更多的利益.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3:04     标题: 回复 10#魅力人生 的帖子

谢谢你。.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3:06     标题: 回复 10#魅力人生 的帖子

我想再问一下,因为我们名下只有这一处房子,如果协商不成功,只能上诉法院的话,孩子一定是归我的,那这处他的婚前房子能不能归孩子名下?.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11-1-20 13:08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0 13:04 发表
谢谢你。
开心点哦,没有啥的

放弃就放弃,更好的在后面拐角等你呢

坚强些,优雅的转身,但是拿着自己该得到的,好聚好散,毕竟总是夫妻一场,总有很多快乐的时光值得回忆

彼此留个好印象,再见也是朋友,不要闹的太僵

但是财产方面绝不含糊

加油加油.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11-1-20 13:12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0 13:06 发表
我想再问一下,因为我们名下只有这一处房子,如果协商不成功,只能上诉法院的话,孩子一定是归我的,那这处他的婚前房子能不能归孩子名下?
这我不太懂,

感觉上孩子肯定有份,你还了贷款。即使房子没有份,但是肯定会作价还你钱的

法律上的东西,弹性很大的,你老公更占优势吧,所以你更要以情取胜了,以柔克刚

就怕他没有良心,你损失就大了.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11-1-20 13:23

如是法院起诉就得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现情况起诉对你有利 他硬要离就让他去起诉 你是受害者.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1-1-20 13:24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0 12:57 发表
这套房子里没有一个人,我家三个人的户口都是在公婆那儿的。照你说的,男方安排我有所居住的话,那这个钱也就是从婚后共同财产中支付了?支付之后再两人平分?
思路得清楚,你想他会主动另外安排好你住处吗?会的话,你就不用担心分多分少了。所以你只要提出带着女儿必须有固定居住地,这是关键的。既然是他提出离婚,离婚成本必须由他负担,如果都像他似的,那么容易把女人清户出门,那女人离婚后没地方去,岂不是都要住到法院去了?保障起码的居住权或经济补偿,法院会为你考虑到的,只要你别主动提出愿意无条件离婚就成。这种情况除非是女方有外路,情愿自己走。.
作者: 一骏妈妈    时间: 2011-1-20 13:26

最近我们单位就有一个离婚的,不过是女方的过错。男方、女方、孩子户口均在男方买的房子里,女方的父母有住房的,房子是男方父母首付,贷款是男方公积金加存款月还贷,主贷方是男方,目前贷款未还清。法院判:房子归男方但男方付女方57万,孩子归女方但男方月贴1000元,女方和孩子的户口牵到女方的父母那里,因为女方父母是拆迁房,但是女方是有份额的。.
作者: rabbitsong    时间: 2011-1-20 13:34     标题: 回复 17#一骏妈妈 的帖子

每月1000元。。。。。
法院的人扪心自问,在上海1000元够干什么?无论是奶粉尿布还是上学后的没完没了的补习班。。。.
作者: 一骏妈妈    时间: 2011-1-20 13:40     标题: 回复 18#rabbitsong 的帖子

不过这个男的还算是有一点良心的,每周带女儿2天,为女儿买了一份保险。但是男的不肯离,拖了3年才离的。.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1-1-20 13:43     标题: 回复 19#一骏妈妈 的帖子

男人,小孩都遭殃了,特别是小孩。.
作者: mingming_46    时间: 2011-1-20 13:43     标题: 回复 1#家有咪宝 的帖子

1.房子在男方名下。若离婚后你有亲友投靠(父母),法院通常会判房产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现款。
2。离婚是 男女双方的合约解除。财产分割中不会分割给他人(子女)。协议离婚中,可以双方协议赠予子女。
3。你的财产不多,过错方和非过错方差异不值你过多关注。
如果你想拿房子,必然得补偿男方,同样得考虑男方的居住权益。
一家之言。.
作者: 一骏妈妈    时间: 2011-1-20 13:46     标题: 回复 20#rongwang 的帖子

是呀.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1-1-20 13:47     标题: 回复 1#家有咪宝 的帖子

孩子跟他,条件是房子变更成孩子的名字。

我想将来孩子要跟你也是很容易再变更的。
人是活的,房子变好了就不大能改变了。

[ 本帖最后由 rongwang 于 2011-1-20 13:50 编辑 ].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1-1-20 13:50

离婚官司,孩子是最没财产分的一方。
父母给孩子的财产都是情分,不是法律。.
作者: mingming_46    时间: 2011-1-20 13:50

引用:
原帖由 mingming_46 于 2011-1-20 13:43 发表
1.房子在男方名下。若离婚后你有亲友投靠(父母),法院通常会判房产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现款。
2。离婚是 男女双方的合约解除。财产分割中不会分割给他人(子女)。协议离婚中,可以双方协议赠予子女。
3。你的财 ...
4。子女的抚养现状是抚养权归属的判定重要依据。不展开了。.
作者: rabbitsong    时间: 2011-1-20 14:21     标题: 回复 19#一骏妈妈 的帖子

哦哦,看错了,女方过错。。。理所当然的以为男方过错了。。。.
作者: 子玖妈妈    时间: 2011-1-20 14:55     标题: 回复 18#rabbitsong 的帖子

如果这男的一个月收入只有四五千,一千元是正常的,他收入的20%  ---30%做抚养费.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5:08

谢谢楼上各位妈妈了!男人要变心,真是没有道理可讲了!我现在也在犹豫,速战速决的话,依他现在一心想离婚的念头,经济上肯定是我有利的。他说了,股票账户上的20几万给他,车子给他,其他的(房子市价100万左右,存款等10几万,其他家里的生活用品)包括还有女儿都给我,当然生活费也是要他出一部份的。可是离了对孩子的伤害真的不可估量的呀!可我若跟他拖着,或上法院的话,经济上肯定没有以上的了。还有,半年有,他闹的时候自己愿意“净身出户”的,现在恨得来,20几万也不想给他,就让他开着车走好了!.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11-1-20 15:10

妈妈们都很伟大, 都要带孩子,祝福LZ, 未来是美好的!

[ 本帖最后由 香格里拉的春天 于 2011-1-20 15:19 编辑 ].
作者: 叮叮爱妈    时间: 2011-1-20 15:25

干嘛跟着他急?你要安排好自己以后的生活再谈离婚,是他要离婚哎,你干嘛还顺着他?
拖着,没什么不好过,让他到外面借房子先住着,正好看看他外面有没有人。
起诉离婚也不是容易的,你不同意大概也要起诉三次才可以吧。这个你可以去咨询一下。
你的生活已经被他打碎了,你该为自己多想想。好好自己的生活。.
作者: 叮叮爱妈    时间: 2011-1-20 15:26     标题: 回复 29#香格里拉的春天 的帖子

怎么把内容改了?
我同意你的观点才顶这个帖子的.
作者: ghon_1    时间: 2011-1-20 15:29

在他态度坚决的时候,顺便让他签个协议,就是财产全给你,最好还能每月来点抚养费。当然是明细清楚,别就一句净身出户。签好字后,至少财产主动权在你手里,离不离再慢慢想。.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5:44     标题: 回复 30#叮叮爱妈 的帖子

除非离婚,否则他不搬,这是他的意思。想想女儿的将来,想想自己八年来的付出,恨得来不离,拖也拖死他!可是,依他的个性,我也知道,这样拧着干,除非他又突然灵魂入窍,否则两三年后还是离,到时不但经济上吃亏,精神上恐怕也受不了了.
作者: 叮叮爱妈    时间: 2011-1-20 15:51

就用魅力说的,以柔克刚,两三年以后离就两三年以后离!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我觉得离了你也不会得到太多的经济保障,看你说的经济状况离婚没什么可以补偿的。整个离婚过程也许会让你崩溃,你受得了吗?
想想你和孩子的生活,离婚好还是不离好?
这个男人也是昏头了,他以为自己有千贯家财啊?离婚干嘛?分居吧.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11-1-20 15:54     标题: 回复 31#叮叮爱妈 的帖子

发的时候没仔细看, 后来发现LZ已经决定要孩子了, 不想LZ 看了我的观点心烦。

未来一定是美好的。.
作者: 和和美美    时间: 2011-1-20 15:58     标题: 回复 28#家有咪宝 的帖子

如果财产没有协商好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的,这叫协议离婚.
作者: fablestory    时间: 2011-1-20 17:35

男方提出的条件还是可以考虑的,不幸的婚姻,还是早点结束的好。
看协议的内容,LZ这一家经济条件也不算好,这个男人肯放弃这么多,可以了,对人宽容也是对己宽容,拖着有什么意思呢,到头来还被对方恨到刻骨。感情的事情,原本就不可勉强的。

看这种贴心里觉得很堵。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这样的结局,回顾当初,又何必结婚?何必要孩子?何必在一起呢。
抱抱LZ。.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0 17:49     标题: 回复 37#fablestory 的帖子

是啊,既有今日,又何必当初?最可笑的是,至目前来说,我也不知我们会离婚的真正的具体的客观的原因是什么?好不好笑?我现在只知道,当一个男人想要自由了,想有自己的新生活时,会有多少的自私?没有责任感,没有家庭观,只有自己的需求!!可能对他来说,他有不少的理由,可是客观情况放在这,我们确实没有过不下去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他说的“我不想过了,我就不想过了!!”
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大上海,但是也确实八年来没有累积下更多的财产。现在这个条件离婚,看着他很大方,可是给我的也不多,而依我的能力,也不能保证女儿生活条件如以前,也不能有更进一步的要求了!所以我很气他,我说,你既然要追求自由,承认我没有错,那么你至少要保证女儿的生活和将来,那才是负责任的爸爸!现在这样离婚,我又得到了什么?我又要负担多少?.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11-1-20 18:22

引用:
原帖由 mingming_46 于 2011-1-20 13:43 发表
1.房子在男方名下。若离婚后你有亲友投靠(父母),法院通常会判房产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现款。
2。离婚是 男女双方的合约解除。财产分割中不会分割给他人(子女)。协议离婚中,可以双方协议赠予子女。
3。你的财 ...
你的是正解。还有一点,没必要去搞什么过错方的证据,老命伤财,而且得利不多。像你们这种情况,还是协商比较好,因为上法院楼主不是很合算。.
作者: fablestory    时间: 2011-1-20 19:44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0 17:49 发表
是啊,既有今日,又何必当初?最可笑的是,至目前来说,我也不知我们会离婚的真正的具体的客观的原因是什么?好不好笑?我现在只知道,当一个男人想要自由了,想有自己的新生活时,会有多少的自私?没有责任感,没有 ...
无言。再抱抱lz。.
作者: 妈咪的兔仔    时间: 2011-1-21 09:50

这种男人,坚持要离,而且说是没理由,其实想也不要想,肯定是外面有人!
那么,踢他净身出户. 没有责任心的男人.
作者: quiet.ping    时间: 2011-1-21 10:24     标题: 回复 41#妈咪的兔仔 的帖子

为什么那么肯定是外面有人?已经决定抛弃责任了,承认外面有人又如何?.
作者: 妈咪的兔仔    时间: 2011-1-21 10:54     标题: 回复 42#quiet.ping 的帖子

男人真的走到这一步,不会很有良心的,承认了,他就是过错方,法院判起来肯定对他不合算的。一个坚决不要孩子不要LP的男人,除了这个还会是什么?如果纯粹是夫妻内部矛盾,最起码他还会坚持要孩子的,可LZ现在这么说了,他根本就是连孩子都不要了,那么,他还算是什么?!.
作者: TT她妈    时间: 2011-1-21 11:33

离吧,让他20万拿出来,就开着车滚蛋,立刻就离,不要折磨自己和孩子.
作者: 成mm    时间: 2011-1-21 12:06

离吧,不要等到他失去内疚感的时候,那时候拿不到那么多了

多谈谈,最好20w拿出来,提高孩子生活费.
作者: 坐在火山上    时间: 2011-1-21 12:41

楼主觉得和他拖着,他会回心转意吗?
如果不会,趁早,趁他还大方的时候,结束掉!
正如你自己知道的一样,如果上法庭你的经济补偿只会少于他现在口头允诺你的
离婚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钱。
就我看来,这个男人也算比较大方的了
净身出户对他也不是太公平。
最后说一句“放过他,就是放过自己”
祝你早日走出来!.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11-1-21 12:57

20万股票还是给他吧, 做人留一线, 日后好相见。
没有房子的男人在上海这个城市想再婚也是很不容易的, 房子, 存款留给你也蛮好了, 想清楚了就抓紧办了。 离婚了想复婚也是很容易的, 9元钱手续费而已。.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1 13:42

今天咨询了律师,律师也建议还是协议离婚的好。因为我不离,硬拖着的话,从他起诉之日起,最快7个月多点的时间就可以法院判离了,房子是他的,扶养费600元(照我们当地县级城市的什么水平)。那我还有什么?也就是说明年这个时候不离也离了。我既然拖不死他,那还是离吧,看他再什么时候提起了.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1 14:21     标题: 回复 47#钊元妈妈 的帖子

即使真的让他能净身出户,我也不甘啊!因为我们的离婚只是因为我已老,他已厌了!!从去年到现在,他说不出真正的可以让我们离婚的原因!我说老实话,也只能以为他外面有人了!只能是因为喜新厌旧!早知有今天,我八年来不会这么全心全意地为家庭付出。我每天上班、家里两点一线,想着照顾好家庭,照顾好孩子,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男主外,女主内,我不是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现在一个已经锈了八年的女人,带着受伤的心,还有一个女儿,哪来的力气再去拼搏事业,多赚钱啊!让他脱层皮我也想,哪还想再给他钱分.
作者: xiaoqilin    时间: 2011-1-21 15:47

抱抱楼主!!.
作者: 26311    时间: 2011-1-21 16:02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0 12:59 发表
还有请问,平时他经常说什么他愿意“净身出户”的话,如果我有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先让他自己听听,看他什么反应。.
作者: 一缕阳光08    时间: 2011-1-21 16:12     标题: 回复 49#家有咪宝 的帖子

抱抱LZ, 这个男人不值得. 连被别人恨都不够格. 只要你自己愿意没什么做不到的, 从新开始就算是锈了八年也可以的. 再为自己付出八年, 别低估了自己..
作者: 缘来是你1018    时间: 2011-1-21 16:58

过去的,就过去了,也没有什么气不气的.
最关键是把握明天.
当然,我们只能说安慰的话,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了.
加油吧!!!!!!!!!!!!!!!!!!!!!!!!!!!!!!!!!!!!!!!!!!!!!.
作者: 玻璃球    时间: 2011-1-21 17:47

引用:
原帖由 26311 于 2011-1-21 16:02 发表

先让他自己听听,看他什么反应。
让他知道你已经把他说的话录音了吗 那岂不是让他更加有防范;
嘴巴说的东西什么都不能当真,到时候都可以反过来说的;只有书面的证据才有用;
LZ 没什么不甘的,就当了会“演员”,不要为自己!离开谁都可以过日子,说不定会更加好,钱才是王道!.
作者: lyx902    时间: 2011-1-22 09:05

一定要离,就拖着啊,拖到给你足够的财产就好了啊,按照法律分,你分不到多少的.
作者: 小徐儿    时间: 2011-1-22 17:06

关注.支持弱者.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11-1-22 20:39     标题: 回复 1#家有咪宝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2 20:49     标题: 回复 57#eileen0521 的帖子

哈哈哈,我想的正是你说的!我真是期待那一天快快来临!真想看看究竟是什么女人会要这样子的男人.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11-1-22 20:59     标题: 回复 58#家有咪宝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我是淘乐妈    时间: 2011-1-23 14:11

要真走到这一步,我是咽不下这口气的。.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3 14:26

谢谢大家。父母气得可不轻,一直想去他单位闹,我拦了。我觉得一来单位也不能给他实质上的措施不让他离,二来单位都知道了,他会更加无所谓,直接上法院了。我打算今晚叫他回家谈判。怎么样的话又能哀求他,又能威胁他,让他放弃财产?.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3 14:31     标题: 回复 57#eileen0521 的帖子

他现在这副样子,我觉得真像是钻进牛角尖了,不管不顾,如果有什么后果也一定要达到目的再说。我一直怕我太天真,太会相信人的表象了,觉得哪有这么样的男人啊?所以我一直愿意相信他外面有人,或者跟我离婚后再找个小姑娘生儿子。你说的这个男人现在是怎么个下场了?.
作者: 云淡风轻妈妈    时间: 2011-1-23 22:27

用57楼说的方法..
作者: 高兴    时间: 2011-1-24 09:21

引用:
原帖由 魅力人生 于 2011-1-20 12:58 发表
如果他外面有人,最好让他自己承认,当然他是过错方,财产应该少拿

...
不要只看到人家男人有外遇好吗?不作兴的。


向高兴这种专门找小三的,社会上毕竟很少的。不然,这个社会就真的像明清小说里的社会了,如果这样,八国联军这次拿菜刀就好征服中国了。.
作者: lily_he_82    时间: 2011-1-24 12:22     标题: 那你是out了,现在社会上找小三的男人还少吗?旺旺上就很多,别说社会上呢

引用:
原帖由 高兴 于 2011-1-24 09:21 发表



不要只看到人家男人有外遇好吗?不作兴的。


向高兴这种专门找小三的,社会上毕竟很少的。不然,这个社会就真的像明清小说里的社会了,如果这样,八国联军这次拿菜刀就好征服中国了。
.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1-1-24 12:34     标题: 回复 65#lily_he_82 的帖子

现在已婚男女噶姘头的都很多的,离全民皆姘的年代也不远了。

但我相信旺旺网上的男女应该大部分都不是这类人,因为上这个网的人大部分都是忙孩子事的人。.
作者: llx0604    时间: 2011-1-24 13:15

结婚几年了?我们上次法律培训,说结婚八年后,婚前的财产也是双方共有的。.
作者: 高兴    时间: 2011-1-24 13:22

引用:
原帖由 lily_he_82 于 2011-1-24 12:22 发表
谢谢夸奖!一定改正!.
作者: howdoyoudo    时间: 2011-1-24 14:22

如果12年前抚养费是1000元,至今没有变过,现在物价上涨,可以更改吗,如何变?他也从来不来看小孩。如何谈?.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11-1-24 15:38     标题: 回复 62#家有咪宝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11-1-24 15:44     标题: 回复 61#家有咪宝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4 18:18     标题: 回复 70#eileen0521 的帖子

你说的这个妈妈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们已谈成协议,房子、存款都归我,车子归他,女儿生活费600元每月到小学毕业,初中高中1000,大学再议。我知道他跟他单位里的那个女的还有暧昧,那个女的是离婚了的,还带个男孩,比我女儿小。这个女的很不正经,去年弄得也是他们单位一男的离了婚(那个男的原来夫妻感情就是不好的,这跟我们不一样),现在弄到我这儿了。恨得来真想去大闹一场。先把财产拿到手,离了婚再想方法怎么收拾这种人?
还有今天跟他父母和哥哥嫂子都说明了。公婆当然很伤心,不过也表了态:就当多了个女儿和妹妹,有没有那张纸跟生活没关系,以前怎么过的现在就怎么过,每天吃饭还是去公婆那儿,女儿大家一起养,要对孩子更好,绝不能让孩子感到父母离婚了都不爱她了,要比以前更爱她。说的都是公道话,以前说什么如果我们离婚就不认儿子了,跟他脱离关系之类的我一个字都不信。现在说的我基本上都信,当然如果我需要他们救济时也实在过不下去了,这种日子当然不会有,不过听听也舒服。.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4 19:18

刚刚又来电话,又反悔了:房子可以给我,但是钱不可以给我了!不同意就上法院!!.
作者: 玻璃球    时间: 2011-1-24 19:56     标题: 回复 73#家有咪宝 的帖子

口说无凭呀.
作者: lily_he_82    时间: 2011-1-25 11:16     标题: 我不是说旺旺上都是这类人,但是很多妈妈们碰到这样的老公也很无奈。

引用:
原帖由 rongwang 于 2011-1-24 12:34 发表
现在已婚男女噶姘头的都很多的,离全民皆姘的年代也不远了。

但我相信旺旺网上的男女应该大部分都不是这类人,因为上这个网的人大部分都是忙孩子事的人。
就是妈妈们都一心一意把精力铺在宝宝和老公身上,但是有很多男人都是翻脸不认人的,女人白白奉献掉自己的青春,但是最后老公找到小三后,给我们的答案是我们老了,但他们从来不想想,我们怎么会变黄脸婆的,自私的男人在社会上不是一个两个的问题,前段时间有很多离婚的妈妈发帖,你可以关注一下,到最后女人还是辛苦的带着孩子一个人过,为男人的自私买单,而他们抱着年轻漂亮的小三开始新的美好生活,有良心点的,给点抚养费,没良心的连孩子都不管不顾,而且新的婚姻法对女人是越来越不公平,在这个社会上不过也已经没有所谓的公平不公平了.
作者: smileyoyo    时间: 2011-1-25 11:57

我觉得不要拖,如果非离不可的话就越快越好,经济上争取最大。拖下来对自己的伤害最大,而且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离婚后,一定还有更好的生活。

[ 本帖最后由 smileyoyo 于 2011-1-25 11:59 编辑 ].
作者: 胖兔她妈    时间: 2011-1-25 12:49     标题: 回复 75#lily_he_82 的帖子

你说的这种情况现在真的是太多了!就是这样的,往往都是女人贤惠的在家里一心一意忙着照顾孩子的,贱男反而在外面乱搞。而那些孩子不顾,家务不做,自己在外面花花的女人,人家LG却在家里很老实的,带孩子做家务的。.
作者: 遇儿予耳    时间: 2011-1-25 16:09     标题: 回复 71#eileen0521 的帖子

你的语言太王道了,应该字斟句酌的研读!.
作者: 遇儿予耳    时间: 2011-1-25 16:17

再给些建议吧,我朋友现在和楼主一样的情况。糟糕的是,家里大部分的现金都是以老公的名字存的,并且都在老公名下。另,老公斩钉截铁的说,谁要孩子谁得2/3的财产,不同意就上法院。谢谢了.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7 11:40

今天终于离婚了,谢谢各位妈妈们的支持。虽然短短几天,但是太辛苦了,太痛苦了,现在终于也解脱了。房子归我,存款也归我,但是他也说了,存款中的6万元是他父母的,要还的,那我也说了,还可以,但是要说明这钱将来要留给女儿,我也怕一转手就给他了,到底是他亲生父母,我不得不防。扶养费很可怜,也不说了。给大家提个醒吧,如果父母离婚,房子是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这仅限于父母离婚前提下。当时一听说这个,他又反悔了,要把房子归女儿,我当然不肯了,幸亏前面我施了点苦肉计,他一看我又一副要控制不住的样子,也不说了,房子就归我了。我觉得这点很重要,虽然我也一定是给女儿的,但是在自己名下总归方便点

[ 本帖最后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7 13:29 编辑 ].
作者: 小wenwen妈    时间: 2011-1-27 14:17     标题: 回复 80#家有咪宝 的帖子

LZ, 坚强些,马上过年了,祝福你新的一年一切都好.
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11-1-27 14:25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咪宝 于 2011-1-24 19:18 发表
刚刚又来电话,又反悔了:房子可以给我,但是钱不可以给我了!不同意就上法院!!
那你就利用下他的父母和哥嫂。理由就是房子和钱如果在你和孩子那里,等于家还在,只要他肯回头什么都不损失。如果钱给了他就等于给了外面女人挥霍,损失大了。反正就说的很想等他回头一样。实际上,等房子钱拿到手,TNN的坚决一刀两断。
他们会对你好还是因为孩子的关系,还指望将来你们会复合,你自己心里要拿好主意,表他们一说你就心软。
回复好了才看见结果,这种人让他外面去发疯好了。自己和孩子过的开心点。

[ 本帖最后由 qiuqiu妈 于 2011-1-27 14:27 编辑 ].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1-1-27 14:28     标题: 回复 80#家有咪宝 的帖子

不错不错,祝福你和你的女儿.
作者: 坐在火山上    时间: 2011-1-27 15:07     标题: 回复 67#llx0604 的帖子

亲爱的,你所知道的法律
已经是老黄历了!
新婚姻法早没有这一说了
女人还是很被动的!.
作者: 坐在火山上    时间: 2011-1-27 15:08     标题: 回复 80#家有咪宝 的帖子

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个男人还没有太坏!
带着孩子好好生活!
加油!.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7 16:33     标题: 回复 81#小wenwen妈 的帖子

谢谢你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与公婆,大伯,大嫂处理关系了。当然他们也一再跟我保证说,就当多了一个女儿,多了一个妹妹,可是还是像以前那样去公婆家吃饭觉得还是有点怪怪的,可是也看得出来他们是诚心的,唉,现在也只好厚着脸皮去了,毕竟女儿还小,不知情,平时一放学就喜欢呆在爷爷奶奶家,我也不想让女儿受到伤害。我想着随着时间,还是要慢慢自己自力更生的,我爸也说了,跟他们关系还是要搞好,毕竟他们在我们这场离婚大战中做得也不错了,当然我也知道他们的小九九,他们是想着什么时候他们儿子回头了,我能再给他开门。.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7 16:43     标题: 回复 85#坐在火山上 的帖子

你说夫妻要离婚了,哪有这么好的男人肯净身出户,还不是有把柄捏在老婆手里?他虽不承认,我也没有去找证据,但是做老婆的能不知道老公心里有什么人了?他这么急着要离婚,一方面肯定与那女人有商量好什么的,那女的还是他单位同事呢,前几次谈判,在家说好了的,一到单位马上就变卦了,好几次都是这样,这说明了什么?二来,毕竟是他错,他也怕我上他单位闹呀,我也问过律师,律师也说,他要不肯在财产上让步,就上他单位去闹,不要伤人,就摔东西,摔得动静越大越好,就哭诉,法律不帮我们,还是人情社会呀,就闹得个满城风雨,叫他收不了场!今天早上,他又在房子上动脑筋,我气得豁出去了大不了一个死呀,还怕什么?所以才这样子签下来的。.
作者: huanxiao95    时间: 2011-1-27 16:53

好了,不要多想了,越想火越大,告别从前吧!打起精神,迎接未来的日子吧,吃好睡好,不能亏待了自己!.
作者: 虎贝贝的妈妈    时间: 2011-1-27 17:02

抱抱,过年啦,想想该买些啥年货呀?.
作者: chentaiyi    时间: 2011-1-27 22:55

可以了,房子你拿,钱给他,估计上了法院还拿不到这么多。变了心的男人还能把房子给你,本质还不坏。

[ 本帖最后由 chentaiyi 于 2011-1-27 22:57 编辑 ].
作者: 悦悦孝孝妈    时间: 2011-1-27 23:26

钱到手了,房子也属于LZ的了。公婆还表示支持。

那么就先这样了啊。。好好过日子,男人要变心,拖住也没意思啊。好聚好散多好!!

结婚8年,算下来,年纪也不会太大。善待自己,朝第二春前进~.
作者: mm6166    时间: 2011-1-28 09:09

看完了贴子,虽然结局不算是HE,但LZ总算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社会什么样子,我们真的很难改变,只能多多保护自己和孩子了。.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8 12:15

谢谢大家了,有这样的结果还算可以了。现在要好好休息休息了,生活要有新的开始了,很期待。.
作者: dongguda    时间: 2011-1-28 15:53

重新生活吧

祝福你!.
作者: 亲亲宝贝-翔妈    时间: 2011-1-28 16:30

这样的结局也算个大圆满,而且我觉得你前公婆也算明理人,没有过多的阻挠你们什么。
有些公婆主张很大的,会给自己儿子出主义,怎么样得到最多,不管是否是自己的儿子过错在先。(我公婆就是这样)
所以我是悲剧的。

祝福LZ,好好生活吧,没了男人,我们可以活的更好。.
作者: 凯凯的好妈妈    时间: 2011-1-28 18:47     标题: 回复 93#家有咪宝 的帖子

先祝你新年快乐!我也是单亲妈妈,记住,离开不爱你的男人,是你的幸福的开始。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心情调整好,焕发出自己的美丽和光彩,会有好男人来爱你的。你会幸福的!!.
作者: Julia111125    时间: 2011-1-28 20:13     标题: 回复 57#eileen0521 的帖子

到那时候,那个男人会反悔的,这句话是实话。我看到了真实的列子,一朋友,孩子几个月时老公有了花头,朋友劝了好久:只要回来过往不究,就是不回头。还把家里的东西往小三的出租窝搬,真是心都疼啊。诺干年后,那男人发短信要求复婚,朋友坚决不同意(我也支持),谁会保证不犯二三次。。。。。。?现在朋友一个人带个孩子也过得蛮好。.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8 22:11     标题: 回复 95#亲亲宝贝-翔妈 的帖子

嗯,确实是这样的。他们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做了什么事,从来也没有狠狠地骂过或打过儿子们,可是也是非常明事理的老人。这次的事他们知道是他们儿子不对,可是也无能为力。现在他们这么做也是希望孙女不要受影响,至少在孩子面前,生活还是一样。.
作者: 家有咪宝    时间: 2011-1-28 22:17     标题: 回复 97#Julia111125 的帖子

我觉得吧,照社会的规律而言,他这么走掉,至多潇洒两三年就要反悔,可是依平时他的个性,我又有点怀疑。反正我公婆会让我们离婚,也是希望先如了他的愿,等他后悔了,我们再复婚。我可不敢这么想,只想我们母女俩个怎么样好好地生活下去,不被人可怜或同情.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11-1-29 10:58     标题: 回复 99#家有咪宝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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