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家庭] 7成网友认为男方婚前所购婚房应属夫妻共有 [打印本页]

作者: seawind    时间: 2010-11-18 18:58     标题: 7成网友认为男方婚前所购婚房应属夫妻共有

http://finance.ifeng.com/money/w ... 01118/2905261.shtml

2010年11月18日 07:30广州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77条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本报联合多家网站进行问卷调查,近七百名网友接受调查

本报讯 (记者蒋幸端)《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广州日报·东莞新闻》联合东莞房讯网、焦点搜房网、房掌柜、阳光房产网进行问卷调查,在接受调查的679名网友当中,约75%的网友认为,男方婚前购买的婚房应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此外,约60%网友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理解,但是仅35%左右网友表示自己会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网友们认为,结婚后是过一辈子的事情,做财产公证太不合情理。

焦点1

能否接受婚前财产公证?

您如何看待婚前财产公证?63.2%的网友表示婚前财产公证很正常,可以理解,而22.4%的网友则认为夫妻双方信任度低,感情不好。

但是对于自己是否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问题,仅35.48%的网友认为自己会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而47.58%的网友并不认同,网友们认为,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婚前分清财产太不合情理。16.94%的网友认为婚前财产公证要先看情况再决定。

网友冬山认为,财产公证是好事,现在的人冲动结婚又冲动离婚,冷静分手对两边都有好处,不然纠结着分财产,本来能成朋友的人也要反目成仇了。

焦点2

婚前购房该归谁所有?

许多人认为,购买婚房是男方的责任,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75%的网友认为,男方购买的结婚用房,应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16.13%的网友认为,男女双方应该平均分配出资购房,仅5.56%的网友认为谁购买的归谁所有,而3.23%的网友则表示要看情况再决定。对于“婚前您愿意和男友(女友)一起买房吗”,65.32%的网友表示愿意,而34.68%的网友则认为,买房是男方的事情,不愿意一起购买。

此外,49.59%的网友不认可婚前个人首付、贷款的房子归夫妻一方所有,网友们认为,大部分的还款是婚后还的,这些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婚前付了首付,房子也应该是夫妻双方所有。而47.97%的网友则认可这一观点。

焦点3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男女朋友之间的财产公证接受度比婚前财产公证要高。在“恋人购买的房产是否应该进行公证”的问题当中,45.16%网友认为,即使是同居恋人关系,双方的房产也应该进行公证,这样比较公平。而22.58%的网友则认为,不应该公证,认为公证会伤感情,此外,29.84%的网友则认为看情况决定,如果双方经济条件相差较大,就应该公证。

一对恋人分手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是一个大问题。42.54%的网友认为,谁付钱的就归谁所有,而26.87%的网友则声称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焦点4

如何保障婚前财产?

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前房产?38.71%的网友认为最好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35.48%的网友则认为婚前就应该约定房产为双方平均分担,这样就不会存在财产分割纠纷。网友李先生认为,目前许多家庭实行AA制,婚前婚后都可以实行AA,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这样比较公平。此外,11.29%的网友则表示自己会尽量在婚前付完全款,12.9%的网友则称,会把自己的房子登记在父母或者其他亲人名下。

焦点5

“分手费”该不该给?

此外,对于婚姻“小三”索要分手费,41.46%的网友认为不能给,这是鼓励傍大款行为;而26.02%的网友则支持给“小三”分手费;另外32.52%的网友则认为可以看情况来解决“小三”问题。.
作者: orchid_ren    时间: 2010-11-19 12:54     标题: 回复 1#seawind 的帖子

这7成中可能全是女网友.
作者: zjs5108    时间: 2010-11-19 14:21

引用:
原帖由 orchid_ren 于 2010-11-19 12:54 发表
这7成中可能全是女网友
我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10-11-19 16:10     标题: 回复 2#orchid_ren 的帖子

同意,哈哈.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10-11-19 16:14

婚前财产归谁所有:
1、从女人角度来说,眼睛看着那点婚前财产的话就搞不好了,摆明了图财不图人嘛

2、从男人角度来说,真心爱这个女人的话,你的人从此以后都是她的,又何必计较你那点钱和房子?

不喜欢婚前公证这种东西,从理上说是保护了双方各自的利益,但从情上,硬是把人生分了。当然这个社会,什么人都有,防人防到结婚对象上,只能说明对这份感情还不够有把握,还是想想清楚再说吧,别轻易结婚.
作者: orchid_ren    时间: 2010-11-19 16:43     标题: 回复 4#m宝贝 的帖子

干脆结婚前都光光的,所有的财产都交给各自父母好了.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10-11-19 16:47     标题: 回复 6#orchid_ren 的帖子

女的光也许没啥,男的光估计就么女的肯嫁了.
作者: cihyxy    时间: 2010-11-19 17:19

我昨晚看到这个也觉得估计是女网友.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10-11-19 18:21

这条规定也会带来负效应,婚前贷款买的算老公的,那以后老婆不拿一点钱出来支付贷款,存私房钱也不错。老公要是经济一路向上倒也无所谓,如果经济出现问题怎么办?老婆在一边袖手旁观?.
作者: TODAY    时间: 2010-11-19 21:05

我也觉得70%是女网友,一般男的不太会参加这种调查。瞎问了几个男的,都说婚前买的应该划入婚前财产。
其实婚姻好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满悲哀的,没结婚的时候就要开始想离婚的事,都是房子惹的祸啊!
我认识一个朋友,婚前签合同支付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现在闹离婚了,女方要分财产。哎!.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0-11-20 09:40

结婚男方买房,女方陪嫁妆,女方有时还出新房的装修钱,陪嫁汽车等高档消费品。
房子有升值,而装修拿不走,汽车等贬值,
而女人的青春比男人的青春容易贬值。(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
男人离婚没有成本甚至还有赚,因为婚后还贷有女方的一半,
所以此法对女人不利,对花心男人有利.
作者: jyma    时间: 2010-11-20 12:12     标题: 回复 11#cherry98 的帖子

同意。我觉得想出这个新婚姻法的肯定是有小三并打算离婚的花心男,呵呵。.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10-11-20 12:38

唉, 国外很多地方离婚男的还要付女的赡养费, 直到女的再婚截止。
中国。。。 怎么这样呢?.
作者: 水精灵妈妈    时间: 2010-11-20 13:07

不如和云南那边一样,走婚算了,不要搞了,男方传宗结代别想了.
作者: 秋贝    时间: 2010-11-20 18:13

引用:
原帖由 jyma 于 2010-11-20 12:12 发表
同意。我觉得想出这个新婚姻法的肯定是有小三并打算离婚的花心男,呵呵。
同意..
作者: 好阳光    时间: 2010-11-20 20:34     标题: 回复 13#钊元妈妈 的帖子

要这样下去,以后中国小姑娘找对象,都要找外国小伙了。。.
作者: 哲子妈    时间: 2010-11-20 20:43

引用:
原帖由 钊元妈妈 于 2010-11-20 12:38 发表
唉, 国外很多地方离婚男的还要付女的赡养费, 直到女的再婚截止。
中国。。。 怎么这样呢?
是啊,对现在一部分的男孩子很失望
要么盯着女方的家产
要么把自己那点看得紧紧的
越来越没担当
真让女人寒心.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10-11-20 21:52

对啊,男女方的婚前财产应该先都归父母算了,父母有养育之恩,受之也无愧。然后婚后财产共有,不就互不吃亏了吗,省得相互提防。.
作者: 不起眼的小叶子    时间: 2010-11-21 10:24

引用:
原帖由 orchid_ren 于 2010-11-19 12:54 发表
这7成中可能全是女网友
.
作者: 牛车快跑    时间: 2010-11-21 10:29

引入股份制吧。否则,永远也搞不清楚了。.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10-11-21 10:39

引用:
原帖由 牛车快跑 于 2010-11-21 10:29 发表
引入股份制吧。否则,永远也搞不清楚了。
***股份有限家庭.

那么,现金/固定资产可以入股,无形资产可以入股么?
固定资产入股,按成本价计价,需要按市场价每年末重新估价么?
折旧费怎么计?MS女同胞要用加速折旧法,那么男同胞呢?
还有女性生育期,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工作及生活/身材的影响,怎么计量?
孩子的照顾及家务方面的分工,是否也要拟个具体的合同?.
作者: 牛车快跑    时间: 2010-11-21 10:50     标题: 一般的住房有无形资产吗?仅指一般。我指的是婚前房产,不要误解。

如果按照你说的那样(5个问号),离什么婚呀,人能折旧,谁有那本领计算清楚。就是双方是注册会计师,另有医生、审计等介入,拉出一套班子也是算不清的。
个人观点,不必较真。.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1 14:04

如果是男方父母买的应该归男方父母。。。我不LIBA嘿嘿。。。我自己生的是儿子.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10-11-21 14:15

偶家是儿子,觉得如果是婚前男方全额购买的,归男方,没有争议.
但如果是婚前男方购买,只出了个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应该的..
作者: 西瓜炮妈妈    时间: 2010-11-21 14:20     标题: 回复 24#渺渺眯眯 的帖子

同意.
作者: 26311    时间: 2010-11-21 17:01

这是为了防止居心不良者利用结婚空手套白狼.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10-11-21 17:53

我认识一男,就被女方空手套白狼了,房子男方婚前付清,为表示感情真挚,房子婚前写上了女方名字,现在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判房子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20万现金。想想此男自己的血汗钱和父母的血汗钱,20万能买房子吗,此男没房子,收入一般,现在倒是真得难找老婆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未报,倒先散了父母的积蓄。教训啊。女方靠此手段发财致富,不知心亏否。所以婚前男女双方都要理智。婚前财产搞搞清,婚后才是共同财产。.
作者: 萱妹妈    时间: 2010-11-21 21:06

引用:
原帖由 jianmail5 于 2010-11-21 17:53 发表
我认识一男,就被女方空手套白狼了,房子男方婚前付清,为表示感情真挚,房子婚前写上了女方名字,现在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判房子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20万现金。想想此男自己的血汗钱和父母的血汗钱, ...
女方是以什么理由提出的离婚啊?法院会如此判,想必男方有重大过错吧~~~.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10-11-21 21:19     标题: 回复 28#萱妹妈 的帖子

为什么一定要认为男方有重大过错呢,那种空手套白狼事件我可是不止看到一例了,不要说重大过错,就是过错,此事件中男方也没有,那是个真心待老婆的人,女方不是上海人,在上海无落脚处的。男方现住父母家。朋友们都为他唏嘘,我觉得越是贫穷地方出来的人越是狠,为立足什么事都做得出,而上海人相对魄力小。所以婚姻一定要门当户对。

[ 本帖最后由 jianmail5 于 2010-11-21 21:29 编辑 ].
作者: 萱妹妈    时间: 2010-11-22 01:24     标题: 回复 29#jianmail5 的帖子

没过错,还被这样判,那也太没天理了吧。什么样的女人啊,手段太结棍了吧。.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10-11-22 08:16

引用:
原帖由 cherry98 于 2010-11-20 09:40 发表
结婚男方买房,女方陪嫁妆,女方有时还出新房的装修钱,陪嫁汽车等高档消费品。
房子有升值,而装修拿不走,汽车等贬值,
而女人的青春比男人的青春容易贬值。(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
男人离婚没有成本 ...
同意。估计今后婚前有房有贷的男人要滞销了,呵呵。
付个首付谁不会啊?以后会不会嫁女儿都流行先给女儿买套首付房吧?.
作者: 威廉姆的妈吗    时间: 2010-11-22 09:27

这种事情还少吗?认识一女,老房子的邻居的女儿.婚前A君和B君都追求她,因为物质原因她选择了其貌不扬的B君。A君便去了日本留学。可是结婚3年,没孩子(据说那男人不能生,这是她说的,具体不知道),A君留学回来,他们好上了。然后离婚,房子怎么办,是男人首付的,而且A君无房。她也不知道使出什么方法,B尽然同意她付了首付的钱和一些还贷的钱,就把房子给她了。好像那房子有138平米,当然也不是她付的,是她父母付的。我想房子三年后翻了一倍都不止。.
作者: waiwaimeimei    时间: 2010-11-22 13:15     标题: 角度问题 受益方问题

.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10-11-22 13:49

前段时间男的掐S女的跳楼,宝宝先天的,那个好象就是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老婆孩子都不要的吧?.
作者: lucy_xu123    时间: 2010-11-22 14:57

这个规定挺好的, 以后找老公还是要人品第一,现在的女孩为了房子为了钱,人品素质都不看,将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0-11-22 16:48     标题: 回复 35#lucy_xu123 的帖子

好什么!
看房子看钱的照样可以呀,要结婚女方名字写上去,要不然不结可以吗。
还是过去的规定好,结婚5年房子算共有财产,过了五年基本也排除了女方骗财的可能。.
作者: 水龙妈    时间: 2010-11-22 16:59     标题: 回复 29#jianmail5 的帖子

身边也碰到过这样的事列呢,的确有这样的女孩子呢.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1-22 21:38

女方也可以有对策,那就是婚前购房必须全额付清,没有贷款。因为既然女方没有产权,那也就无需参与还贷。但是这个还贷参与不参与,婚后家务事财务事不容易分清楚,所以,干脆要求男方婚前购买全额付清,女方可以不加名字。.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10-11-23 00:30

还有一点没搞懂,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就算婚后男方一人承担还贷,这笔钱是丈夫的收入吧?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吧?拿共同财产支付贷款,临了离婚了,这房子除去首付部分就不是共同财产了?这该怎么解读?.
作者: 诸超超妈妈    时间: 2010-11-23 09:03

为什么都要先想别人的财产呢,欧们那时结婚虽然也买房,但欧从来没有想要他房子要他钱。偶父母也未这样想过,尽管这婚姻偶父母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但他们尊重偶的选择后也义无反顾的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和欧老公家出的钱一样,也没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欧父母一直说要靠自己,不要去想别人的,要有志气。现在欧们又置换了新房名正言顺的产证上是偶俩的名字。又购买了一套房子是一家3口的名字。另外偶自己也是生的女儿,欧也教育她要靠自己,不要靠男的。.
作者: 麦田    时间: 2010-11-23 09:04     标题: 回复 38#千零 的帖子

作为一个未来的丈母娘,我同意。不过这样剩女就会越来越多了,毕竟婚前就全额付清的人是少数。.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1-23 09:08     标题: 回复 41#麦田 的帖子

宁可做剩女,也不去别人家做牛做马。.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09:29

引用:
原帖由 cherry98 于 2010-11-22 16:48 发表
好什么!
看房子看钱的照样可以呀,要结婚女方名字写上去,要不然不结可以吗。
还是过去的规定好,结婚5年房子算共有财产,过了五年基本也排除了女方骗财的可能。
写名字如果是婚前买房,照样和女方无关的。.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09:31

引用:
原帖由 cherry98 于 2010-11-22 16:48 发表
好什么!
看房子看钱的照样可以呀,要结婚女方名字写上去,要不然不结可以吗。
还是过去的规定好,结婚5年房子算共有财产,过了五年基本也排除了女方骗财的可能。
我的律师朋友碰到过45岁的女人乃55的男人的房子钱统统撸掉的女人。。
我最近看到他生意出奇的好,经济纠纷案一大堆
难道准备在政策出台前LH的人特别多吗.
作者: rita625    时间: 2010-11-23 10:38

这个新规定有些莫名其妙,挺费解的。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而且只有一个人名字。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这怎么算?还能简单地算房子归男方吗?显然不合理啊。.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0-11-23 11:01     标题: 回复 44#兔妈一枚 的帖子

如安现在的新发规定,
女人没房,离婚得不到小孩的抚养权,
45岁女人老菜皮一个给男人都榨干了,
再给男人一脚踢了光身跑路的还要去撞墙了。.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11:09

引用:
原帖由 cherry98 于 2010-11-23 11:01 发表
如安现在的新发规定,
女人没房,离婚得不到小孩的抚养权,
45岁女人老菜皮一个给男人都榨干了,
再给男人一脚踢了光身跑路的还要去撞墙了。
当初婚前为何不合在一起买房子,我就是的。
神马情况都有,有男的蹬女的,也有女的蹬男的。。
WHO怕WHO..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0-11-23 11:27

动物世界都是雄性动物筑巢,引雌性动物入巢交配,有些人连动物都不及啊。
历来都是男方买房,女方陪嫁。
女方买房男方就做招女婿吧。.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11:56

我自己生的是男男头哦,我是觉得,如果女方的陪嫁可以抵得上半套房子的价格,或者三分之一以上,那么可以考虑以后万一小夫妻有什么情况或者变化,考虑赔偿相应的人民币,如果单单是女方拎包上门,(现在好像上海嫁女儿也很少会什么也不出的进门吧。)个么只好对伐起了。哪里来到哪里去。。。正常情况下,现在上海房子基本是父母出钱吧,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有爷娘名字的。这么说,不势力吧。。

[ 本帖最后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3 13:53 编辑 ].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12:03

表拍我。谁叫现在房价比什么东西都增值呢,人家都说买黄金都不一定保值,房子么,ZF已经开腔了,顶多是控制,但不会下跌很厉害,尤其是上海,北京。所以该给的给,该守,还是得守咯。。我实惠来兮额

[ 本帖最后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3 12:05 编辑 ].
作者: lucy_xu123    时间: 2010-11-23 13:35     标题: 回复 48#cherry98 的帖子

照这样来说,有的动物,交配后雄性就走了,抚养小的都是雌的事了,人跟动物毕竟不一样的。.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0-11-23 13:48     标题: 回复 51#lucy_xu123 的帖子

那还是动物世界讲规则呀,至少还把窝与小的留下了,自己净身出户。
有的还出去觅食给母的与母的共同孵蛋了。.
作者: 小德班妈妈    时间: 2010-11-23 14:37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15:13

引用:
原帖由 小德班妈妈 于 2010-11-23 14:37 发表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弱弱滴问下,女方的陪嫁是撒。。
既然是自己的房子,当然也不好意思叫别人出装修费。只是夫妻间很难分清楚钱的花费问题,不是样样可以AA制的。这个女孩子还是不错的。赞一个。因为男方既然供贷,那肯定对家庭贡献的地方要小点,弄不好还要女孩子开销生活费。这点,如果女孩子没有异议,也算大气了。.
作者: cihyxy    时间: 2010-11-23 15:59

引用:
原帖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3 15:13 发表


弱弱滴问下,女方的陪嫁是撒。。
既然是自己的房子,当然也不好意思叫别人出装修费。只是夫妻间很难分清楚钱的花费问题,不是样样可以AA制的。这个女孩子还是不错的。赞一个。因为男方既然供贷,那肯定对家庭贡 ...
应该是老两口自己还贷吧,儿子不参与的。.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3 16:41

为毛现在的婚姻就像谈判一样的。是智慧魄力和金钱的较量
和谐,河蟹在哪里?
唉~~~.
作者: seaskygrass    时间: 2010-11-23 20:02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小夫妻一起还贷的,建议按股份算。.
作者: 麦田    时间: 2010-11-23 22:50     标题: 回复 42#千零 的帖子

只怕到时候,我们无法控制。女儿喜欢的话,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有一亲戚,女儿从小富养,从小对钱不知愁滋味。到三十岁毅然看中一男,家境一般,父母工薪阶层,无独立婚房,老式2室户和公婆同住。父母反对无效,婚后和公婆同住,虽无明显口角,但关系处得一般,关键是生活水准有一定差距。女方父母开始坚决不资助买房,认为这是女儿自己选择的后果。但随着第三代的出生,还是不忍心看着女儿受苦,三代挤在一起,终于替小夫妻首付买房。我觉得要么索性婚前女方买房,只写女儿名字以后他们还款,按现在的司法解释,是不是也一样可以不算夫妻共有?.
作者: 桃桃妈妈    时间: 2010-11-23 23:12

引用:
原帖由 小德班妈妈 于 2010-11-23 14:37 发表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和我一好朋友一样,早早就未雨绸缪,在房价还没涨,儿子大学还没毕业前就为儿子买好了三房两厅130多平米的婚房,而且我朋友夫妇收入不错,早还清了贷款,自然房产证上只有我朋友一家三口的名字。后来儿子找女朋友结婚,房子就没女方什么事,女方家也很拎得清的,根本不提房产证加名字的事。.
作者: 桃桃妈妈    时间: 2010-11-23 23:29     标题: 回复 54#兔妈一枚 的帖子

这个不是大气不大气,这个是一物降一物,看啥人吃牢啥人。
比如我朋友的儿子,小帅锅一枚,长得象以前小虎队的吴奇隆,家里条件好,自己职业也不错,一向就是招女孩的人,我们是看着他长大的,完全知道现在的老婆当年追他的时候和大S很有一拼,后来要结婚了,女孩估计乐昏的程度和大S也有一拼,完全就没提什么条件,样样都顺着男孩的意见。.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08:40

引用:
原帖由 麦田 于 2010-11-23 22:50 发表
只怕到时候,我们无法控制。女儿喜欢的话,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有一亲戚,女儿从小富养,从小对钱不知愁滋味。到三十岁毅然看中一男,家境一般,父母工薪阶层,无独立婚房,老式2室户和公婆同住。父母反对无效,婚后和 ...
建议写老夫妻名字,那就没有小夫妻什么事情了。。这样对伐?
我周围买别墅的朋友貌似都不写自己孩子名字的。他们说这样安全。女孩子听话以后总归是他们的,女孩子搞7捏3,个么OUT,顶多赔点“折旧费。”女孩子MM们表拍我。。。。。。和我伐搭界额。.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08:42

引用:
原帖由 桃桃妈妈 于 2010-11-23 23:29 发表
这个不是大气不大气,这个是一物降一物,看啥人吃牢啥人。
比如我朋友的儿子,小帅锅一枚,长得象以前小虎队的吴奇隆,家里条件好,自己职业也不错,一向就是招女孩的人,我们是看着他长大的,完全知道现在的老婆当 ...
男人总归合算点,帅+有点小钱,基本混到50+也是很吃香的。。。。。。。。。


生儿子的MM们可以有的放矢了。。。。。。这个法律一出台,就没有招商建设银行之说了吧。.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1-24 09:23     标题: 回复 58#麦田 的帖子

确实这种富家女有悲悯情怀是特别需要注意的。.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10-11-24 10:13     标题: 回复 53#小德班妈妈 的帖子

是的 男的60岁照样找20岁的女孩  不急    为了钱嫁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0-11-24 11:43

这个婚姻法改革看似公平,负作用是让花心男人的出轨道路更加肆无忌惮、光明一片。
估计改革的出台,“贪心”丈母娘会增多,会为女儿提前考虑到后顾之忧。有聘金彩礼的地域会增加金额;无这一风俗的也会陆续跟上。说到底,还是增加男方经济负担。遇到出手不大方经济不佳的的男方,女方自然要担心反对了。本来想多给嫁妆、分担装修电器等费用的,也会考虑到万一哪天有去无回,还不如留在手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改革是好事,但让女方觉得没安全感的改革,不能算成功的改革。
最大的好处是法院:减少很大部分离婚财产或其他财产分割案件,工作轻松多了。

[ 本帖最后由 JUDY'S妈妈 于 2010-11-24 11:52 编辑 ].
作者: 枫林路    时间: 2010-11-24 13:15     标题: 建议制定《同居关系法》。

.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10-11-24 13:45

引用:
原帖由 小德班妈妈 于 2010-11-23 14:37 发表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就是,提供房子满好了,写名字不可能的,当然我也不要求女方带什么陪嫁,省得好像占了人家便宜。因为房子升值,陪嫁贬值的吗。女孩因此不嫁就不嫁了,男孩有房子有工作,还怕找不到老婆,我也没看到周围年轻人都是因为婆婆买的房子写上媳妇名字才顺利结的婚,倒是有一大批要求高的剩女处境尴尬。我认识个人,她以前是有名的媒婆,相约星期六精彩老朋友什么的都拉她去策划的,她说啊目前她抽屉里几千张女孩的照片,条件都不错,但男孩实在太少,我一男亲戚有车有房有地位。离婚中年,此媒婆急着联系他,说他那条件实在太好找了。所以说男孩有房子,随便怎么样都能结婚,而房子如果被人空手套白狼了,那就别想讨老婆了。

[ 本帖最后由 jianmail5 于 2010-11-24 13:47 编辑 ].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14:24

引用:
原帖由 JUDY'S妈妈 于 2010-11-24 11:43 发表
这个婚姻法改革看似公平,负作用是让花心男人的出轨道路更加肆无忌惮、光明一片。
估计改革的出台,“贪心”丈母娘会增多,会为女儿提前考虑到后顾之忧。有聘金彩礼的地域会增加金额;无这一风俗的也会陆续跟上。说 ...
那么,那么这样互相算计,真的结不了婚了,要不来个姐妹篇,同居法。。。。好像又违背国情了哎。。。
男孩子要优秀。这还是关键词。。。。。。。
家境不好的男孩子,可以找外来妹。。。。。
家境好的女孩子,要么可以找门当户对的男孩子,还可以找外国人。。。
谁都不会剩。。是不。。。。。。。.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0-11-24 15:20     标题: 回复 68#兔妈一枚 的帖子

我LG的外甥相貌脾气好,人礼貌讨人喜欢,结婚婚房父母买的(读大学时买的),父母名字,装修电器家具所有一切全部男方,外加二十几万的新车和一笔聘金,女孩子带点衣服入住就是了。婚后每天管接管送,对女孩好得让我们说说他,我们没好意思说。同时逐步接手父母生意,收入颇丰。女方家条件低于普通水平,自然自觉得不会提加名字,但当时要求的聘金金额还是把全家吓一跳,呵呵。可这样条件的男孩子毕竟少数。大多数男孩在为婚房的一个平米,每天努力辛苦工作着。今非昔比,如果再问这些为理想奋斗着的男孩,愿不愿意找家庭条件优越的女方,肯定不会象十年前那样说绝对不找高收入高学历,多半会表示希望对方有能力可以一起分担。
我家是女孩,我的想法是要给女儿嫁妆让她生活的开心些。嫁妆的多少取决于男方的态度,如果他们处事大方,为人善良,我付出的不会少于他们一分。只要都为孩子好,本来老了也都是给他们的。如果不巧遇到精明小气的人家,那么也有必要做好各方面的打算。情愿每个月贴补她,也不会一下子交给她。其实,名字不名字无所谓,我们在乎的是男方的态度(表态+心态)。也因此更说明了,女孩子只有自强自立了,才不怕任何困难。.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15:36

我觉得聘金聘礼只有旧社会才玩的啊,
为撒嫁女儿要聘金啊。我始终不明白。是不是以后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了的意思,还是,以后生好的孩子跟男方姓作为一种补偿呢?
不好意思我歪楼了。.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15:45

我随便瞎讲讲,你们听过算数。
如果对方要聘金,也可以给。
反正婚前房子不算女方的,聘金什么也就房子的一个零头。无所谓的。
古时候给聘金都是要求女方相夫教子的,如果现在女孩子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相夫教子,我们男孩子妈妈愿意给的。
不要一面叫着女人已经独立了,女权了,一面又要男方家这么做那么做。这个,就不那么靠谱了,是伐。
如果女方家长不是那么挑剔,阿拉男方也肯定领的清额。。。。.
作者: angelqi1108    时间: 2010-11-24 15:50

结婚前买的房子,当然不算共有财产啦!.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4 15:55

我曾经在一个帖子里也说过的,不知道你看到没有,有没有市场的那个,现在人家也讨上媳妇了,而且也对这个女孩子好的不得了,人家女孩子上三班倒,他家可是天天轿车接送的,为了什么,据说也有聘礼的。为了早日能抱上孙子,如果第一胎是女儿,希望再接再厉。我妈妈说他家希望找一个听话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像小丫鬟一样的,除了听话最好别发第二句声音。。。统统婆婆做主。。反正我是没办法在这样的家里呆着的,哪怕天天燕窝伺候。.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0-11-24 17:07

引用:
原帖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4 15:36 发表
我觉得聘金聘礼只有旧社会才玩的啊,
为撒嫁女儿要聘金啊。我始终不明白。是不是以后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了的意思,还是,以后生好的孩子跟男方姓作为一种补偿呢?
不好意思我歪楼了。
聘金聘礼在现在社会一直存在呀。可能大都市不那么盛行,但在一些地区还是必须的呢。还有的地方嫁女儿要给男方聘礼,给少了男方家长还不乐意。算是风俗吧,倒不是说什么补偿。讲究的人家就会讲究,不讲究的根本不会在意。
歪歪得正哈。.
作者: mingchenjing    时间: 2010-11-24 17:25

引用:
原帖由 orchid_ren 于 2010-11-19 12:54 发表
这7成中可能全是女网友
正解!.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0-11-24 21:03

引用:
原帖由 mingchenjing 于 2010-11-24 17:25 发表

正解!
而且不会是做婆婆的.
作者: judoma    时间: 2010-11-24 23:05

引用:
原帖由 seaskygrass 于 2010-11-23 20:02 发表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小夫妻一起还贷的,建议按股份算。
同意。女方的嫁妆也算进去.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09:31

引用:
原帖由 judoma 于 2010-11-24 23:05 发表

同意。女方的嫁妆也算进去
是的,新婚姻法已经补充附件了。确实是按照出资比例算的。。。
刚刚听到的消息 很给力吧.
作者: 奶牛豆豆    时间: 2010-11-25 10:40     标题: 回复 71#兔妈一枚 的帖子

那以前的女人是不用上班的,专职相夫教子,现在可以么?现在女人也得上班挣工资的呢。。。。。。.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0:46

引用:
原帖由 奶牛豆豆 于 2010-11-25 10:40 发表
那以前的女人是不用上班的,专职相夫教子,现在可以么?现在女人也得上班挣工资的呢。。。。。。
所以按出资比例和贷款额度分配了呀。。。
反正现在这社会就是男方女方家长,客气,大家都退一步,不客气,大家都用条条款款来咬文嚼字一番

所以还是大家客客气气过日子才好。。弄得来像谈判一样有意思伐啦。.
作者: linda998    时间: 2010-11-25 10:50

阿拉未雨绸缪,给儿子的婚房写的我名字(虽然小子才初一),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有他名字的,现在开始就旁敲侧击的鼓励婚前财产公证。将来他有本事找个比自己条件好的姑娘,大家一起公证呗,反正将来不都是他们的。别为了眼前利益搞的乌烟瘴气,吵吵闹闹。.
作者: 春哥她爸    时间: 2010-11-25 11:01

引用:
原帖由 钊元妈妈 于 2010-11-20 12:38 发表
唉, 国外很多地方离婚男的还要付女的赡养费, 直到女的再婚截止。
中国。。。 怎么这样呢?
国外女的不用上班在家做全职主妇,男性工资里已经包括了养家糊口的费用,可是在中国呢?.
作者: 奶牛豆豆    时间: 2010-11-25 11:05

作为男性家长,更多考虑出资比例、股份;可是现在这个社会,男人出轨实在太多了,一旦影响家庭,离婚时,女性已经生育了,青春易逝,绝对处于劣势,而男人四十一枝花。。。
单单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作为女人,你觉得公平么?.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1:38

引用:
原帖由 春哥她爸 于 2010-11-25 11:01 发表

国外女的不用上班在家做全职主妇,男性工资里已经包括了养家糊口的费用,可是在中国呢?
国外没有聘礼,国外儿子基本18岁后都独立,爷娘基本西人不管。国外不管婆婆还是丈母娘好像都没有那么操心,管好孩子还管孙子外孙。所以没有可比性。.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1:47

引用:
原帖由 奶牛豆豆 于 2010-11-25 11:05 发表
作为男性家长,更多考虑出资比例、股份;可是现在这个社会,男人出轨实在太多了,一旦影响家庭,离婚时,女性已经生育了,青春易逝,绝对处于劣势,而男人四十一枝花。。。
单单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作为女人,你觉 ...
是的是的。我也很理解的。
其实这个法看上去是保护很多有房产的家庭,毕竟这个社会乌七八糟的事情太多。

很多女方父母结婚前开的血盆大口有时候真的也很吓人的。对于男方来说鸭梨也很大。而且女人和女人之间还会比较,我是怎么嫁的女儿,你家的毛脚是如何如何的上门的。这个,真的应该大家都退一步。
一方面谈到 结婚的时候要怎么怎么怎么无条件接受一切,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女儿岁数上去被男方甩。
你说如何权衡。。。。。。
问题是要看我儿子以后碰到的是谁了。这个现在只是天晓得。现在国家不是最喜欢说和谐么,其实老百姓都希望能和谐的。谁会莫名其妙没事找事的抬杠啊。.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1:48

引用:
原帖由 春哥她爸 于 2010-11-25 11:01 发表

国外女的不用上班在家做全职主妇,男性工资里已经包括了养家糊口的费用,可是在中国呢?
国外男女都愿意共同贷款买房子的,可是在中国呢,无车无房女孩子老早跟侬88了,现在中国女孩子对男孩子的要求是有房有车父母双*。。。。。
所以,怎么说呢。。。。。

就像刚刚那位妈妈说的,旧社会的女人不上班的,现在女人要上班。问题是旧社会的女人也不敢提加名字的事情呀。现在女孩子不加名字 就不肯结婚的事情太多了。
你看看著名网站。。。。

[ 本帖最后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5 12:02 编辑 ].
作者: 蓁蓁妈    时间: 2010-11-25 11:59

引用:
原帖由 小德班妈妈 于 2010-11-23 14:37 发表
我有一同事,有一儿子,她是支付了儿子婚房的首付,自己和老公再接着付贷款,装修费也不要女方出。产权证肯定没有女方的名字。
这方法好。以后我也这么办,女孩不嫁就不嫁,我们再找。
这老夫妻俩好像就认准了人家女孩嫁过来就是想分家产的。.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2:08     标题: 没有结果和答案的帖子嘿嘿

引用:
原帖由 蓁蓁妈 于 2010-11-25 11:59 发表

这老夫妻俩好像就认准了人家女孩嫁过来就是想分家产的。
买房子毕竟不是买衣服嘛,有钱的或许一生有N套房子,损失一套也算了,没钱的老百姓一套房子基本就是一辈子积蓄都不止了。。体谅体谅呀。。。

还不是因为现在离婚率那么高。离婚率高也能说明现在女孩子是真的独立了。

男孩子家庭,从谈朋友开始,到总算一个娘子讨进门,如果女孩子真的准备拎包进门,你算算这个费用。

试问下这里的妈妈爸爸们有几个达到了李嘉诚的水准。。。。.
作者: 碧落赋中人    时间: 2010-11-25 13:2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碧落赋中人    时间: 2010-11-25 13:31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雨林    时间: 2010-11-25 13:36

好好想想,现在上海一套房子少讲要一百多万靠近二百万,许多是父母一生的积蓄,而女方陪嫁如果有五十万大多觉得很好了,所以男方如果是孩子自己买的,随便他是否加上女方名字,如果是父母的,女方有何道理加上非要加上名字,何况现在的孩子真正能够一结婚就完全独立的有几个?离婚率高,一旦离婚,女方分割的不是男孩的收入,而是男方父母的积蓄啊。何况结婚男方除了房子还有许多支出:首饰、婚礼、旅游等等,没个三、五十万也下不来,不要砸我哦,本来结婚就是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不是谁占谁便宜的事,如果女方一开始就斤斤计较,难免有别有用心的嫌疑,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所以,婚姻还是门当户对的好。.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0-11-25 13:46

财产上斤斤计较的婚还是不要结为好,否则后患无穷。.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10-11-25 13:51

这里讨论得热闹,其实以后,更多程度上就是WHO搞定WHO了.
打比方说:
偶儿子被哪个小姑娘搞定了,小姑娘提出房子上加名字,偶儿子又非她不取,那么也只好加了.
又打比方说:
哪个小姑娘被偶儿子搞定了,小姑娘非偶儿子不嫁,偶儿子,什么都不出,那么也就只好这样了.
所以现实点,从现在开始搜罗儿子搞定小姑娘秘诀,到时候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作者: 胖兔她妈    时间: 2010-11-25 14:02     标题: 回复 92#rongwang 的帖子

,很多结婚前说的花好稻好的,结婚后也会有N多变故的,更何况结婚前就斤斤计较的呢,这样结婚了麻烦就更大了。.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4:08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0-11-25 13:51 发表
这里讨论得热闹,其实以后,更多程度上就是WHO搞定WHO了.
打比方说:
偶儿子被哪个小姑娘搞定了,小姑娘提出房子上加名字,偶儿子又非她不取,那么也只好加了.
又打比方说:
哪个小姑娘被偶儿子搞定了,小姑娘非偶儿子不 ...
好吧,我给你花了,.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10-11-25 14:23

引用:
原帖由 胖兔她妈 于 2010-11-25 14:02 发表
,很多结婚前说的花好稻好的,结婚后也会有N多变故的,更何况结婚前就斤斤计较的呢,这样结婚了麻烦就更大了。
先天就不足,很难养的。.
作者: 蓁蓁妈    时间: 2010-11-25 14:49

引用:
原帖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5 12:08 发表



买房子毕竟不是买衣服嘛,有钱的或许一生有N套房子,损失一套也算了,没钱的老百姓一套房子基本就是一辈子积蓄都不止了。。体谅体谅呀。。。

还不是因为现在离婚率那么高。离婚率高也能说明现在女孩子是真的 ...
理智上可以理解,但是情感上我绝对不会接受。.
作者: 兔妈一枚    时间: 2010-11-25 15:10

引用:
原帖由 蓁蓁妈 于 2010-11-25 14:49 发表

理智上可以理解,但是情感上我绝对不会接受。
理解。。。。。。.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1-25 15:19

引用:
原帖由 兔妈一枚 于 2010-11-23 15:13 发表


弱弱滴问下,女方的陪嫁是撒。。
既然是自己的房子,当然也不好意思叫别人出装修费。只是夫妻间很难分清楚钱的花费问题,不是样样可以AA制的。这个女孩子还是不错的。赞一个。因为男方既然供贷,那肯定对家庭贡 ...
你问陪嫁问早了。陪嫁和彩礼是一对的。这里男方家只是准备了房子,没提给过女方彩礼呢,有彩礼才有陪嫁。.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1-25 15:22

房子是男方出,没女方什么事情,可以理解。不过女方的陪嫁应该是在男方的彩礼之后的。不要跟我说什么男方准备的房子是彩礼哦,更不要说是老人名字的房子也算彩礼哦。所以,不要提女方嫁妆如何,男方先彩礼拿出来再刚。
现在对女方要求真是高,陪嫁要啥,装修要啥,房子哪能可以不加名字,就唯独把传统的彩礼给忘记特了闹。.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w.321ww.org/)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