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顺顺娃 于 2009-5-12 16:47 发表
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对于孕妇还说,医院就应该帮助她平安顺利的产下孩子。
计划生育是民政部门的事情。即使违法法规,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浦妇幼,不要什么证。而且因为是二胎,医生护士那个兴奋啊
原帖由 ELLA_DENG4 于 2009-5-14 10:28 发表
一般这种情况不能在上海生的.医院要街道证明.街道要区证明.医院不接受.我已打电话问过. 或者作为贵宾在一妇婴浦东分部生, 顺产要5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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