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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小说《水银情感》,作者:白林 [打印本页]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17     标题: 小说《水银情感》,作者:白林

1980年代上海,四个妙龄女孩走在一条绝妙的大街上,四张果冻般鲜红的脸,即使并不鲜丽的大围巾,亦足以引人注目。寒风中晃着一些别样的男孩:提四喇叭的,听美国之音的,看香港画报的,谈论007杰姆斯邦的,嘴里吹吹拿破仑小调的。这些男孩犹如麻雀之影,来无迹,去无踪,时而晃在某个窄小的弄堂口,时而出现在某个街角。
  
  我只能在梦里和毛弟握握手。
  五年来我一直围着丈夫儿子转,到了该回国的时候,竟是为了奔丧。
  无论如何,我对母亲说,爸爸在世时,楼里那么多的孩子,他最喜欢的就是毛弟。他的葬礼我们不通知到毛弟,他会不高兴的。
  他不知搬到哪去了。母亲照例躲着我的目光。毛弟他家的房子越搬越大,不说老邻居不知他的地址,就是你那些同学也都不知他搬去了哪里。
  我仍在我的通讯录里翻找。即使所有的同学熟人都换了住处,总还有一两个和毛弟保持联系的吧。当夕阳渐渐爬进窗台,失望彻底占据了我,放下电话,我对着饭桌上的蓝花坛叹了口气。
  以前毛弟的小书桌上也放着这样一只蓝花坛。轻盈的蓝花像飞起的蓝蝴蝶,夹在成堆的电子零件里。
  那时的毛弟常常站在这书桌前,额角粘着一束汗津津的乱发,就着窗外的光亮,手捏电烙铁,在松香上戳一戳,沾一点焊锡,将昆虫般的电阻焊在印刷线路板上。多半是放学后。我在蓝花坛的另一面,看着埋头装半导体的毛弟,一面吃着炒米粉,一面挥赶飘来的松香和锡臭,有时腾出手为毛弟撩起一束头发,才不得不放下碗来。
  毛弟总是把我的手一拨说,烦死了!
  你敢对你妈说烦吗?我不服气顶他一句。
  我妈妈,她是大人,你是小孩,烫到了你要哭的!
  那年毛弟也不过只有十四岁,而我更小,才八岁。
  父亲的葬礼安排在第二天上午。母亲换上皮鞋,我陪她去淮海路买烟。我家住的是祖父用五根大黄鱼置来的早期西式公寓,煤卫打蜡地板一应俱全,有昔日的贵族气派。进门一架雄赳赳的大楼梯,足有三米宽。半圆形的门厅更是大得出奇。除了有维多利亚式的雕花廊柱,通顶的天花板上还吊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玻璃灯。这灯因为是安在公用地盘,以至谁也不愿出那额外的电费。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它总是灌满了黑气。
  这吊灯只为毛弟亮过一次。
  
  那是1980年的除夕。这一年,毛弟已经读到了高三,半导体是早装厌了,从头年起便筹备着要装一台电视机,叫他姆妈每个礼拜替他省下一块钱。一块钱!他姆妈在医院做会计,虽然叫苦不迭,但是心里仍然疼着毛弟,买菜时算盘越打越精细,甚至不到一年,就为他把钱攒够了。
  毛弟电视机装好了,年三十夜里都到门厅来看春节晚会!
  自从放了寒假,毛弟妈每逢看见邻居就要把这话说上一遍。作为一个期待已久的日子,那年的除夕,各家的年菜也都散发着与往年不同的香味。其实时间还不到五点,毛弟指挥楼里的两个大男孩把他那台自己安装的电视搬下他家的饭桌,摆在门厅里播放。
  在瓜子核桃和桂圆的香味里,这台没有外壳的电视,可笑地袒露着它的内脏。张牙舞爪的三极管,多脚蚜虫似的集成块,蚯蚓般的电线,以及那个慷慨高歌的变压器,所有这一切,都像是在做着团体操,以便发挥它们的神奇。
  我好奇地望了望那些电子零件,对着毛弟叫起来,这台电视机真是滑稽死了!
  什么叫滑稽死了?毛弟瞪我一眼,小姑娘不要瞎讲话!
  两个大男孩犹如两员虎将,分别把守在电视两边,以防人们触电。楼里人早将大门关死,一家一家带着椅子,在那盏扑满灰尘,但又光芒四射的水晶吊灯下,男女老少兴致勃勃,伸着脖子。其实电视里什么也没有,那个12吋大的屏幕此刻还处在一种风旗般的状态下呢。
  天很冷,毛弟穿着蚌壳棉鞋,从顶楼张家阿爸的后窗爬出去,调一下安在屋顶上的天线,然后再钻进来,随即回到门厅看一眼屏幕,再奔上去,又调一下,再钻进来。如此上上下下,一次一次,棉袄里带进的寒气全都散在了楼梯上。大家见他气喘吁吁,有些过意不去。
  毛弟啊!可以了!可以了!这样蛮好了!
  由浅到深排列出的黑白信号图标终于不再狂扭了。朱家爷叔往毛弟手里塞了两块大白兔奶糖,又对他说,毛弟啊,你真不晓得啊,我等着看施鸿鄂唱意大利美声足足等了十四年,双影倒不怕,只要声音不走样就好。
  毛弟听到这话立刻重又往楼上跑去。
  毛弟!我跟在他身后叫着,你跟我讲哪个方向,我上去帮你调!
  你烦死了!毛弟不耐烦地回了回头。
  就在这个当口,正往楼下走来的母亲看见毛弟跑得那么匆忙,拉了我一把说,兰儿,不要老跟着毛弟,他在忙呢。
  让她跟着吧。父亲拎着两只板凳在母亲身后说,她不会妨碍毛弟的。
  那年我十二岁,确切说是满十一进十二,可仍然编不好辫子,也仍然整天跟着毛弟。除夕那晚我也同样穿着蚌壳棉鞋,不是把身子探在张家阿爸的后窗上,就是等着毛弟进来时,讨好般地对他伸着手,仿佛只要扶上他一把,别人也会把我看成装电视的一份子。
  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赞许使我生出一种得意,也许是母亲拉我的时候让我失去了重心,总之,我觉得脚底一滑,接着,便跌坐在楼梯上。那天我穿着厚实的新棉袄,当着众人面,在那楼梯上像只企鹅,噗噔噗噔一直滑到楼底。
  你看多危险,叫你不要跟着毛弟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听见毛弟姆妈这样说,心里觉得委屈,便把脸埋进了父亲怀里。
  哼!我再也不跟毛弟好了!
  我对父亲发誓似地说着。当然,这没用。父亲笑着用手点了一下我的鼻子说,你这样整天迷迷糊糊的,就算发誓,也和你刷牙一样,漱一下口就算完了。.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18

果然,等到毛弟终于坐定,把他的大白兔奶糖分给我一块时,我早把发誓的事忘光了。我甚至还和父亲换了座位,非要坐到毛弟旁边不可。
  呐,这是给你的。毛弟递给我一个旧信封包着的盒子。
  这是什么呀?
  新年礼物。你不是老想要个半导体,好躺在被子里听么?
  我现在不要半导体了,我拆开纸,看了看那个用黑白两色塑料壳装起的半导体。我现在想要电视机了。我要躺在床上看电视。
  嘿嘿,毛弟笑着伸出食指,拨了一拨我那两根编反的小辫子说,小姑娘,一天一个花样!真的给你电视机你又想要别的了。
  帮我做个小毛弟,天天陪我睡觉好吗?
  小姑娘乱讲话!难为情吗?
  当时我不明白毛弟为什么涨红了脸,只管叭唧叭唧嚼着糖,笑得也就愈发傻了。
  
  那么多的高楼,不知毛弟住在哪一幢?在26路车站,我心里充满了落寞。阳光罩着法国梧桐深绿色的树冠,地上留着一块块支离破碎的残影。我在碎影里寻找,可是找什么呢?记忆对我就像一篇旧作,而我能找着的也尽是些碎瓷片中弹出的阴影。
  我想起毛弟家的蓝花坛,其实它早不存在了。它失去了生命,就像这地上的碎影,随着残阳,被一种捉摸不定的昏暗销毁了。
  车子很快来了。两位妇女同时给母亲让了座。看样子她们正在拉家常,为了说话方便,宁愿一起站着。我对她们感激地笑了一下,扶着母亲坐下后,把另一个座位让给一个小男孩,自己站到边上,只想听听久违的家常话,这在我简单的生活里已经听不到了。可她们却不知为了什么,一个脸色严肃,另一个又那么伤心。
  跟他说了,要再敢这样,我就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他看!
  我的身体往前冲了一下。“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他看!”这是回荡在我记忆里的话,还以为自己早把它忘了。时间把它遮盖了,就像隔音板把声音遮住一样。我盯着上下车的人群,一个愣头青急匆匆地跳上来,手里捧着个大花瓶。望着那花瓶,仿佛忽然回到了多年前的夜晚,就像有人忽然拆去了隔音板。
  毛弟姆妈,你对毛弟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是聪明人,毛弟不考大学就没有前途!
  他毕业分到外地怎么办?他爸爸在世时说的,宁可在上海扫马路,也不到“三线”当工程师!
  这些话的含义当时我并不很懂。记得是我从学校回来,刚进门厅,汪嫂和毛弟姆妈这样说。我心里庆幸,原来毛弟不是讨厌我,他一连两个星期躲着我,是在复习功课准备考大学。我放下书包,匆匆吃了半碗炒米粉,心想,终于可以在毛弟面前得意一下了,因为他的秘密再也瞒不住我啦!
  漆黑的楼廊里已经没了人影。我哼着歌疾步向毛弟家走去,原想用这歌的节奏去敲毛弟家的门,谁知还没抬手,门一下打开了。楼廊里出现了一道火灾似的光亮,毛弟姆妈抱着那只蓝花坛气势汹汹地从门里走出来,那么臃肿,那么蛮横。
  毛弟!你要是敢去考大学,我就像这只坛子一样,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你看!
  毛弟姆妈在楼梯口举起那只蓝花坛,哐当一声,也就在这一霎那里,仿佛一种永恒的遗憾,蓝花坛粉身碎骨了。
  家家户户的门都躲在黑暗里。我靠在墙边,脸色煞白,看着反弹起的碎瓷片,心想,幸亏我穿着绒线裤,不然,我的腿不让碎片扎伤才怪呢。
  我不知道毛弟和他姆妈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像壁画那样贴着墙,慢慢往那道门内的光亮挨去,探头往门里看了一眼。
  毛弟跪在那里!面色那么惨白,垂着头,额角的乱发挡住了他的眼睛。他犯了什么错?
  我进去拉了他一下,毛弟,快起来呀……
  毛弟的膝盖就像焊在线路板上的电阻,除了对我使了使眼色,整个身体连动都不敢动。
  你来做什么!回去!
  起来呀,你姆妈为什么骂你?我拉着他的胳膊不放。
  再不走我打你了!毛弟凶狠地瞪着眼睛。
  毛弟!这时毛弟姆妈在楼梯口叫起来,拿扫帚来!
  毛弟立刻去拿扫帚和簸箕,吓唬我说,这几天你不要来,不然我姆妈连你也一起打!
  邻居都知道毛弟姆妈年轻守寡,靠五十五块工资母子俩相依为命,住这样的公寓,又不像别人有房贴,养大毛弟也的确不容易。闹完这次后,楼里谁也没有再出来劝过她。
  要论聪明,楼里那么多孩子谁也比不过毛弟。只有我父亲,每回看见我做功课便对母亲说,我真为毛弟可惜,你想想,他连微积分都是自学的,现在居然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
  我不记得是否把毛弟姆妈砸坛子的事告诉过父亲。也许是受到了父亲的影响,我也不是没跟毛弟吵过,吵架那天我也恨不能砸碎个坛子给他看看才好。
  原来你是个委委琐琐的人!连自己的前途都可以不要!
  我这样骂毛弟,不知是从哪部小说里学来的。对我来说,只有毛弟骂我的份,骂我嘀嘀咕咕像只跟屁虫,烦死人了。我挨了骂还要硬跟着。现在事情倒过来了,毛弟挨着我的骂,非但不生气,反而还现出讨好我的意思。
  统一分配这种事你不懂的。他在我的炒米粉里加着糖芝麻说,过去我爸分在小三线,他说那里连一粒米都看不到,更不要说吃肉了。
  吃肉!你猪猡啊!我凶巴巴地吼着。
  谁知毛弟还是不生气,还伸手替我理着编反了的小辫子说,到你考大学的时候就不这么想了。
  这一回轮到我把他的手拨开了。你看着好了,我冲他喊道,我就偏要到外地去!偏不考上海的大学!
  不到一年,毛弟果真自毁前途,分在菜场里。还不是五原路上的大菜场,而是镇宁路上的小菜摊。.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19

我沉在这碎瓷影的回忆里,忽然想到,毛弟,现在只怕孩子都很大了吧?
  
  车窗外闪着崭新的楼宇。到处都是热闹的店铺,华丽的门廊装点着千奇百怪的霓虹。仅仅五年,在某些人看来,恐怕连拿个博士学位的时间都不够,上海这颗包罗万象的明珠,已经在这疾速裂变的年代里,让我认不出了。事实上还不止是那些新造的高楼,过去我常坐的公共汽车也都改了车号和路线。难怪我连一个同学都找不到。看来父亲的葬礼我是不可能通知到毛弟了。
  过了永隆,又经淮海公寓,那老式的高楼在树阴下变得格外冷清。阳光由车后照来,穿过连接起的车厢,拾着满街的碎影,只是我再无心思去看那繁华的街景。只觉得每一站都那么长,仿佛坐在牛车里。好容易才到了陕西路,我搀扶着母亲,一步一步从车上下来。
  我们在万兴食品店外,看了看里面人山人海的购物者。这家店铺大概是久享盛名才那么拥挤吧。既然只为买烟,何不找家普通小店?我们继续往前走去,穿过陕西路,走了好一会,始终没有看见卖烟的店,只得再往前走。在距一家服装店几步远的地方,母亲突然想起了什么事。
  走到对面去!她说着,不顾一切地就要穿过车水马龙的淮海路。
  姆妈,我抓着她的胳膊说,车子太多,走不过去,我们到前面行人交通线那儿再过马路。
  就在这里过算了!母亲似乎不耐烦了。
  不行的,车那么多,撞上就来不及了。
  不要提什么撞车的事!母亲面色惨白地叫起来。
  我没想到,不过是随口说的话,竟让母亲感到那么惊惶,心里顿时难过起来。想必她是为父亲的去世伤心得什么都乱了。
  来来往往的行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母亲决意不肯往前走了。那就往回走,她说,到陕西路的交通线去过马路好了。
  我并不想走回头路,但还是依了她。
  小篮头!
  突然听见一位妇女在身后叫着我中学里的绰号。我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竟是我中学里的同学阿芳。
  小篮头!小篮头!
  她站在那家服装店门前又叫了两声,随即向我跑来。
  阿芳!怎么会是你?
  我像一个患有不治之症的人,在无望中过了多年,突然有人告诉我是被误诊的那样,看着阿芳,惊喜万分。
  阿芳兴奋得满脸通红,抓住我的肩膀说,我知道你这一两天就到上海了,等啊望啊,这会出来看看我的新橱窗摆得好不好看,一出来就看见你!走走走,她指指身后的店铺说,到我店里去坐坐!早知你到了,我就不上班了,我以为你今天晚上才到呢。
  你怎么会知道我要回来?我惊讶地问。
  阿芳似乎也奇怪,说:是那天伯母和陈家阿婆一起来我店里为伯父买寿衣时……
  不等阿芳说完,我朝母亲望了一眼。母亲照例躲开了我的目光,只是这次躲得更加无奈。也许她仍然是因为伤心过度,以至连阿芳知道我回来的事都忘了告诉我。
  我断定阿芳有毛弟的电话号码。阿芳是不会忘记毛弟的。也许再过几分钟,我就可以听见毛弟的声音了。他得知父亲去世的噩耗,说不定今天晚上会赶来看我呢。
  我对着仍在发愣的阿芳大声问:你知道毛弟的电话吗?我爸爸的追悼会不通知到他,他会怪我的。
  毛弟?阿芳皱起眉头看了母亲一眼,伯母,难道你没有……
  我妈没有,我们楼里的人都没有,你有吗?
  我,阿芳忽然支吾起来,我要回去找找看。
  现在就去找!我命令她说,走,我跟你回去一起找!
  阿芳更支吾了,看了母亲一眼说,现在不行……
  阿芳!母亲显然也有些慌乱起来,你去忙吧!
  是是是,阿芳结结巴巴地说,我现在还要去,去看货呐!对对对,我要去看货了!阿芳似乎刚刚想起还有这件事要办,立即等不急了,匆匆向店里走着,一边又好像不放心我,回过头说,小篮头,不要太难过,明天伯父追悼会上我们还会见面的!
  对于父亲,我此时只有一个愿望,尽管我没能守在病床前为父亲送终,但只要通知到毛弟,父亲会对我满意的。
  阿芳很快就在门内消失了。我茫然地站在原地,望着那玻璃门,心里一阵发空。如果不是母亲催促,我会在那儿等到阿芳再次出现。
  淮海路上永远热闹非凡。离开阿芳店铺不远,有一家专门卖烟的铺子。
  帮我挑挑看,她对那店员说,开追悼会要用的,哪个牌子好?
  买了烟,母亲请店员装在塑料袋里,又说还要买些糕点。我只得再扶着她来到哈尔滨食品店。这家老字号的食品店和万兴一样,如今更是生意兴隆。母亲挑了半天,最后说,还是买豆沙卷好了。店员替她装完盒,谁知她又不要了,又说换成奶油卷,又把奶油卷看了好一会。幸亏现在的店员也只有陪笑脸的份,要是回到70年代,恐怕早不耐烦了。最后一抹残霞渐渐往西沉去,我硬拉着母亲重新回到阿芳店里。
  一位店员说,老板看完货就直接回家了。
  我问母亲有没有阿芳家的地址和电话,母亲摇了摇头。
  你有她家的地址么?我又转去问那店员,打算把母亲送回家就去找阿芳。
  那店员为难地说,她一般是不随便给人地址的。
  哎呀!你这个人真是的,我跟你老板是老同学,不是一般关系!我找她,是要问一个朋友的电话!
  那店员见状,知道我和阿芳关系非同寻常,不得不把阿芳的住址和电话号码都给了我,再三关照,一定要先打个电话哦,不然她要怪我的。
  不料母亲面色惨白,一到家就不能动了。我只好先替她量血压,煮了些泡饭。
  我独自一人在厨房,窗外乌云压顶,马上就要下雷雨了,过低的气压使一只平日不常见到的蜻蜓突然出现在了窗户上。我看着那蜻蜓,觉得手心热起来。水和干饭在钢精锅里吃着文火,我在忙乱中打碎了一只盘子,但还是趁此时间又给阿芳打过三次电话,可是她家始终没有人。我决定吃完饭,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冲到阿芳家再说。.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0

昏黄的灯光仿佛缩起的一团皱纸,躲在天花板上很怕泄露了什么秘密。初夏的夜晚,空气里渗着一种令人不安的霉味。我替母亲夹着福建肉松,同时在饭桌的玻璃板底下寻找毛弟的照片。
  母亲放下碗,拉住我的手伤心地说,你和你爸爸通心,他生前就不停地念叨,当年,毛弟要是考了大学……
  姆妈!我知道爸爸会想着毛弟。要是毛弟能去送他,就好了。
  我大哭起来。说真的,自从我回来后,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我每根神经都像蝙蝠的触觉那么灵敏,只要听见母亲一哭,哪怕只是一点抽泣,我的眼泪就会立即停止。也许人的悲伤是不能受压的,压得越狠,哭得也就越伤心。
  你不要哭,母亲安慰我,事到如今,哭也没有用了,早点睡吧。
  母亲把我的头揽在怀里。良久,我的气息才渐渐平和起来。此刻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半。
  你也睡吧。我对母亲说。
  床上照例放着父亲的睡衣,就像母亲吃饭时照例要摆上他的筷子。母亲哆哆嗦嗦换着睡衣,一盏铜座小台灯下,她那双充满忧愁的眼睛使我不得不再次为她的血压担心。我放弃了去阿芳家的念头,我只是为了知道毛弟的电话,不如直接给阿芳打电话。安顿母亲睡下,关上房门,急急忙忙到前厅,总算阿芳先生接了电话。
  阿芳去朋友家搓麻将了。他在那头说,毛弟?哪个毛弟?哦,好的好的,我马上帮你在阿芳的通讯录上找。找到了马上给你回电。
  我在床头柜边的椅子上坐下,看着电话,希望它在下一秒就给我带来可喜的消息。尽管等待的焦虑把我的思维能力限制在零,可是阿芳支支吾吾的神情还是没法让我不犯疑。
  过去,阿芳一向是从容果断雷厉风行的。记得她为黑皮打抱不平时,脸上的神情那么勇敢无畏。
  那年冬天,要不是她为我指点“迷津”,我还真不知会把自己的初恋搞成什么样呢。
  那就是我的初恋么?我这样想着,自己都觉得好笑。
  闷热的潮气推着夜风掀起了窗帘,而我居然让这窗帘的魔力拉着,掉进了那年冬天。
  
  那年冬天,阿芳,还有金家大妹、黑皮和我,四个人自称是“淮海路上四条大围巾”。放学后,或是吃完晚饭,四个人围上各自的大围巾,勾着手臂,沿淮海路顶热闹的中段,从万兴,经老大昌,到上海西菜社,一路下去,昂首挺胸,高谈阔论。那时黑皮的父亲是上海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要是前一晚,她去上海音乐厅听过什么交响乐的话,那么我们的话题就一定是围绕那乐曲的。
  昨晚演的是什么曲目?
  贝多芬第六。我爸说,小号吹错了一个音符。
  大概他没加到工资吧!
  80年代中期的上海,四个妙龄女孩,走在一条如此绝妙的大街上,华灯初上,蜂拥而过的人群里,四张果冻般鲜红的脸,即使没有色泽鲜丽的大围巾,没有那些高谈阔论,也足以引人注目了。
  湿而冽的寒风中,晃着一些别样的男孩:提四喇叭的,听美国之音的,看香港画报的,谈论007杰姆斯邦的,嘴里吹吹拿破仑小调的。这些男孩犹如麻雀的影子,来无迹,去无踪,时而出现在某个街角,时而又晃在某个窄小的弄堂口。
  一种热浪般的目光开始在我们身上荡漾起来。这是我们初次感受到的异性目光。我沉湎在这如胶似漆般的目光里,不知不觉,把我的嗓音置到了顶点。
  目不斜视,永远高昂你的头。为了赢得更多男孩的目光,我们不仅牢记这条“真理”,同时还把我们的话题也扩大到了“整个世界”,常常要疯到天黑以后,月亮升起才肯回家。
  毛弟在我的脑海里渐渐隐退了。我把他送我的半导体藏到了床底下。我担心那些提四喇叭的男孩,总有一天会在某个夜晚突然闯进我屋里,我相信他们在嘲笑这个老古董的同时,肯定也会把我大大嘲笑一番。
  元旦后不久的一个傍晚,我们没有像往日那样去逛淮海路,只是游荡在永隆食品店门外。上海的冬天到了夕阳晚照时,没有冷霞为它裹上一层淡淡的幽红,那些街灯恐怕也会忧伤吧。
  金家大妹忽然生出吃冷饮的念头。
  有大雪糕吗?在那个突突作响的冰箱前,她把脖子缩在围巾里,向那营业员问道。
  那么冷的天,我们谁也不愿让自己的肠子和胃冻成一条冰肉串。问题是冷归冷,四个人的手还是照样伸进了口袋里。
  钱不够。黑皮数着我们放在她手里的钱说,连买小雪糕的钱都凑不齐,更不要说吃大雪糕了。
  那就买棒冰好了,金家大妹建议着,又问那营业员,有赤豆棒冰么?
  没有!只有柠檬棒冰!那营业员一脸不屑的样子望着我们。
  我们难堪不已,犹豫要不要吃那柠檬棒冰,离去又不甘心。就在这时,冰箱上忽然扔来一张五元的票子。
  八块紫雪糕!我请客!
  紫雪糕最贵。八块紫雪糕的钱,当时在我们看来差不多算天文数字了。
  我们回头看去,身后站着四个衣着时髦的男孩!那个请我们吃紫雪糕的男孩,外号叫“唐国强”,因为家里有外汇,出手特别大方。
  如果现在有人说“泡妞”,那么它的起源对我们来说,就是“泡雪糕”。于是,我们每天都和“唐国强”的紫雪糕泡在一起。最常“泡”的地方是襄阳公园里某个幽静之处。通常由“唐国强”买门票,偶尔别的男孩也买一次。最远的去处是国泰电影院。仍然是“唐国强”请客,看的片子,不是《小花》就是《鲜花盛开的村庄》,反正是跟花有关的影片。
  少女的心像春天的风,今天荡到这,明天荡到那。“唐国强”把我叫做小东西,带着我和黑皮到城隍庙去吃过一回小笼汤包,我便开始写起日记了。.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0

“我初恋了,”我写道,“而且恋得十分轻松,不像小说里讲得那么复杂,没有葬花,没有愁闷,只需要吃喝玩乐。啊!我真幸运!”
  周末,“唐国强”约我在采芝斋门口见面。多情的阳光挽着店铺的屋檐,飘着鲜肉月饼的香味。我咽下口水,以为从这天起,我就可以开始“泡”鲜肉月饼,对紫雪糕说拜拜了。
  我耐心地等着“唐国强”的到来,不时踮起脚,越过买月饼人的肩膀,瞄一眼烧烤得嗞嗞作响的月饼。看了一会,发现手套不知何时丢了一只。于是又忙着在路人的各种皮鞋间寻找我的手套。
  谁看见一只枣红色绒线手套?
  是不是它?一个中年人指着地上的一只肮脏的手套问。
  正当我弯下身去看,我的袖子被“唐国强”拉住了。
  啊,你终于来了!我大声说。
  我对“唐国强”傻笑了一下,他轻轻摇了下头,右手托着下巴,左手托着右手的胳膊肘说,小东西,我有点小小的要求,就一点点,可以吗?
  我望着他想,他长得可真像唐国强啊!我觉得自己也该长得像电影演员那么漂亮才对,而且该流点眼泪。
  什么要求?
  “唐国强”笑了笑,放下手一本正经地说,从明天开始,你不要再跟着黑皮了,好吗?
  好的!尽管我不承认自己跟着黑皮,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但从那以后,“唐国强”就不再带我出去玩了。第二个周末,阿芳偷偷对我说,你别傻了,“唐国强”喜欢的是黑皮,说她是“黑里俏”。他对你好,不过是当个由头。他知道黑皮胆小害羞,不好意思和他单独出去,所以才要你陪着。
  经阿芳这么一点,我的初恋就结束了。不过结束得还算完整,是按照初恋中普通的公式“惊喜+甜蜜=忧愁”来完成的。时间就在阿芳告诉我的当天晚上。我学着电影里的模样,皱着眉凭窗而立,把那枚根本没露面的月亮苦苦看了好一会,随后回到床上,撑着下巴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如此“受折磨”,顶多不过半个小时,也累得打了十几个哈欠,末了只好草草收兵,倒头睡觉了。
  
  我发现电话不知几时滚落到地上,窗外乌云滚滚,风越刮越大。初夏的夜晚,雷雨说来就来了。我起身关上窗户。可是,头一道闪电还是越窗而进,落在了床头柜上。就在那一刻,我发现床头柜的玻璃面上有一张照片在银黑色的电光里亮了一下,才意识到原来我坐在黑暗里。我拧开了电灯。
  发白的灯光下,我有些不大适应,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毛弟的照片。就在这天上午,母亲还对我说过,我家所有毛弟的照片,都在他们搬家时被他作为“老照片”要回去了。
  是谁把毛弟的照片放在这儿的?也许谁也没放过吧。我想起今天上午我翻过存放在抽屉里的几本旧日记,多半是我翻的时候,它无意中掉了出来,落在床头柜上,只是我没看见罢了。
  我望着照片,想不起这是毛弟什么时候照的。他还是那么瘦,不能不让人想到街边永远长不粗的树干,禁不起任何车辆的撞击,也受不了台风的袭击。也许是因为在菜场过于劳累,每日早起使他精神不济,连眼睛都变得忧伤了。手里还拿着个什么包,看着不像书包,也不是公文包。额角仍然挂着那束乱发,浓眉又皱得那么紧,身体靠在个门洞边上。
  毛弟竟站在那个门洞前!
  又是一道闪电划空而进。那照片上的门洞在我眼前漆黑一片。其实它不过是个略带新潮的,在上海很多弄堂里都可以找得到的普通门洞,不同的是它装着一扇鸳鸯门。只是半边门板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了另一半。用水泥砌就的门框,里边镶着一圈木框,十分抢眼,就像一个男孩从容地搂着一个女孩。
  我并不想否认,关于这门洞里所发生过的事,曾在我心里刻下过无法磨灭的痕迹。然而,我早已走出了那门洞,打我少女时代就走出来了,或者说也许我根本就没进去过。无论如何,我的生活一丝一毫没受到这门洞的影响。那么,这无法磨灭的痕迹又是什么?
  
  记得那是在我“初恋”结束后,一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见毛弟站在门厅里。我对他笑了一下,然后绕过他往楼梯走去。不料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衣角。
  一天到晚野在外面!
  我白他一眼说,要你管!
  你当我喜欢管你?毛弟对着我的太阳穴用力一点说,功课也不做!脑子哪去了!
  我啪地一下,打开了他的手,你吃过生米饭了?难怪杨家外婆说你跟我是六冲!
  你跟我?毛弟点着自己的鼻尖说,就算全世界的女孩全死光了,我也不会要你!
  我从未想过我和毛弟之间还会有个要或者不要的关系。当时我们住在一栋楼里,就好比有人拿着画笔先在红色上蘸了蘸,又在蓝色上点了点,然后画在画布上,红和蓝既不相混,也不会分离。就算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奇妙的关系,那也仅仅是像通上电的电感那样,有的只是相互感应。但是,还有什么比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出这样的话,更让她伤心难堪的?难道我就真的那么糟糕么?
  谁要你!我跺脚大哭,对着毛弟喊,像你!连大学也不敢考!卖臭鱼烂虾还光荣呢!
  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也许是残留在门厅里的碎瓷末伤了我的心吧。我孩提时代幻想的美好情感跟那蓝花坛一样,就在这一刻里全部破灭了。
  我哭着回到家里,像块门板那样直挺挺地扑在床上,一种失望,或说是一种被离弃的感觉整个把我包围了。半夜,我被什么声音惊醒过来。是毛弟?我猛然坐起来。星光那么清亮,一直照到了床沿。衣橱的镜子里坐着一个人,那是我自己。
  你以为毛弟还会来理你呀?我对自己说,想也不要想了!
  我扑在枕头上再次哭起来。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我改变不了从小养成的习惯,只要想到毛弟不再理我,我就委屈得仿佛天要塌了。那晚剩下的时间,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烦躁不安。起来喝了两次水,到碗柜里找出一只茶叶蛋,狼吞虎咽地吃完,仍然饥渴无比,又翻出一条云片糕,就着半碗绿豆汤,一面吃,一面打算天一亮就到门厅去等着毛弟。我把向毛弟道歉的话想了一遍又一遍,然而就在窗外刚刚放出曙色时,我却迷迷糊糊睡着了。.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1

第二天晚上,有人来敲我家门,接着是父亲的叫声,兰儿,毛弟叫你去看电视!
  我正靠在床上,手里拿着本小说,其实什么也没看。听到父亲的叫声,心里顿然一亮,却不知为什么故意装佯,不去!
  去吧,父亲过来拿下我手里的小说道,毛弟等着你呢。
  我慢吞吞到了门口,故意低头站着,一言不发。
  好了吗?毛弟笑了笑说,请你去淮海路吃冷饮。
  早春的夜晚寒意逼人,点点星光却显得分外洁净。我贪婪地望着沿街的梧桐,初醒的嫩芽舒服地依偎在枝桠上,像眷恋在鲸鱼脊背上的小鱼,一生都享受着这种依附感。
  你怎么不吃?我拿过毛弟花一毛三买给我的简装冰砖。
  像你哦,毛弟看我一眼,冷得发抖,还要硬撑。
  我一心一意吃着冰砖,渐渐落在了毛弟身后。远处,街灯印着店铺的玻璃,浑然一色。毛弟把手放在裤袋里,若有所思地抬头看了看路灯,踢了一脚树边的邮筒,发现我掉在了他身后,停下等着我,脱下外衣给我披着。
  这么早就穿裙子,小姑娘就知道好看!
  我心里只想笑,不知毛弟几时变得那么婆婆妈妈了?想趁机嘲笑他几句,发现毛弟的视线落在一家橱窗里的蓝花碗上。极普通的蓝花碗,传统的小蓝花并不比他家蓝花坛上的精细。毛弟望着它,那么严峻,好像那些蓝花会变成冰雹把他打烂似的。
  你来看,毛弟拉了我一把又说,这里还有一对鸳鸯碗。
  手里的简装冰砖要比紫雪糕好吃多了,我随便瞟了眼那对碗上龙凤戏珠的图案,扭头继续吃。
  馋吗?我问他。
  小姑娘……
  烦死了,是吗?
  我算定毛弟会重复他那句老话,抢在前头替他说了。他只笑了笑,伸手夹住那张湿淋淋的包装纸,丢进了阴沟。
  街上的行人渐渐稀少,透过26路电车,从南面的车窗可以望得见北面的店铺。我大谈特谈中国女排,这在当时是很时髦的话题。
  看见郎平了吗?她一扣球,日本队全部死蟹一只!
  毛弟只笑不语,似乎只要看看我的傻气就很满足了。他自说自话拐进了茂名南路。这条路的店铺完全不像淮海路那么多,行人大多都是出差者,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几乎人手一个旅行袋,不仅行色匆匆,粗糙的猪皮鞋也沾满了灰尘。
  干吗要往这里走么!我跟着毛弟不住地埋怨,这里一点也不好玩!我们到中百二店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外转内销的东西。
  毛弟并不理会我的埋怨,只顾往前走。若在往日,我也不会在意,但是这天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这天毛弟应该有责任要尽量让我开心的。
  我不走了!我停下对着毛弟耍赖,走得累死了!
  毛弟站下,对我摇头,索兴像情人那样,拉住我的胳膊说,小姑娘真麻烦!我拉着你走好了!
  就这样,我也不知道毛弟要去哪,又不愿让他老那么拉着,好像我是那些出差者手里的一只旅行袋似的。我的胳膊不断在他手里犟来犟去,如此他便只好走走停停。店铺越走越少,路也越走越黑,尽是些小弄堂和黑门洞。路过一家老虎灶时,毛弟突然跨进了旁边的一个门洞里,接着把我也拉了进去。
  做啥呀?我不解地问。又没看见下雨。
  进了门洞我才看清那儿仿佛深不见底,除了黑,还放满了自行车。我看不清毛弟的脸,单从他打着颤的呼吸听去,我以为他要找厕所。
  你要是想上厕所,要到中百二店才会有。
  我没吃到冰砖。毛弟说。
  是你自己不要吃么。
  我现在想吃……
  走吧,这里黑咕隆咚的,我们到淮海路上去买吧。
  我只要吃吃甜味道。
  什么甜味道、咸味道,这里你什么也吃不到……
  此刻一辆自行车飞闪着骑了过去。车上的人像个杂技演员似的,脱开双手,任凭车子自己行进。跟着又传来了一声轮胎和钢条撞击柏油马路所发出的声响。一定是那骑车人摔倒了。
  不要去看。
  毛弟见我想走出那门洞便拉住我的手。
  让我吃吃看,你手里甜不甜。
  我只觉得一条热腾腾的舌头,在我手心里舔了好几下,仿佛一只雷雨前的蜻蜓,展着翅膀欲飞又落。
  痒死了!哈哈哈!
  我抽回手,捏成空拳头,就像捏着那只蜻蜓,大笑不止。那年我刚过十六岁,以为自己什么都已尝试过了,其实除了那点热乎乎的感觉外,什么也不懂。末了我翻过手掌,在毛弟衣服上劈里啪啦胡抹了一阵。
  讨厌!讨厌!
  
  与毛弟和好后,我又干过一件蠢事。也许毛弟最终疏远了我,就是因为他发现了我的愚蠢。
  你去帮“唐国强”揍“臭冬瓜”一顿好吗?
  记得那天不是星期三就是星期四。
  又瞎起劲!毛弟放下手里的科普杂志,皱起眉,像我这么瘦排骨的样子,是跟人打架的料么?
  胆小鬼!不去拉倒!
  话音刚落,毛弟的两条眉毛立刻像积分符号那样立了起来,一脸的正经,从零一直积到无穷大。
  第一,他说,不许说我胆小。第二,我可以去跟他讲讲道理,不过,讲不讲得通,我不打保票。第三,你不能去,也不许再管这件事。第四,你要保证今后好好做功课。要是你可以做到,你就发誓。
  我发誓!
  那好,毛弟说,你告诉我,“臭冬瓜”为什么要打“唐国强”?
  我说:是“臭冬瓜”的妹妹不好,她想跟“唐国强”好,人家不肯,她就去骂黑皮,说黑皮像根黑拐杖,把“唐国强”拐走了。黑皮气得哭了老半天,告诉阿芳的时候,她哭得连话都讲不清了。阿芳也气死了,去跟“臭冬瓜”的妹妹讲道理。阿芳说是“唐国强”先来找黑皮的,说有种你就去找他呀!后来,“臭冬瓜”就说,要打阿芳和“唐国强”。.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1

真是搞死了,毛弟点着我的脑门子,嘿嘿笑了笑说,“臭冬瓜”明明是和阿芳过不去,被你一讲就变成“唐国强”了!
  那时的风气,年轻人打架已经不太发生了。他们被耽搁了将近十年之久,人人都在忙着考大学,不然就是忙着赚钱,忙着学英文,以便将来出国留学。连“臭冬瓜”都上了技校。没有人会像毛弟这样放弃考大学,说得更确切点,是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去菜场卖菜。
  毛弟不许我过问打架的事,我只好向阿芳和金家大妹探问打架的地点。她们异口同声说,毛弟叫你别管,你就不要管!
  一连好几天,我心神不宁,每天放了学便在门厅里守候毛弟。昏暗的门厅里,一道浅色的阳光趴在楼梯口,仿佛瞌睡的狗。我坐在这瞌睡的狗边上,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连半个毛弟的影子都没看见。
  到了第二个星期三,我已经把打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上完物理课,黑皮把我拉到走廊上,悄悄地说,打架地点是镇宁路的小菜摊,时间是今晚八点半。
  什么!打架地点竟选在小菜摊?
  空气里飘着烂菜叶的腐臭,带鱼鳞的腥气,不新鲜的肉臊气,杀鸡的案板已经被刷洗过,看不到任何血迹,还是留下鸡被屠宰前垂死的嘶叫。这是毛弟工作的地方,我在八点四十悄悄走近这里,无论气味多难闻,阴沟多恶心,在我的眼里还是飘动着神往。
  搞了半天,只来了一个旁观者!“臭冬瓜”抖着一条腿,把指关节依次按得咯咯响,仿佛是骷髅只能卖弄自己骨骼。他说,“唐国强”这赤佬呢?叫他来!讲好一对一,跟我开玩笑吗?
  我不是来同你打架的!毛弟说。他不知为什么站得远远的,我们讲讲道理。
  讲你娘的屁道理!
  我藏在一根柱子后,探出半个脸。月光照在干裂的棚架上,什么都是惨白的。“臭冬瓜”骂着,上去给了毛弟一拳。我并不为毛弟担心,凭着毛弟一米七八的身高,怎么都能打过身材只有一米六七的“臭冬瓜”。但是昏暗的路灯下,我只见这矮胖子做着拳击家的姿势,拚命往前出击,而那瘦高个却躲躲闪闪,除了只会抬腿不断地往后退,什么也不会。毛弟的前胸和肚子已经挨了好几拳,我不知他为什么仍不还手。我抓着柱子,越抓越紧。
  打了几拳后,“臭冬瓜”甩甩手凶狠地说,多管闲事多吃屁!你去把“唐国强”叫来,我好好教训他!
  毛弟忽然纵身上去抓住“臭冬瓜”的手腕,大声说,我先教训教训你!
  “臭冬瓜”双手被毛弟突然反扭到背后,疼得龇牙咧嘴,肩膀拚命往上顶,像断了翅膀的稻鸡。
  放手!你敢扭老子,我掴死你!
  说,今后不找阿芳的麻烦了!快说!
  你是来帮阿芳的?!“臭冬瓜”因为太疼,在牙缝里骂,你这卖鸡毛菜的穷瘪三,不称称自己有几两重,想拍阿芳的马屁?!
  毛弟一听这话,忽然缩回手,好像“臭冬瓜”嘴里喷出的是一把飞刀。他被砍懵了,石膏像般一动不动。
  “臭冬瓜”抬脚踢了一下,毛弟连躲都不躲,像个傻子似的愣在那里。对方又一连踢了他好几下,最后踢中了毛弟的膝关节,毛弟连腿带腰猛然一弯,“臭冬瓜”趁机对着他的脸狠命一拳,毛弟被彻底击垮,扶住一个摊架,半蹲半跪勉强没有摔倒。
  “臭冬瓜”仍然猛踢毛弟,咒骂道:照照你只“扉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臭冬瓜!我不顾一切地从那柱子后冲出来,并没想过毛弟会不会来怪我。要是我再不出来帮毛弟一把,他就会让“臭冬瓜”活活踢死。
  毛弟跟你讲道理,你敢打人!流氓!
  我冲到“臭冬瓜”跟前,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对他胡撞乱顶起来。臭冬瓜!你有毛弟狠吗?毛弟会装电视机你会吗?毛弟会做微积分你会吗?
  喂喂喂,做啥!半路里杀出个妖精啊!
  “臭冬瓜”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懵了,等他看清不过是个黄毛丫头,便用力一推。我一连往后踉跄了好几步,摔倒在地。这一跤让我领教了“臭冬瓜”的力气,他的蛮劲比牛还大。我像所有受到欺负没能耐还手的女孩那样,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臭冬瓜!烂冬瓜!污糟冬瓜!要你打我啊?!
  一辆汽车按着喇叭飞驰而过,接着,马路对面出现了几个人影。“臭冬瓜”以为有人要来,不敢再发作了,嘴里仍然骂个不停。
  一粒咸水毛豆还想来揍我?会装电视有啥稀奇?归根结底还不是个卖小菜的瘪三!有种我们三年后再见,看谁混得好!哼!算我今天放你们一马!“臭冬瓜”扬长而去。
  那天毛弟穿着元宝针灰色绒线衣,米色的拉链衫也是他妈新做的,此刻都变得凌乱不堪,深蓝色卡其布裤子印上了好几个黑黑的鞋印。他过来拉起我,替我拍了拍衣服上的灰。
  兰儿……只怪我没用……
  毛弟的眼里露出难以捉摸的哀怨。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叫我的正名,也是最后一次。
  陈旧的柏油马路经过一冬的寒流,显得更加苍老了。毛弟双手插在裤袋里,默默往回走,严峻的脸隐在青色的夜气里,让我觉得自己就像走在一个青面獠牙的怪兽身边。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毛弟的聪明才智终将给他带来良好的社会地位,但“臭冬瓜”的谩骂不能不让我感到一种遗憾。或许正因为此,那些蛮横的叫骂声今天仍像飘浮在我身边的荆棘,时刻扎着我的心。我后来再没见到过这个人。我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成为有价值的人,不然他也是很容易让人可怜的。
  第二天我刚进教室,金家大妹用手比划着告诉我,她爸爸早上去买菜,看到毛弟脸上有块大乌青。
  我大吃一惊,好容易挨到放学,飞跑到毛弟家。他半靠在椅子里,脸上果然肿着一块乌青。
  毛弟!我向毛弟扑去,伸手摸摸那块乌青,全是我不好……
  毛弟像从前那样,把我的手一拨说,烦死了!
  那以后,毛弟说因为每日早起,下午必须睡一觉。如此一来,我就不能在放学后再去找他,也就不常见到他了。偶尔在楼道里碰到,他脸上也总带着疲倦的愁容,只是问问我的功课,考得好不好,或者作业完成了没有。.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2

到了我报考大学的时候,我说什么也不填上海的学校。我不知道这么做是不是为了躲开毛弟,如果是,我也从来没想过为什么要躲开他。或许是不敢想。临走前,我把毛弟送我的半导体留给了外祖母。读完大一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毛弟。尽管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但是仍然无法摆脱一种无形的镣铐。我常常听到各种杂音所扭结起的哭泣,甚至能够听见眼泪在我体内的嘶喊,而我的灵魂,却在这镣铐里永无止境地挣扎。直到大四那年,我认识了正在读研究生的文治,这种挣扎才开始隐去。在我和文治的婚礼上,母亲说毛弟把他家的公寓装修起来租给了外商,母子俩拿着租金,先是住在问亲戚借来的亭子间,不久便买了新公寓。当初这批做房产生意的人,如今早已汽车洋房不知有多阔了,何况毛弟又是那么能干,各种装潢、电工、水管,样样拿得起。
  
  我找不到阿芳的通讯录,这怎么办?
  电话里再次听到阿芳丈夫的声音时,我觉得手脚完全瘫痪了。
  那么,阿芳什么时候回来?
  她今晚肯定不回来了。她的手机?阿芳丈夫,这个习惯于熬夜的报社编辑,此刻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才说,有的有的。
  我又拨了阿芳的手机。不料她关机。我只得再次拨响她家的电话。
  真对不起,我说,你知道黑皮的电话么?
  我不认识黑皮。金家大妹?也不认识。这样吧,毛弟的电话,我叫阿芳明天开追悼会的时候给你。你和伯母多多节哀。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疑心阿芳有事瞒着我,而这多半与毛弟有关。这么说,毛弟出事了?这么个老实忠厚,绝顶聪明的人还能出事?想起母亲不断躲着我的眼神,更加不安起来。难说啊,尤其当一个人成了亿万巨富后,谁也想像不到会变成什么样。
  我也只能尽量往好处想。好歹有了毛弟的照片,通知不到他,那就为父亲带一张他的照片吧。
  此刻,雷电已经走过了它的狂躁期,瓢泼大雨给夜留下了后患。第二天,仍然阴雨不绝。哀乐让雨和泪同时洗刷着世界。父亲的遗体上铺盖着他最喜欢的茶花。
  爸,我拿出毛弟的照片对着父亲说,毛弟来送你了,他给你鞠躬了。文治因为小晨出水痘,不能来送你,就让毛弟代替他们吧,因为,毛弟也是你的孩子……
  我不知道自己胡言乱言还说了些什么。有人建议我把毛弟的照片插在父亲的遗像边上。奇怪的是,我明知那地方不合适,可还是放上了。此刻我才发现提建议的人是汪嫂。原来楼里所有的邻居都来了。我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到处寻找阿芳,可她根本没来。种种猜疑又回到了我的脑海里……
  有一位领导过来和我们握手,表示他公事繁忙,无法去吃丧饭。
  不过,他说,我可以让我的司机送你们去餐馆。
  我扶着母亲,穿过种满青松的窄街。雨仍然下着,匆匆落地的雨珠一如人生短暂。人群里闪过一把黄伞,伞下摇摇晃晃是个佝背的女人。有一霎那,我觉得那人的背影很像毛弟姆妈。
  我问母亲,那会是毛弟姆妈么?
  母亲探身看了看,摇头说,毛弟姆妈走路不是这样的。
  一辆汽车在我们前面停下了。接着又来了一辆。
  小篮头!
  阿芳在后面那辆车上叫我。我说,姆妈你坐车先走,我坐阿芳的车。母亲还想说什么,可我已经转身向阿芳走去了。
  我带着责怪的口吻说,你怎么才来?毛弟找到了吗?
  阿芳原本红红的脸上似乎罩着一层雨色,十分沉重伤感。
  小篮头,上车再说。阿芳说着替我打开了车门。
  汽车由阿芳丈夫开着,里面还坐着黑皮和金家大妹。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进的车,只听见阿芳的说话声。
  小篮头,有件事我们商量来商量去,觉得还是对你讲了好。不过,你也不要太难过。告诉你啊,毛弟过世了。
  毛弟过世了?
  我怎么会相信这样的事?就像我不会相信地球明天会停止运转一样。
  我只是说,阿芳,你开什么国际玩笑?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说吧,毛弟是犯了法呢,还是做了亿万富翁,花天酒地把老朋友全忘光了,连我也不见?你说好了,我经得起。
  做了医生的金家大妹打开了随身带的血压计。毛弟的确早在三年前就去世了,阿芳怎么会跟你开这种玩笑?事情就是那么不巧,下雨路滑,毛弟撑着伞,到马路对面吃中饭,撞上一辆大卡车,送到医院已经不行了。
  大妹,你也骗我?呵呵,我撕扯着血压计的捆布,他那么高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被卡车撞死?他发财发得马路都不会过了?我不要量血压!
  你不要怪伯母没把毛弟去世的事告诉你,阿芳又说,她开头也不想瞒你,后来见你一下飞机就哭得那么伤心,又知道你和毛弟从小一起长大,她不愿让你痛上加痛,怕你经不起这双重打击,才改变主意的。不过,她知道伯父对毛弟的感情,才把毛弟的照片放在你的床头柜上。
  笑话!你说毛弟的照片是我姆妈放的?什么时候放的?你又怎么知道?
  阿芳仍然静静地说,你姆妈趁你烧晚饭时,偷偷跟我打电话,是我叫她放的。
  瞎说!我姆妈什么时候给你打过电话了?
  你姆妈用的是手机。她说,幸亏当年毛弟留下一张照片,不然还真拿不出了。
  远处一声沉闷的雷声。我嘀嘀咕咕,时而哈哈笑一下,身体缩在车座里。
  车外的雨,房屋,树木,行人,店铺,车内的血压计,还有阿芳,黑皮,金家大妹以及阿芳丈夫,一张张凝聚着担忧的脸,这一切其实都是真实的,刚才那声闷雷也丝毫不容怀疑。我能怀疑的,只有我的笑声,比哭还可怕。我想把阿芳的话装进脑子里,我想试着相信毛弟去世是事实,是千真万确的。可我做不到。
  我就是不信,我说,除非毛弟姆妈亲口跟我讲。.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0:22

可以。阿芳果断地说,现在我们就到毛弟姆妈家去。
  当我看到毛弟姆妈,她那流满泪水的双眼出现在我面前。我多么熟悉的眼睛,曾经爱过,笑过,骂过,现在布满伤痕,那么凄凉、无力。她穿着臃肿的夏布衣,目光迟钝地望了我半天。小篮头,你爸爸去世了?今天大殓?
  她佝偻的身体,证实了那位撑黄伞的人确实就是毛弟姆妈。
  她说,刚去看过毛弟回来。我只在下雨天去看毛弟,晴天的时候让他爸爸陪着他。
  我不禁泪如雨下。
  毛弟走在下雨的日子里,他姆妈因此每逢下雨便要去看他。
  坐坐坐,毛弟姆妈抹着眼泪说,我去烧桂圆水潽蛋。
  我什么也吃不下……
  看看房子。毛弟姆妈说,看看毛弟的房间。
  一套价值数百万的豪华公寓,当初毛弟买下时还不到四十万。在毛弟的卧室,床已换过了,铺着白色的床罩。宁静的墙纸,窗下放着他的小书桌,桌上放着那台没有外壳的电视机。
  人走了,物还在。我摸了摸那些电子元件,眼泪成串地落下。这些三极管,电容,电阻,变压器,仍然那么完整,那么亲切。毛弟也能像这些电子元件永远站在这电路板上该多好,我们永远都不会长大那又多好。毛弟就仍然会在这小桌前,握着电烙铁,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我挥赶着鼻下的松香和锡臭,替他撩起那束额角上的乱发,一面吃着炒米粉……
  想起毛弟说过的话,电子在肉眼看不见的磁场里,不停地旋转和跳跃,就像跳着一部切割磁力线的组舞,一面释放自己的能量,一面让你大饱眼福。
  也许此刻,毛弟就在这些电子中对我微笑吧……
  这是毛弟留下的日记,你拿去看吧。
  毛弟姆妈小心翼翼地抱着一个纸箱走来。此刻我才明白,在时代的奔跑中,再也不会出现那个砸蓝花坛的人了。
  不想打开箱子,看毛弟究竟写了些什么。我只是捧着它,似乎只要这样捧着,我就可以知道里面的每句话,每个字,和每个标点符号,就像我知道毛弟的五官一样。
  我要去看看毛弟。我对阿芳说。
  毛弟的壁葬穴上竟然也放着那张带有门洞背景的照片。这会不会是他写在日记中的一个遗愿?一个大活人成了一把灰,他留给我的就只有这个黑里透亮的门洞了。
  为什么这门洞没把我吞没?我望着它这样想着。我和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也许像流动在试管里的水银,如果试管偏向爱情一面,它就是夫妻之爱;如果试管倒向亲情,它便是手足之情。在那个遥远的早春之夜,这水银般的情感有没有翻腾过?又是怎样翻腾的?
  离开上海之前,我把毛弟那台没有外壳的电视机打箱运回了美国。我相信文治是不会怪我的。关于毛弟的日记,我已经和阿芳丈夫谈过了,请他拿去出版。
  飞机离开了地面。上海,这座美丽的城市,我的家乡,带着她的淮海路,她的石库门,她的新旧楼宇,再一次从一个斜角展示在我的目下。它变得越来越小,成了一块电路板。我的电路板。.
作者: 阿毛娘    时间: 2008-9-4 21:37

好看!
LZ.
作者: 三顺    时间: 2008-9-4 22:39

很喜欢里面的两小相知相随(虽然有时那个小不点自己都意识不到),虽然对里面的“我”还不够满意。还有,对“关于毛弟的日记,我已经和阿芳丈夫谈过了,请他拿去出版”也不满意,转贴时很想篡改了它.
作者: 凯欣妈    时间: 2008-9-5 12:32

记号。回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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