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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莫小贝    时间: 2008-5-6 10:41     标题: 看看田林4小枪手们的恶毒话

[转自刘凌波爸爸博客评论]

你女儿到底有没有骗人?!
如果她骗人了,请问你是怎么教育的?!
为一点小钱就要骗同学,骗老师骗家长?!
老师认真负责难道都是错误的?!那以后哪个老师愿意好好教育孩子?!
啥都不管的反而成好老师了对不?
关于赔偿,你怎么不说你开口就要赔200W?
所以即使跳楼也要找个好地方跳,象黄浦江这种地方,跳了你也要不到赔偿的!


真相到底是什么?
你开口就问教育局要200W赔偿!
口口声声说自己女儿学习怎么怎么好,那为什么道德品质还如此差
从小就知道骗人,骗钱,长大能干什么?!
家长居然还对此不以为然
你们到底是什么样的家长!
警署已经分别调查过其他两个小朋友了
而这位老师从你的叙述中也是一个很负责,是热爱教育的老师
难道一个放任孩子的老师才是好老师吗?!
对此,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
从早上就派老人在校门口设灵堂,对其他小朋友的心理会造成多大影响你们不知道吗?!
还造成人许多人围观,堵塞了交通!
为什么会派老人,你们没有算计过吗?!无非就是觉得警察不敢碰老人
一碰就可以象你说的装病,就可以达到你的赔偿目的了!
这年头,自杀也要选个好地方,200W阿~


同情的人就捐款咯,捐足200W,他们就不闹了,可以让学校恢复平静,其他小孩子可以安静上课了.这件事情发生后,没有孩子要求转学,也怪,那些嚷着要让孩子不转学的哪去了?现在都是公费的,少一个孩子轻松一个,人多不定还会有自杀的,200W学校可赔不起.


那个刘禹锡,不知道说你无知还是无畏好,会说两个英文单词就在那里炫,孩子在你这种教育下成这样不奇怪,性格本来就有缺陷,不过这的确不能怪孩子,你们把孩子扔给老人,有尽过父母的责任吗?人家孩子家长听到老师要他们来学校,都马上来了,她父母呢?!一切都以金钱至上,钱最大是不是?为了钱就可以不管自己的女儿.上面的网友不也早指出你们的目的了吗?群众的眼睛可真是雪亮阿.
顺便问你,活着的时候有同学找你女儿玩吗?有同学和你女儿关系好吗?死了后,有同学来给你女儿送花吗?


唠叨有个鸟用?不满现实啊?那你有钱有钱可以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呀!没钱没权就认了吧!

借用“冬天躲在衣橱里”的回复:回复:田四的枪手们
你们惯用的冷嘲热讽/尖酸刻薄/恶语谩骂是田四小学的风格吗?
那么,小凌波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内面对的是什么不是很清楚了吗?.
作者: 幸福家庭    时间: 2008-5-6 12:48

同事的小孩在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老师公开对家长讲,“你们交几十元学费别和人家交几千元学费的学校比。”真心寒!说出这种话!.
作者: 踏雪无痕    时间: 2008-5-6 13:58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浅浅妈妈    时间: 2008-5-6 14:23

唉,真不是人说的话,知道可怜的孩子为什么会死了!.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5-6 14:52

1楼说那些话的人,随便出来一个吧.
大家捐200W,你去跳黄浦江吧..
作者: xiaoqian    时间: 2008-5-6 14:55

对一个死去的孩子说这种话。不想想今生也得想想后世呀。.
作者: lovelyqiqi    时间: 2008-5-6 19:57

对一个已经逝去的孩子,竟然还有这么尖酸刻薄的人们。。。
痛心,难过。。。.
作者: zbwjzzy    时间: 2008-5-6 21:20

怎么说出这么难听的话?太可恶了.
作者: 乔安妈    时间: 2008-5-7 00:03

太可恶了!不管怎么样,人都没了还要这样说,有人性吗?想想要是是你的小孩,你会怎样?就算撒慌了,那也罪不至死吧?什么人?可耻!!!.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08:20     标题: 摘自博客

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冷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作者: 咪咪哆哆    时间: 2008-5-7 08:29

WW上好心的BBMM快去顶刘爸爸的博客吧(我们唯一能做的).
作者: 嘉宝贝妈妈    时间: 2008-5-7 08:58

无语,气愤!!!.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09:39

看了此贴,就是无语,气愤!!!对于颠倒黑白,无视事实,粉饰一切的行为的无语与气愤!请说刻薄话的人反思自己,否则小心报应在自己身上;请政府委派的官员凭着良心与良知来解决问题,一条鲜活的生命是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的!.
作者: 踏雪无痕    时间: 2008-5-7 09:4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小昵昵妈    时间: 2008-5-7 09:45

这世道真是墨墨黑啊,在常人看来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XX就是有本领颠倒黑白,简直无法无天了!.
作者: 小波的妈妈    时间: 2008-5-7 09:51

我想应该如是对谈判者说:"我们不是唯物主义者,我和你的谈判,相信我女儿此时正在一起听,一起看,一起等.你要对你说过的话负责,如果对于这种责任都不愿意承担的话,相信今后你的日子也有阴影,我女儿已经认识你了."让他知道,他做人要对得起"人"这个称呼.我们旺网上的爸爸,妈妈们一起等待结果,让我们都接受的结果,为了孩子,为了不再出现下一个小凌波. .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09:53

不知道旺网上的爸爸妈妈们看了那篇博客有何感想。
孩子的自杀是令人惋惜的,做父母的心疼的感觉让同样为人父母的我们深深理解着。可是,我想我说出这个“可是”来大概要挨砖了。可是我还是想说那个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因为这三个小姑娘一起骗另外一个小姑娘的行为确实有点过分了,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道德问题,不知道关于这一点是否大部分人会同意?如果这一点也不同意,那么我宁愿挨砖。我想那个老师很重视这个问题,所以才会打电话告诉爷爷不要来接,让父母亲自来接,“养不教父之过”,这种事情确实让父母知道更好一点,老师可能会想着顺带着教训父母一番,这恰恰是为现在的大多数父母所不能容忍的,不知道其他2个孩子的父母是如何受教育的,很奇怪这件事情中他们中没人站出来说几句话,不为老师可以理解,怎么也不为那个跳楼的孩子站出来说几句呢?也许她们认为自己的孩子确实做的不对,接受了老师的意见?“教不严师之惰”这个老师真的很严格,可是她解决的方式确实有点问题,如果让这个孩子写一个下次不再犯的保证书,真诚地去向另一位同学道歉,这样的惨事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不过现在的独生子女性格真的都很强....但至少做父母的也会意识到该加强对孩子品德的教育了吧。
“死者为大”,如果那个父亲在我面前责问我“你说死去的孩子品德有问题?”我也许只好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悲惨结果,那么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写完这些,我自己先拍一下.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00     标题: 摘自博客留言

4.(凌波爸爸说公安机关不让他看有关记录.)
  凌波家长确实是凌波的监护人.但是公安机关也要按法律程序办事.楼上有人一直强调中国是法制社会.对.就因为是法制社会,所以更加不会让私人看有关事件的材料(在案件为有结果就更没有可能了),不会因为你是孩子的爸爸,同情你就给你看,至于凌波爸爸说为什么其他老师都知道情况.凌波爸爸有没有可能证明他们看过.口耳相传就会越来越具体.普罗大众就是有这个能耐的.在凌波爸爸的陈述中,我觉得他认为对方在处理事件上太冷漠,太强硬.恕我直言.冷漠是因为学校看这些事情太多了.(每每发生这类事件都要通报各校引起重视的.)至于强硬,我觉得大多是调查下来该老师没有做超出职责范围的举动(也许凌波家人不会相信).所以结果不外乎赔偿,至于该老师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上升到走法律程序应考虑的问题.现在要谁生谁死谁偿命都是白说.
如果该老师没有出面告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我觉得凌波家长不要一味绕着要见老师,应该找学校法人.让法人给你一个交代.不要以为你闹一下,校长和这个老师会丢掉工作,不会的,校长换一个学校照样当校长,至于老师嘛,就要看她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了.法律没有判她有罪,她就是无罪的.就算你见到她,该老师现在说的话未必是自己想说的.一般学校如果真的是老师的过失直接导致结果的,老早把老师推出来了.自己学校落的干净,就说教育不到位云云的.凌波爸爸,你真的要这位老师去见孩子的最后一面吗?你有能力控制现场吗?你要孩子最后一路在打架,吵闹中离去.人已去,就让她安静的走吧..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01     标题: 摘自留言

写了这么多.我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也许有人不同意的.我不是谁的枪手.我在冷静的说事实.
我只想说,双方都有拥护的网友说了过激的话,那对理清事实真相没有帮助.父母多关心自己的孩子,优点要表扬,缺点更要重视.有些事情平时忽略了,积累起来就会出大事.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外来信息太多太杂,孩子不善于过滤,父母要把好关,生命是宝贵的.来看的所有老师们.后退一步.尽自己的责任就好了,不必象钟老师一样这样卖力,说句难听的,这些孩子不是你生的,他们的未来由自己掌握.有些东西你想教也教不会的.
   凌波爸爸,就像有人跟帖说的,有这个时间打字,好好,冷静的处理孩子的事吧.如果打字能让你发泄一下的话也好..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0:04

你凭什么说孩子是自杀,又凭什么认定学校所说的都属实,在没有一个当事人肯出面给个交代时,拜托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做任何评价,要知道你这样的评价是会越搅越乱的,如果当事人肯出来明明白白的交代一下,对死去的孩子以及她的父母都可以说是一个安慰,但没有人,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换句话说,如果你自己遇到了这种事情,还能说出这番话吗,当事人一直不肯出面,以及学校领导和教育局的态度,确实令人生疑。.
作者: lihanzhiyu    时间: 2008-5-7 10:05

难道就算是欺骗,就算是道德问题,就只有这一种方法来教育吗?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我看来这样的老师,跟白痴一样,孩子出了问题,除了告状还会做啥?那是教育?要算得话,白痴也会!.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10     标题: 留言转帖

不管怎样学校要认真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作为校长和教育局负责同志一定要理解家长的心情,尽最大的责任把事情说清楚,让活着的人放心,让逝去的人安心。
支持家长的合法和正义的维权活动。
(2008-05-06 16:02:04)
新浪网友 这个事件很难讲清楚,老师不愿意出来见也很正常,换位思考一下,你是老师的话这个时候敢出来吗?
这个老师如果不是太较真的话就是道德有问题,这个学生可以两年多留下来50多次,不愿意去猜测师生之间最后的对话,这个头脑如此灵活的学生遇到一根筋的老师,估计..........
理性的思考一下也就是一个赔偿的问题!家属提出200W的赔偿有点漫天要价的味道了
(2008-05-06 16:02:16)
新浪网友 确实,楼上说得对。很多朋友都是在一时激愤,没有任何实质意义。除了给刘爸些许心理安慰外没有任何作用。

"“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
=========================================================
觉得刘爸这样问太牵强了,作假就不是道德品质问题拉?
还有,在这里所有表示不同意见的都被称为"枪手",我看还是XZTT之流是刘爸的枪手!
(2008-05-06 16:02:49) 博主回复:
那么学校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弄虚作假,我可以理解为上至校长,下至老师都是有道德品质问题了?那么有道德品质问题的老师又有什么资格评判道德品质呢?.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14     标题: 留言转帖

我也认为坠楼的直接责任人不是老师,老师和学校只承担间接事故责任。其实承认是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如果是自杀的话,赔偿会少很多,如果是他杀,老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全额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可是她不一定有那么多钱可以赔,而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
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很理解刘爸的心情。女儿出嫁父亲都会老泪纵横何况如此突然的天人永隔。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又遇到这样的对待任何人都受不了。父亲当然想了解女儿死亡的真实情况,她在最后的时间里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以及她为何如此的原因,不然让家长如何面对在早晨还活力充沛的孩子傍晚却悄无声息地躺在那里。
请刘先生全家能保重身体,你们的女儿也一定希望你们能平复心情重新生活。.
作者: 轩宝贝    时间: 2008-5-7 10:15

孩子就是祖国的希望,现在这些教育工作者在摧毁祖国的希望,是不是叛国罪啊,该不该枪毙啊?!.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0:23     标题: 回复 17#兔爸兔妈 的帖子

根据叙述,孩子是犯了错误,老师也应该给予教育,只是教育的方式不妥。但你把它归结为品德问题,我不赞同。孩子未成年,她的世界观和品德正在形成和塑造之中,所以这时应该正确引导,如果犯错不正确引导的话,等长大成人之后就是品德问题了。因此,一个小学生即使犯再大的错误也不能说成品德不好,更不能用“品德不好”这样的措辞批评一个孩子,这样很伤孩子的自尊,也伤家长的自尊。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如果是一个要强的孩子,就有可能走极端。
更何况,把10元的文竹说成80元,这本身就是孩子幼稚的举动,那么容易被识破的事情他们却不知道。孩子是天真的,也是容易犯错误的,但不能轻易用品德来判断。.
作者: lindaqueit    时间: 2008-5-7 10:24

我觉得,孩子也许犯了错误,但绝对罪不致死,而且发生在学校.不幸的事情已经发生,我想孩子的爸爸更多的是想要一个真诚的道歉和反思,想有一个宣泄悲伤的通道,但可恨的是,那道无形的墙,让他有苦说不出,有理无法讲,情感被漠视,尊严被践踏,这才是更不能让人容忍的!所以说现在讨论孩子的对错还有意义吗?.
作者: meimeimm    时间: 2008-5-7 10:27

其实争论都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相。
只有这老师知道真相。面对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如果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就应该说出真相!难道组织告诉她:这已是组织行为,她就可以听命于“组织”而忘掉“良心,良知”了吗?.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38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0:04 发表
你凭什么说孩子是自杀,又凭什么认定学校所说的都属实,在没有一个当事人肯出面给个交代时,拜托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做任何评价,要知道你这样的评价是会越搅越乱的,如果当事人肯出来明明白白的交代一下,对死去的孩子以及她的父母都可以说是一个安慰,但没有人,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换句话说,如果你自己遇到了这种事情,还能说出这番话吗,当事人一直不肯出面,以及学校领导和教育局的态度,确实令人生疑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我从来没有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做任何评价,你认为我在搅局,听不得不同意见,我马上就可以退出。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象你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说这番话的,也无法想象自己会说出什么样过头的话,做出怎么样的过激行为。在学校门口放花圈,在博客上发布文章都未尝不可。不过正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才能冷静地在这里说这些话,希望大家如果不是当事人都能冷静想一想。.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40

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0:23 发表
根据叙述,孩子是犯了错误,老师也应该给予教育,只是教育的方式不妥。但你把它归结为品德问题,我不赞同。孩子未成年,她的世界观和品德正在形成和塑造之中,所以这时应该正确引导,如果犯错不正确引导的话,等长大 ...
说得很好,幡然醒悟,我接受,我也不希望这是品德问题,如果你是老师,我真的很想把孩子送到你的门下。.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42

引用:
原帖由 lihanzhiyu 于 2008-5-7 10:05 发表
难道就算是欺骗,就算是道德问题,就只有这一种方法来教育吗?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我看来这样的老师,跟白痴一样,孩子出了问题,除了告状还会做啥?那是教育?要算得话,白痴也会!
骂得好,您的同行中确实有很多白痴存在。再请问一句,那么您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0:48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0:38 发表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我从来没有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做任何评价,你认为我在搅局,听不得不同意见,我马上就可以退出。我没有遇到这 ...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看了刘爸的博客,应该清楚的看到公安并没有将这些疑点予以立案调查,所以你说的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大家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所以理智的看待就不要将事情定性为孩子自杀,一般情况下孩子受老师的批评最多就是哭,要知道自杀也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现在的局外人应该是支持刘家得到真相,真相不仅仅光是给刘家,也是给所有大众的。.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5-7 10:48     标题: 回复 23#兔爸兔妈 的帖子

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请问兔爸兔妈:
您老人家以什么身份给刘爸爸一个"钢崩儿~滚"呀?
学校,教育局,ZF,还是XX老师本人?.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0:53

引用:
原帖由 meimeimm 于 2008-5-7 10:27 发表
其实争论都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相。
只有这老师知道真相。面对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如果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就应该说出真相!难道组织告诉她:这已是组织行为,她就可以听命于“组织”而忘掉“良心,良知”了吗?
赞同,我们就是想知道真相,这位老师即使现在不说出真相,相信她的余生也不会好过,她将在“良心、良知”的折磨下度过一生,痛苦的不仅仅是刘家,这位老师也一样的痛苦。有是说出真相,到反而是一种解脱。.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0:54     标题: 回复 29#兔爸兔妈 的帖子

过去到真的是老师,现在不是了。
现在我自己的孩子还教育不过来呢。把孩子培养成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真的很累。.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0:57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5-7 10:48 发表
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请问兔爸兔妈:
您老人家以什么身份给刘爸爸一个"钢崩儿~滚"呀?
学校,教育局,ZF,还是XX老师本人?
我晕,你这么关心刘爸,连他博客留言都没好好看呀,那都是别人的留言,我的标题上不是写了转帖了嘛。
前面的话是引用,两条虚线下面的话是另一个人说的,叫前面说这句话的人拿一个“钢崩儿~滚"。

这句是引用的”我也认为坠楼的直接责任人不是老师,老师和学校只承担间接事故责任。其实承认是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如果是自杀的话,赔偿会少很多,如果是他杀,老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全额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可是她不一定有那么多钱可以赔,而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
这句话是别人回答的“你是在这里乞讨么?那我给你一个钢崩儿~滚!”
看你这个小毛孩对我这么客气,只好费力气给你解释一番,可惜自己也觉得越解释越糊涂了,哎,老了,老了.
作者: amwayly    时间: 2008-5-7 11:00

当事人种老师为什么不出来?另外刘爸爸说他女儿书包被学校滞留二天,也有问题呀.
作者: cdf88    时间: 2008-5-7 11:04

怎么我就连想到以前小时候常听的:人吃人的"旧"社会,现在是什么社会啊?疑惑中..........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1:06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0:48 发表

围栏那么高失足落下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了,如果是他杀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看了刘爸的博客,应该清楚的看到公安并没有将这些疑点予以立案调查,所以你说的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大家都不 ...
我又糊涂了,我说的哪句话不成立?‘是失足落下不可能的这句话吗?”那如果孩子是失足落下的那个老师不是更没责任了吗?她犯得着这么躲起来吗?好象不对吧。不过失足落下的话学校是逃不了干系的。
那是“不是自杀就是他杀”这句话?这句话比较符合逻辑,也不象。
那就是“他杀应该早点上法院诉讼,还是等判决比较好”,好象也没错呀。不过好象刘爸没有上法院这个打算吧。
所以.
作者: lihanzhiyu    时间: 2008-5-7 11:09

作为老师,只要能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就会允许其犯错,允许其改正,想一想,孩子有多少时间和老师一起度过,一位好的老师,在人生中所起的作用应当占很大的份额。人最关键的是心灵,抛开这个,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冷酷、麻木。希望所有的爸爸妈妈能一起来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
作者: wawayaya2000    时间: 2008-5-7 11:11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09:53 发表
不知道旺网上的爸爸妈妈们看了那篇博客有何感想。
孩子的自杀是令人惋惜的,做父母的心疼的感觉让同样为人父母的我们深深理解着。可是,我想我说出这个“可是”来大概要挨砖了。可是我还是想说那个老师是认真负责的 ...
这些不能作为学校和老师的借口,一条人命呀!如果你家摊上我想你就不“可是”了。.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1:14

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0:54 发表
过去到真的是老师,现在不是了。
现在我自己的孩子还教育不过来呢。把孩子培养成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真的很累。
我的一个好朋友,原来是华师大毕业的,教了几年书也退出了这个行业。她说真的很累。
转一个wawajiajia的发帖
昨天因田林的事和当老师的同学聊天 阅读[49] 回复[2]
发觉家长和老师的角度是有区别的。
我的着眼点是老师该如何处理对待孩子的错误。
我觉得对于四年级的小孩子来说,对世界以及行为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成熟的程度,老师责任是不断的通过言传身教,告诉小孩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而不应该简单的通过叫家长责骂等方式来处理。
他的着眼点是老师该不该把孩子留校。
他觉得留下孩子对老师来说是巨大的责任,对自已有百害而无一益。
他告诉我老师的压力很大,面对的学生千姿百态,然而毕业时出产的学生标准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品学兼优的人才。
在这个越来越开放的时代,全独生子女的时代,家长社会对老师要求越来越高,而老师每天面对几十个孩子就是面对几十家庭的宝贝,精神压力不可谓不小。
往往一个家都管不了的小调皮送到学校,你要还给他一个乖宝宝并且不能打不能骂这需要付出老师巨大的精力去培养。然而现在面对的小调皮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在这个压力下,有些年轻的老师因自身经验认知都未成熟就会做出一些过当的动作。
他的总结: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工作,尽量表把孩子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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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认为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有几个方面:
1、独生子女的沉重负担
   承载父母的无限美好的希望,这个唯一孩子一定要是完美的。
   不完美是谁的责任?
   自已担不起就拖一个人一起顶顶,这个人就是老师。

2、父母的选择
   找一个能管人的老师,找一所成绩好的学校。
   至于老师如何教,如何管,家长似乎又并不在意,有矛盾总是采取退让的态度。
   为什么?觉得老师方式不好,为什么不沟通。觉得学校不好为什么不换校?
   事件中的父母已对老师有不满,但只是把对老师的不满留在孩子毕业以后写信向校长告状,这样对谁又有好处,这样什么都晚了。

3、沟通的方式
   个人觉得方式在沟通的处理上老师和家长往往把握不好方法分寸,这是因为角度不同。
   家长发现了问题告诉老师,老师往往会觉得那是责难和批评,换位思考一下,对方无非是想告诉老师这样的方式不妥,能否换一下。
   而老师发现问题告诉家长,家长有时就会下意识的反应,这老师总是失察冤枉我的孩子。也请换位思考一下,这孩子可不是老师的,她的好坏和老师的人生没多大关系,发现问题指出来是老师的好意。具体教育方式是大人之间可以商量的。
事件中的父母和老师的沟通其实是缺乏的,老师留下孩子爷爷为什么不力争去接去沟通?妈妈为什么不让老师先把孩子交爷爷后,第二天带孩子去找老师?(这个我觉得大多数父母不会这么做的)
孩子死了,再打官司,再要钱也改变不了心痛的事实,不如咱们这些做父母的做老师的都以此事为鉴,反思反醒,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孩子未成年,她的世界观和品德正在形成和塑造之中,所以这时应该正确引导,如果犯错不正确引导的话,等长大成人之后就是品德问题了。”是的,我相信这也是那个老师把孩子留下来的本意。.
作者: wawayaya2000    时间: 2008-5-7 11:14

这么卖力为学校和老师辩护,如果你的孩子这样被学校整死了,你还这样说吗?.
作者: wawayaya2000    时间: 2008-5-7 11:20

现在不是讨论这件事情的经验教训的时候,这件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束!.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1:20

引用:
原帖由 wawayaya2000 于 2008-5-7 11:14 发表
这么卖力为学校和老师辩护,如果你的孩子这样被学校整死了,你还这样说吗?
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象你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说这番话的,也无法想象自己会说出什么样过头的话,做出怎么样的过激行为。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说过这样的话了。从你激烈的口气中我可以知道你是这个孩子的亲人。那么我只好说抱歉了,我不想跟你吵。.
作者: 云间铃    时间: 2008-5-7 11:23

引用:
原帖由 wawayaya2000 于 2008-5-7 11:14 发表
这么卖力为学校和老师辩护,如果你的孩子这样被学校整死了,你还这样说吗?
表激动。不是说了不要这么比方了吗。.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1:33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1:06 发表

我又糊涂了,我说的哪句话不成立?‘是失足落下不可能的这句话吗?”那如果孩子是失足落下的那个老师不是更没责任了吗?她犯得着这么躲起来吗?好象不对吧。不过失足落下的话学校是逃不了干系的。
那是“不是自杀 ...
建议你仔细看看原文,狡辩有什么意思.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1:36     标题: 回复 41#兔爸兔妈 的帖子

但本意好不等于对此事没有责任。首先,本意是好,但方法不好,我说的是正确引导,而不是过于急噪,否则会适得其反;其次,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本意,孩子是在你的单独监护下出事的,应该敢于承担应有的责任。再次,再好的本意,也低不过“人命关天”。生命只有一次,孩子是老师众多的学生之一,但确是父母的全部啊。

[ 本帖最后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1:40 编辑 ].
作者: lihanzhiyu    时间: 2008-5-7 11:37

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工程,不是一般的生产过程,累是肯定的!所以说这是个奉献的职业,如果不能付出,就不适合担任的。但是,教师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真希望将来能够真正出现那种和谐的局面。.
作者: 茉莉清茶    时间: 2008-5-7 11:41

这个什么叫兔爸兔妈的,看来有关这个事件的帖子你都去过了,还不厌其烦地摘抄转贴了这么多,我想请问你一句,你到底是谁啊?你累不累啊?.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1:53     标题: 回复 41#兔爸兔妈 的帖子

是的,老师教育孩子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言传身教,作为老师,连敢于面对责任的勇气都没有,怎么给她的学生言传身教?作为一个老师一定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因为他的手中是千家万户的宝贝,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
作者: Jennifer妈妈    时间: 2008-5-7 12:01

刘凌波父母,节哀顺便!我想你们现在心都碎了。可爱的女儿就那么一去不复返,望她在天堂快乐。中国的教育是悲哀的,那些当官的和类似王主任的人更冷血,他们没有信仰不敬鬼神不怕遭报应嘛?建议你如有途径就去CCTV搞搞大。妈的,欺负老实人是要遭天谴的。.
作者: 小鱼的妈妈    时间: 2008-5-7 12:08

首先,本人与四小没有任何关系,不要乱砸,当心砸到花花草草的。
实在是关注了很久了发几句牢骚:
真是搞,有本事假设一下你们都是老师,碰到这样的事如何处理,写出来呀!
一面是很激愤很过激,动不动要人家滚蛋去死;
另一面又说老师没错的。
搞了半天,一点效果都没有。给点建设性意见好不好,拜托各位了!

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老师,我不会把孩子留校,我会采取家访,你家长不是没空吗?我上门,充分体现了老师和家长的互动,对小孩的爱护。然后由家长决定对这件事的处理,毕竟家长是监护人阿,老师能干啥?到时候出了任何事都与老师无关了,老师也尽力了。
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家长,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悲愤是难免的,痛不欲生是肯定的。人已经死了,还要再搞条人命出来吗?老母就不要抬出来了,法律途径嘛!理智才是硬道理。搞得太厉害,经济赔偿太离谱了人家要怀疑的,毕竟人是无价的。趁年轻再生一个,好好教育抚养成人。

[ 本帖最后由 小鱼的妈妈 于 2008-5-7 12:16 编辑 ].
作者: 庭庭妈    时间: 2008-5-7 12:12

兔爸兔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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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专门注册了个ID来说话的,累不累啊.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2:27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1:33 发表

建议你仔细看看原文,狡辩有什么意思
.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2:30

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1:53 发表
是的,老师教育孩子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言传身教,作为老师,连敢于面对责任的勇气都没有,怎么给她的学生言传身教?作为一个老师一定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因为他的手中是千家万户的宝贝,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
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碰上这样的老师啊,可是这样的老师有多少呢。.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2:32

引用:
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1:41 发表
这个什么叫兔爸兔妈的,看来有关这个事件的帖子你都去过了,还不厌其烦地摘抄转贴了这么多,我想请问你一句,你到底是谁啊?你累不累啊?
不累,转手一帖就是了。我还顺便看了看你发的帖子.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2:33

引用:
原帖由 lihanzhiyu 于 2008-5-7 11:37 发表
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工程,不是一般的生产过程,累是肯定的!所以说这是个奉献的职业,如果不能付出,就不适合担任的。但是,教师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真希望将来能够真正出现那种和谐的局面。
是的。.
作者: lihanzhiyu    时间: 2008-5-7 12:37     标题: 回复 50#jimmy妈咪 的帖子

说的好!.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2:38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2:30 发表

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碰上这样的老师啊,可是这样的老师有多少呢。
所以说学校有责任、校长有责任、政府教育部门也有责任;教育体制、教育理念的失败。选老师的条件应该比选局长的条件高得多。.
作者: 丛林一番    时间: 2008-5-7 12:42     标题: 回复 52#小鱼的妈妈 的帖子

小鱼妈妈:
请问,如果你是老师,你现在应该怎么做?.
作者: graceyhq    时间: 2008-5-7 12:45

老师至少应该和家长面对面讲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或者老师也没看见?.
作者: graceyhq    时间: 2008-5-7 12:46

引用:
原帖由 Jennifer妈妈 于 2008-5-7 12:01 发表
刘凌波父母,节哀顺便!我想你们现在心都碎了。可爱的女儿就那么一去不复返,望她在天堂快乐。中国的教育是悲哀的,那些当官的和类似王主任的人更冷血,他们没有信仰不敬鬼神不怕遭报应嘛?建议你如有途径就去CCTV搞 ...
同意的,不过现在“柏林心”事件好像也没有结果.
作者: 灵灵姆妈    时间: 2008-5-7 12:50

引用:
原帖由 Jennifer妈妈 于 2008-5-7 12:01 发表
刘凌波父母,节哀顺便!我想你们现在心都碎了。可爱的女儿就那么一去不复返,望她在天堂快乐。中国的教育是悲哀的,那些当官的和类似王主任的人更冷血,他们没有信仰不敬鬼神不怕遭报应嘛?建议你如有途径就去CCTV搞 ...
是的,那些人会遭到报应的。 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刘凌波父母,节哀顺便!!.
作者: 怿萸    时间: 2008-5-7 12:53

引用:
原帖由 meimeimm 于 2008-5-7 10:27 发表
其实争论都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相。
只有这老师知道真相。面对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如果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就应该说出真相!难道组织告诉她:这已是组织行为,她就可以听命于“组织”而忘掉“良心,良知”了吗?
同意.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2:54

引用:
原帖由 庭庭妈 于 2008-5-7 12:12 发表
兔爸兔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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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专门注册了个ID来说话的,累不累啊
都挺关心我的,我真的不累。
我是刚注册没错,可是这个就能说明我是专门注册了这个ID来这里说话的吗?这就是你的思维方式?这样倒是挺累的。
你不认识我,我倒好象是认识你的

[ 本帖最后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4:52 编辑 ].
作者: 茉莉清茶    时间: 2008-5-7 12:56     标题: 回复 56#兔爸兔妈 的帖子

居然还笑得出来。
头一次在讨论这个事件的帖子里看见个呲牙的笑脸。.
作者: lucyhe    时间: 2008-5-7 13:05

多听听多想想没什么坏处。

现在的讨论如果不帮家长的都容易被砸。我觉得至少兔爸兔妈还是蛮理智的,也没有过激的言辞。新手也有发言权呀。.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08

引用:
原帖由 芸芸妈116 于 2008-5-7 12:42 发表
小鱼妈妈:
请问,如果你是老师,你现在应该怎么做?
很好,总算有人能从老师这个角度考虑问题了。
如果我是那个老师我可能也会一躲了之,没看到外面一片喊打声 ,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哪怕会招来更多的骂声,总比被失去理智的人打死强。别跟我说人家会理智对待的,不说失去孩子的亲人,看看那些支持着的激动表现...我觉得我再多说两句可能皮也要被剥去一层了
就象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父母,我可能也会象这个刘爸爸一样在博客上发文,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不过估计文采不咋滴不能象刘爸那样吸引这么多眼球。不过我是不会同意老人将花圈放在学校门口的,这件事情有点出格了,反对者尽可能批斗我,我保留我的意见 。.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11

引用:
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2:56 发表
居然还笑得出来。
头一次在讨论这个事件的帖子里看见个呲牙的笑脸。
为什么笑不出来,我本来是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你不愿意看见我的笑脸,我不笑就是了。.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12     标题: 回复 67#lucyhe 的帖子

谢谢理解,很感激.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13

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2:38 发表


所以说学校有责任、校长有责任、政府教育部门也有责任;教育体制、教育理念的失败。选老师的条件应该比选局长的条件高得多。
这个话题比较大了,是深层次的原因了。.
作者: 子祎妈妈    时间: 2008-5-7 13:15

就算孩子有错,可是你们谁敢说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没犯过错误?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犯错误再改正错误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成熟的,孩子犯错误很正常,身为师长就是帮助他成长的,对孩子的错误这么大惊小怪兴师动众,给小小孩子造成的心理压力有多大?教育有教育的方法,不能因为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就不承担责任,她用错误的方法导致了错误的结果,她因该承担自己的错误。那些恶毒攻击孩子的人,你们的良心还在吗?你的孩子就从来没犯过错误吗?!!你的教育就是无暇的吗?!!一楼的那些混帐话,真不是人说得出来的!!!.
作者: 茉莉清茶    时间: 2008-5-7 13:19

新手也好,老手也好,都有发表议论的权利,但是要说自己的话,转贴别人的言论,而且有选择地转贴别人的言论,是不是有这个必要。
   另外,你可以查我们以前的帖子,自己却又是刚刚注册的,不得不让人猜想是个马夹。
  还有,真心讨论希望合理解决这件事的家长,相信是不可能在这里用笑脸来调节气氛的。.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3:25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3:13 发表

这个话题比较大了,是深层次的原因了。
所以,不说浅层次的原因(丧女之痛,而且可以避免),从深层次的原因来说,刘爸的对抗也是有一定道理。.
作者: boboshun    时间: 2008-5-7 13:27

教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之名,但看看这位小老师的行为,喜欢把小事扩大化地处理,可能对某些孩子有收效,但她这么做对胆子小的孩子来说,这样的老师只能用两个字形容,就是“恐怖”(家长来校五六十次,而且是对于一个优等生)可想而知,差生的父母估计也被她折腾得够呛。其实现在教育孩子不容易,现在的孩子和以前的孩子不一样,自尊心特强,有主见,所以惯用老的一套未必适合现在的孩子,小老师把小事激化了,换来这个结局,为感到孩子可惜,为这位老师感到可悲。.
作者: shjasmine    时间: 2008-5-7 13:35     标题: 回复 68#兔爸兔妈 的帖子

所以总起来说你还是觉得老师做的很对罗?
间接或直接导致人死亡,那是没有关系的。反正我自己要活的好好的。
而刘爸的发泄和索赔就是很卑鄙的,是为你所不齿的。对吧?
你好冷静,不,好冷血
你还是别说话了,不管你是谁,为了谁说话。
总之,你可能过的很好,不管发生什么。佩服你!!!.
作者: 豆豆爸爸    时间: 2008-5-7 13:37     标题: 网络真是个害人的东西,可以包容这么多畜生和禽兽。

每个马甲上来,都有一大串的论述,但所有的结论,不外乎“冷静”的分析事件的前因和过程。很鄙视这些连真实面目都羞于见人的东西,虽然他们都道貌岸然的用家长这类的ID。相信他们应该也为人父母,也为人子女,可惜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冷漠过了头。一个马甲ID跳上一通,消失了,换个ID上来继续,有兴趣的可以细数以下,对比一下。
网络真是个害人的东西,可以包容这么多畜生和禽兽!.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39

引用:
原帖由 子祎妈妈 于 2008-5-7 13:15 发表
就算孩子有错,可是你们谁敢说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没犯过错误?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犯错误再改正错误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成熟的,孩子犯错误很正常,身为师长就是帮助他成长的,对孩子的错误这么大惊小怪兴师动众,给小小孩子造成的心理压力有多大?教育有教育的方法,不能因为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就不承担责任,她用错误的方法导致了错误的结果,她因该承担自己的错误。那些恶毒攻击孩子的人,你们的良心还在吗?你的孩子就从来没犯过错误吗?!!你的教育就是无暇的吗?!!一楼的那些混帐话,真不是人说得出来的!!!
是的,老师肯定应该承担责任,在良心道义上的谴责会让她不得心安,她一辈子都会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的,但是如果她的心理压力让她无法承受也选择跳楼,不知道这里的爸爸妈妈又会如何?不会是很高兴吧?但是其实感觉一些人的言语就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
不知道我之前说孩子品德有问题的话算不算恶毒攻击孩子,经过JIMMY妈咪的指正我已经承认错误了,在这里我再向你认个错。
其实如果不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孩子犯下这样的错误,家长被老师叫到学校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倒是很赞成楼上某位的意见,碰到这样的事情老师不可以家访吗?为什么总是让家长到学校来,一副高高居上的样子?
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老师们改了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再动不动让家长去学校,那倒是我们的福气了。(不敢贴笑脸了)
一楼转贴的那些攻击孩子及其家人的话确实有点混帐了,不过,攻击老师的混帐话可也不少,都要反思。.
作者: kimi777    时间: 2008-5-7 13:46

.
作者: 子祎妈妈    时间: 2008-5-7 13:47     标题: 回复 78#兔爸兔妈 的帖子

不能不左就右,从出来道歉到以死谢罪中间有很大很大的距离,没说要老师以命谢罪,我相信家长也不会,毕竟事情无法挽回,但是老师为什么不敢勇敢站出来面对自己的错误?躲起来,躲得了家长躲得了自己的良心?!我相信她是一个负责的老师,只是没掌握好工作方法和分寸,所以她应该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她这样也折磨自己,站出来,说出真相,承担自己该担的责任,她下半世也会活得轻松点,一声道歉也对孩子的亲人是个安慰。.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3:48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3:39 发表

是的,老师肯定应该承担责任,在良心道义上的谴责会让她不得心安,她一辈子都会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的,但是如果她的心理压力让她无法承受也选择跳楼,不知道这里的爸爸妈妈又会如何?不会是很高兴吧?但是其实感觉 ...
你不要混淆是非,看到现在,就看到冷血的人在攻击已死去的孩子和已经伤痛欲绝的父母,攻击那位老师的还是比较少的。如果你真的是如你自己辩驳的那样,就请呼吁有关部门拿出真相,请那位老师出来,作为她曾教过的学生,她有愧无愧也都应该站出来吧,她的包袱是很沉重的,但如果她不站出来勇敢的面对,她一辈子更不会好过的,这个包袱更不知何时能放下。.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48

引用:
原帖由 茉莉清茶 于 2008-5-7 13:19 发表
新手也好,老手也好,都有发表议论的权利,但是要说自己的话,转贴别人的言论,而且有选择地转贴别人的言论,是不是有这个必要。
   另外,你可以查我们以前的帖子,自己却又是刚刚注册的,不得不让人猜想是个马夹。
  还有,真心讨论希望合理解决这件事的家长,相信是不可能在这里用笑脸来调节气氛的
我们不是在辩论吗,辩论的一方当然有选择地选择那些对他有利的言论贴上来,不过,我自觉已经公正了,别人反驳的话,刘爸的回复我不是都没有删吗。我是刚注册,我在这里是个新手,不代表我就不会查旧帖,你爱猜想那是你的事。
关于笑脸不笑脸的事情不用多说了,该笑的时候我还会笑的,不过不会对你罢了.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49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3:48 发表

你不要混淆是非,看到现在,就看到冷血的人在攻击已死去的孩子和已经伤痛欲绝的父母,攻击那位老师的还是比较少的。如果你真的是如你自己辩驳的那样,就请呼吁有关部门拿出真相,请那位老师出来,作为她曾教过的学 ...
你反正就说我在搅局好了,用这些字眼批驳别人就真的证明你有理了吗。.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3:50     标题: 回复 78#兔爸兔妈 的帖子

不知道是兔爸爸还是兔妈妈,不过,看得出是个比较有思想的人。感觉是妈妈。

[ 本帖最后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3:55 编辑 ].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51

引用:
原帖由 boboshun 于 2008-5-7 13:27 发表
教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之名,但看看这位小老师的行为,喜欢把小事扩大化地处理,可能对某些孩子有收效,但她这么做对胆子小的孩子来说,这样的老师只能用两个字形容,就是“恐怖”(家长来校五六 ...
是的,这样有理智的话多多益善,才有利于大家沟通理解。.
作者: maggei-2007    时间: 2008-5-7 13:52

顶 兔爸兔妈 和小鱼的妈妈 ,说得有理。.
作者: 英俊虎子妈妈    时间: 2008-5-7 13:52     标题: 回复 44#兔爸兔妈 的帖子

我是一个孩子的家长,在5月5日之前,只是听说这件事,却不关心它,因为那时我觉得学校、老师、家长都有责任。
但是现在我觉得愤怒,是因为无论如何,刘BB作为家长和所有关心这件事的人都有权利了解事情的真相,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教育局、学校对事件真相遮遮掩掩,唯一的老师从始至终不露面,这太让人生疑了。

坚决支持刘BB了解事情真相!!!.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3:52

至少我没有攻击任何一方,从一开始就是支持刘家了解真相,在不知道真相之前,并没有给任何一方扣帽子,而你一开始就已经有了论断,从你的每一句发言,不难看出你的目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53

引用:
原帖由 shjasmine 于 2008-5-7 13:35 发表
所以总起来说你还是觉得老师做的很对罗?
间接或直接导致人死亡,那是没有关系的。反正我自己要活的好好的。
而刘爸的发泄和索赔就是很卑鄙的,是为你所不齿的。对吧?
你好冷静,不,好冷血
你还是别说话了,不管你是谁,为了谁说话。
总之,你可能过的很好,不管发生什么。佩服你!!!
你是领导吗,这么容易帮人做总结?
你这么说我不觉得你自己也是很冷血的吗。.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55

引用:
原帖由 mouse-mami 于 2008-5-7 13:53 发表

这种话就说明你没水平了!人家家里离汇师近不近跟你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我只是看她说我是新手想跟她套套近乎,水平确实不高.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3:57

引用:
原帖由 mouse-mami 于 2008-5-7 13:55 发表

我们没看出来他(她)冷血,倒是感觉你真的是冷血!
要不要发一个投票帖,看多少人认为我冷血。别一口一个我们我们的。.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4:00

不用投票表决了,你没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了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用你的每一句言语已经把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了,所以你后面的狡辩已经没有用了。.
作者: 兔爸兔妈    时间: 2008-5-7 14:05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4:00 发表
不用投票表决了,你没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了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用你的每一句言语已经把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了,所以你后面的狡辩已经没有用了。
什么真面目暴露,什么狡辩,引起公愤,整个一文化大革命。不要说这些空洞的攻击人的话,好好说话不行吗。晕死,这还算在朋友口里那个干净的网站吗?.
作者: jimmy妈咪    时间: 2008-5-7 14:07

引用:
原帖由 jimmy妈咪 于 2008-5-7 13:50 发表
不知道是兔爸爸还是兔妈妈,不过,看得出是个比较有思想的人。感觉是妈妈。
感觉这位新手不像枪手。.
作者: 娇娇小龙女妈妈    时间: 2008-5-7 14:08

本来大家都是在认真的讨论一个社会现象,但是你的每一句发言,给大家带来了什么样的感受,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不是一家之言。.
作者: 胖牛牛妈    时间: 2008-5-7 14:11

我儿子在小学一年级上体育课时也遭遇伤害事件,学校高层和青保办同样冷漠,因为我们怕影响到孩子今后的学习,所以想协商解决,明明我们是受害方,结果却是我们几次主动找学校和青保办沟通协调,为的就是争取孩子的后续医疗。但学校根本就懒得管,似乎和他们是没关系的,更甚是通过青保办扔话给我们:你们去法院告啊!至于青保办,也同样不敢恭维,它们是挡在学校和家庭中间的又一道墙!纯粹是保护学校的利益,即使明知不对也昧着良心说话,结果气愤之余,我们不得已打官司维护基本的尊严,当然也只能舍近求远转学了!.
作者: dollarzhang    时间: 2008-5-7 14:12

引用:
原帖由 娇娇小龙女妈妈 于 2008-5-7 13:52 发表
至少我没有攻击任何一方,从一开始就是支持刘家了解真相,在不知道真相之前,并没有给任何一方扣帽子,而你一开始就已经有了论断,从你的每一句发言,不难看出你的目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同意这个,大家在讨的是一个真相,孰是孰非是后话。.
作者: 茉莉清茶    时间: 2008-5-7 14:13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13:39 发表

是的,老师肯定应该承担责任,在良心道义上的谴责会让她不得心安,她一辈子都会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的,但是如果她的心理压力让她无法承受也选择跳楼,不知道这里的爸爸妈妈又会如何?不会是很高兴吧?但是其实感觉 ...
你也说老师应该承担责任。
那么,老师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在事实情况不清下怎么判断。必须要她站出来说明情况。孩子的父母和其他的家长只是希望知道真相。但是你说,这里的家长会逼她去跳楼,你看看我们哪个家长逼她去跳楼了?你这句话说出来不是误导挑拨是什么?.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5-7 14:14

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7 09:53 发表
不知道旺网上的爸爸妈妈们看了那篇博客有何感想。
孩子的自杀是令人惋惜的,做父母的心疼的感觉让同样为人父母的我们深深理解着。可是,我想我说出这个“可是”来大概要挨砖了。可是我还是想说那个老师是认真负责的 ...
我只想说,哪个孩子成长过程中没有犯过错误?虽然错误不同,但请允许我们的孩子犯错好伐?不要因为犯了错,就把人家孩子一棒子打死,再也不给她机会!改正的机会,生存的机会!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无论是老师还是什么人!即使她已经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不至于为了撒谎骗了同学20块钱就被判死刑?! .
作者: shjasmine    时间: 2008-5-7 14:15     标题: 回复 91#兔爸兔妈 的帖子

呵呵,回的还挺快的
你是专业在这里主持公道的吗?
你自己的孩子出了同样的事情,你再回来说吧,如果你还能说得出同样的话,那才不是狡辩
枪手就枪手呗。为自己辩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总不能让钟老师也跳楼吧?况且人家说不定现在好着呢,干嘛要跳楼?要自责?要为自己辩护?
不是枪手,这么说话觉得仍然很冷血。人已经死了,在别人悲痛的时候强调自己是多么道德,不知道这是哪门子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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