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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 很同情她,想就这样算了,但家里人不答应。 [打印本页]

作者: 金猪妈妈    时间: 2008-4-28 21:01     标题: 很同情她,想就这样算了,但家里人不答应。

最近碰着许多令人烦恼的事,妈妈刚开好刀出院没几天,父亲就出了交通事故,父亲在过马路的时候没走人行道被助动车撞了,导致一个右手和一个左脚都骨折了,而且右手动了手术,并用了钢钉和钢板固定,没想到术后又并发了肺部感染,高烧到39度,再转入呼吸科医治。就这样前前后后住了3个星期医院,我和我哥就轮番陪了2个多星期,搞得我们筋疲力尽。在骨科自费了1万5千多,在呼吸科又用2千多。今天我去了事故组处理这件事,因为我爸没走人行道,所以我们承担主要责任,警察的意思是三七开,我们也同意了。碰着了那个肇事者,了解下来她生活非常艰难,家里有3个孩子,自己和老公都不认识字,他们主要靠卖蔬菜维持生计。在上海要供孩子念书,还要借房子等等,她现在手头上只有几百块钱,愿意陪给我们。她说着说着流泪了。我不知怎的,忽的同情起了她。想想她生活也不容易,有放弃赔偿的想法。但和家人说了,家人都不肯。他们想上法院,让法院把她的助动车卖了,把钱陪给我们。我觉得这样的话太不过分。也把人逼了太绝了。现在想听听大家的想法。.
作者: 棋子    时间: 2008-4-28 21:04

先到她家看看,是不是情况确实如此,看了再说。.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8-4-2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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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ringzd    时间: 2008-4-28 23:14

他们家三个孩子
也不是你们的错

生那么多干什么啊
又养不起的.
作者: jiangdou6699    时间: 2008-4-28 23:22

算了吧,就当积德行善了。.
作者: 羊囡囡    时间: 2008-4-28 23:33     标题: 回复 5#jiangdou6699 的帖子



但主要还是你爸的意思如何,毕竟受伤的是他老人家。.
作者: 57的妈妈    时间: 2008-4-28 23:41

引用:
原帖由 棋子 于 2008-4-28 21:04 发表
先到她家看看,是不是情况确实如此,看了再说。
赞同!.
作者: 歆恺妈    时间: 2008-4-29 00:46

引用:
原帖由 jiangdou6699 于 2008-4-28 23:22 发表
算了吧,就当积德行善了。
我赞同这种做法.就算法院真的将助动车卖了可又能抵多少钱呢,我想楼主肯定不缺这钱,可是对那户人家来讲可是不小的一笔..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08-4-29 02:34

算了吧.
作者: semain    时间: 2008-4-29 04:41

先去对方家里看看以确定情况.
如果真是卖蔬菜为生的就算了.
这些钱要过来也没有意思..
作者: myladder    时间: 2008-4-29 06:01

情况属实的话,就算了吧,会有好的报答的.(但是一分钱也不赔是不可能的).
作者: 小河小鱼    时间: 2008-4-29 07:45

依照法律办事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自己承担自己的过错 应该的.
作者: lisawujh    时间: 2008-4-29 07:48

卖蔬菜为生的很穷吗?  千万别小看人家.  还是赞同LS的看法,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作者: 波云    时间: 2008-4-29 08:24

如果LZ放的下,就当积德行善,算了吧!如果撞人的懂得感激,自会主动来看望老人,也不止几百块钱.但是他们说只有几百块钱的话,要是他们不来看老人,只怕LZ到时会伤心!.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4-29 08:57

下次走路走横道线吧,乱窜马路真是很危险的,还好是助动车撞一下,如果是汽车呢?.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4-29 08:59

因为是你父亲有错在先。得饶人处且饶人。下次走路走横道线吧,乱窜马路真是很危险的,还好是助动车撞一下,如果是汽车呢?.
作者: shrzh    时间: 2008-4-29 09:01

就当积点德吧,不过你家里人一定要陪,那就得按警察的。不知现在的交通法规究竟怎么样。我记得有次在电视上看到,也是骑助动车,那个逆行的把别人撞伤了,最后警察判逆行的人负责,而且还说,如果别人撞伤他也是他自己负责。.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8-4-29 09:24

引用:
原帖由 金猪妈妈 于 2008-4-28 21:01 发表
最近碰着许多令人烦恼的事,妈妈刚开好刀出院没几天,父亲就出了交通事故,父亲在过马路的时候没走人行道被助动车撞了,导致一个右手和一个左脚都骨折了,而且右手动了手术,并用了钢钉和钢板固定,没想到术后又并发 ...
1)你父亲没走人行道,出事原因在先。
2)撞上助动车结果在后。
3)之所以三七开就因为考虑骑助动车的相对走路的“强势”点,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
4)对助动车来说,这多少有点冤,是“找上门的倒霉事”。如果你父亲遵守交通规则,他也不会因此倒霉。
5)所以个人以为,如果这人真是条件很差,就算了吧(只要不是不讲理,让人来气的那种)。陪你一点小钱,对你无实质性帮助,对他们而言这点钱却可能是活命钱,就当捐献,积功德吧。
6)虽然按法律办事没错,但法律是冰冷的,机械的。换位思考一下,得让人处且让人,会有善报。.
作者: aug_lily    时间: 2008-4-29 09:56

那車賣掉能賣几個錢呢﹐不要把人家逼上絕路﹐算了吧
看LZ也是心軟的善良MM.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8-4-29 10:13

不能听她一面之词,需要核实一下,不要认为卖菜的就很穷,不一定,有的乞丐还很富裕呢。我认为如果在这件事中她确实有过错,那么不能因为穷就不承担责任,而富裕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错就应该勇于承担。记得曾看过一个报道,好像还拍成电视剧,有个妇女鼓动了许多亲朋好友参加集资,谁知被骗了,其实她也是受害者,但她和丈夫数年含辛茹苦努力挣钱还给亲朋好友,虽然很苦很累,但当钱全部还清时,他们很快乐。.
作者: oy小豆子    时间: 2008-4-29 10:21

就怕是在你面前故意装成这样的,这也是一种策略。.
作者: haohao2000    时间: 2008-4-29 10:37

引用:
原帖由 oy小豆子 于 2008-4-29 10:21 发表
就怕是在你面前故意装成这样的,这也是一种策略。
偶们这里买菜的还去洗脚店捣浆湖来..
作者: sunnyla    时间: 2008-4-29 11:00

我家门口菜场里以前卖菜的现在都请伙计了,自己不站摊,家里儿子读私立呢,还有个卖鱼的摊主买了君威,把摊子转租收米..
作者: yymm424    时间: 2008-4-29 11:06

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如何处理的。.
作者: stephaniell    时间: 2008-4-29 11:08

真要象LZ说的那种情况,这钱你就算真要来了,花的心理能踏实吗?这些钱对你来说可能就是几个月就赚来了,可对他们来说可能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真要问他们要,不象是要钱,更象是要了他们的命.没必要的,就象楼上MM们说的,放过他们,就当积德吧.

家里人真有想不通的,那就让对方少给点,图个心理舒服就可以了..
作者: susan_he    时间: 2008-4-29 11:13

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4-29 09:24 发表


1)你父亲没走人行道,出事原因在先。
2)撞上助动车结果在后。
3)之所以三七开就因为考虑骑助动车的相对走路的“强势”点,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
4)对助动车来说,这多少有点冤,是“找上门的倒霉事 ...
同意.
作者: minner_vertex    时间: 2008-4-29 11:24

实地看看他们家的情况把,如果情况属实,那么也算了,纯属积德把.
作者: 乖毛的妈妈    时间: 2008-4-29 11:30

先了解一下她的真实情况,再决定吧.
地上种了菜就不易长草,心中有了善就不易生恶!.
作者: xin_ma    时间: 2008-4-29 11:39

楼主是好人,希望对方也是诚实的人.
作者: 花开花落    时间: 2008-4-29 11:42

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4-29 09:24 发表


1)你父亲没走人行道,出事原因在先。
2)撞上助动车结果在后。
3)之所以三七开就因为考虑骑助动车的相对走路的“强势”点,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
4)对助动车来说,这多少有点冤,是“找上门的倒霉事 ...
同意这个观点,如果那家真是那样的困难,你是善良的,会积德善报的。.
作者: 胡豆妈    时间: 2008-4-29 12:15

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4-29 09:24 发表


1)你父亲没走人行道,出事原因在先。
2)撞上助动车结果在后。
3)之所以三七开就因为考虑骑助动车的相对走路的“强势”点,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
4)对助动车来说,这多少有点冤,是“找上门的倒霉事 ...
同意这个。楼主有此善心,必有后报。.
作者: manila    时间: 2008-4-29 12:39

两年前,我妈在人行道上被逆向行驶的自行车撞到,造成腰椎骨折,对方全责。并且本来第二天就要去新疆旅游了。对方家庭也挺困难的。我爸妈仅让对方赔了旅行团不肯退的那部分团费,第一次去医院是拿肇事者LP的医保卡看的,之后的费用全部自理了。.
作者: grace_miaomiao    时间: 2008-4-29 12:39

引用:
原帖由 jiangdou6699 于 2008-4-28 23:22 发表
算了吧,就当积德行善了。
嗯,得绕人处且饶人吧!.
作者: yuhaoj06    时间: 2008-4-29 13:47

还是算了吧,对LZ来说真的不缺这点钱,可是对对方家庭来说可能就是救命钱呢
积善吧.
作者: 金猪妈妈    时间: 2008-4-29 13:48

昨天在电话里和我哥沟通了,他火气还是蛮大的,还是坚持依法办事,我哥已经和事故组的警官联系了,要民事诉讼,我会再劝他的。谢谢大家。.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8-4-29 13:58

在中国所谓诉讼,这个时间不是一般人陪得起的。
如果这家人连个常住地址都没有,公告送达就得三个月

如果能扣住助动车,也就是等上几个月拍卖了事。 去打官司 就知道中国的效率了。.
作者: ouu54    时间: 2008-4-29 14:17

赔,是一定让她赔的。做错事是应该受到惩罚的。这次算了,没有教训,否则下次她还会出错。

我觉得这样:不需要让她一次性赔付。根据她家实际情况,分几次付清。

做人要有诚信的。我们小区菜场里卖菜的都是外地来的,他们很节省,吃的住的都很差。但你说他们没钱?不见得。

同情归同情。钱是要赔的,怎么赔?赔多少?可以斟酌。.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4-29 14:29

引用:
原帖由 金猪妈妈 于 2008-4-29 13:48 发表
昨天在电话里和我哥沟通了,他火气还是蛮大的,还是坚持依法办事,我哥已经和事故组的警官联系了,要民事诉讼,我会再劝他的。谢谢大家。
我不会链接。旺旺的车友会发过一个日本老太太乱穿马路的案例,可以翻出来看看。人家可是反过来的,连车主都没想到,是那个老太太向车主道歉。.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8-4-2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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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uaishuaimm    时间: 2008-4-29 15:08

一次开着车,突然被后面一助动车撞,二厢车的车后盖被撞出个大坑,俺看着那中年男人那破破烂烂的助动车,也没啥话好说,就开走了,到了前面路口正好红灯,一摩托车开过来问我为什么不让那个人赔,我说,算了吧.看他那车破的.
好心自有好报,我相信的..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8-4-2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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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eberzsm    时间: 2008-4-29 15:51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心似双丝网    时间: 2008-4-29 16:06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你们的宽容会赢得对方的尊重和感激的,最主要的是能让自己的心灵尽快平静;如果执意相逼,即使打官司可能也拿不到多少钱,劳命伤财不算,还可能让自己和父母的情绪长期焦虑。.
作者: semain    时间: 2008-4-29 16:45

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4-29 09:24 发表


1)你父亲没走人行道,出事原因在先。
2)撞上助动车结果在后。
3)之所以三七开就因为考虑骑助动车的相对走路的“强势”点,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
4)对助动车来说,这多少有点冤,是“找上门的倒霉事 ...
分析的有理..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8-4-29 16:4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和你在一起    时间: 2008-4-29 17:10

算了,量大福大.
作者: marie1991    时间: 2008-4-29 23:32

区事故处理科的警察来单位讲过课:斑马线外多少米范围内出事故也算斑马线内的.
作者: 歆恺妈    时间: 2008-4-29 23:54

现在的交通法规也真的不清楚

前几年在广州时,有一个老太太过马路时走在了斑马线外的地方,结果被车撞了.不过车不负任何责任,老太太负全责,原因谁让有斑马线不走要走外面.
作者: Sour886    时间: 2008-4-2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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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8-4-30 01:25

引用:
原帖由 shrzh 于 2008-4-29 09:01 发表
就当积点德吧,不过你家里人一定要陪,那就得按警察的。不知现在的交通法规究竟怎么样。我记得有次在电视上看到,也是骑助动车,那个逆行的把别人撞伤了,最后警察判逆行的人负责,而且还说,如果别人撞伤他也是他自 ...
对的,在警察的协商解决下,一般无责方或多或少都要赔一点的,因为责任方身体受苦了。但是,上了法庭后,可能,只是可能,主责方会没有赔偿的。
再问一句:你爸爸有没有人身商业保险?.
作者: 玫玫妈妈    时间: 2008-4-30 09:04

是啊,去他们家看看如果情况属实,是感觉拿了钱心里也会感觉不太舒服的,就当平时特意也要去帮助人家有困难的人呢?好人会有好报的..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8-4-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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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儿朵朵开    时间: 2008-4-30 09:32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容易啊.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4-30 10:34

37开,也就是5、6000块钱的事,同意1楼的,实地调查看看是不是真的像她说的那样,还是故意装穷。如果真的是很拮据,5、6000对你们来说不过是半个月的生活费,对人家可能是几个月的收入的话,跟老爸商量商量吧,就当扶贫做善事积德的。.
作者: shirleywuf    时间: 2008-4-30 10:52

我觉得要给她点教训,平时尤其这种MS卖菜的人骑助动车总是开得像赶死队似的,一路上还不停地狂按喇叭,真的没什么好印象。.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4-30 11:27

我对菜场卖菜的和开助车的印象极差.所以------
菜场卖菜不等于低收入.他们有可能收入比我们都高.想想平时
的缺斤少两就知道了.
很多人的财富,是不可以貌相的..
作者: Mitchell妈    时间: 2008-4-30 12:14

两年前我被逆向行驶的助动车撞倒,是丽华快餐的送餐员,头撞在上街沿,当场晕了过去,送到医院检查没事,我爸去处理的交通事故,回来说那人也比较困难,不如算了,我的朋友都说不可以,要给他点教训,否则他还会贪图方便,逆向行驶的,想想也对,就根据事故处的赔偿方案解决了,后来知道基本还是由丽华支付的..
作者: 浅浅妈妈    时间: 2008-4-30 12:16

唉,问题是LZ是想得饶人处且饶人,可是LZ家里人不肯,LZ也不能咋样啊,如果对家里人求情,家里人肯定想:“怎么LZ胳膊肘往外拐的啦!”我觉得这事不好办!两难!.
作者: zhemama    时间: 2008-4-30 12:57

引用:
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8-4-29 14:29 发表

我不会链接。旺旺的车友会发过一个日本老太太乱穿马路的案例,可以翻出来看看。人家可是反过来的,连车主都没想到,是那个老太太向车主道歉。
同意.
作者: 佳佳姆妈    时间: 2008-4-30 14:17

她三个孩子是你的错么?刚才看了童工的报道,作孽啊.就烦生得出养不起的人.哎,陪是要陪的,看实际情况吧..
作者: hy_kitty    时间: 2008-4-30 15:15

既然LZ父亲主要责任,还是不要为难人家了吧。
她碰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LZ父亲已经够倒霉了。.
作者: TODAY    时间: 2008-4-30 19:24

楼主还是劝家人算了吧,毕竟你父亲有错在先。
我弟2年前被一辆黑车,面包车撞了,我弟正常行驶,面包车全责。对方的家里很穷,面包车还是借钱买的。我弟那个善良阿!就算了,我说你至少给人家一个教训嘛,毕竟对方是全责。我弟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人家太穷了,这次车也给收了,怪可怜的。还好没什么大问题,自己花了几千块钱。.
作者: 风中的小雨点    时间: 2008-4-30 20:14     标题: 回复 18#burninglife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grant    时间: 2008-4-30 22:03

客观讲楼主家人是乱穿马路啊。
同意18楼的说法。如果对方真的是很困难,就算了吧。
把人家赖以生存的东西都弄没了,人家怎么生存呢?自己又于心何忍啊?
看到楼上几位说那家有几个孩子的朋友,其实到农村走走看,这种情况还是常见的。.
作者: 下雨啦    时间: 2008-5-1 12:22

得理也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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