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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在失踪一年后昨天终于通过电话出现,请姐妹们帮忙分析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yz_2hotmail    时间: 2007-7-31 10:21     标题: 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在失踪一年后昨天终于通过电话出现,请姐妹们帮忙分析分析

我的情况,估计大家都有所了解。老公失踪一年,除了卷走家里的所有继续之外,还给我留了几万元的债务。
一年来,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在上个月将债务通通还清楚。昨天他竟然打电话来了。我非常气愤。还是先讲讲他失踪的一年里相关的背景,不然你们真的无法理解我的气愤程度。
期间,无数次的打电话给老公。他每次电话按掉,有几次我用陌生的电话打过去他还接了电话,但是一听是我的声音,立刻挂掉电话。在他失踪后的两个月,我发现自己身体有点不对劲,也不敢跟家里人讲,自己跑到医院去检查,虽然后来查出只是小毛病,但是当时是非常吓人的,要做切片检查什么的。我发短信跟他讲,没有一个字的回应。在最艰苦的时候,想买一个文胸都要凑几个月的钱,但是他照样付得起两个手机的费用。后来他的手机帐单寄到家里来,我看到他长时间呆在深圳。而且跟深圳的一个手机号码,通话十分频繁。一个月要通160多个电话,而且每次通话时间都很长。我就尝试打过去找我老公,那个一听就是广东女人,开始支支吾吾。后来被我逼急了就说我老公不愿意见我,叫我不要再找他了。之后,这个女人的电话就停机了。我老公的电话帐单也不寄过来了。
这一年里,儿子过生日,他没有消息。儿子考中学,他没有消息。我生病他没有消息。我失业,彷徨无助的时候他没有消息。
昨天,他竟然打电话来,假惺惺的说打听到北京有新的治疗方法可以治我儿子的先天性眼病(儿子的眼睛,先天性有些毛病,影响不大,但是眼睛容易近视,也没有什么治疗方法).我就问他你为什么不带儿子去看?之前欠的钱怎么办,他说他没钱,就挂了。之后又不接我得电话。
实在太气愤了!.
作者: guxin    时间: 2007-7-31 10:25

你就当他死了吧,这种无赖你还指望他还钱给你?看你以前的帖子,觉得你蛮坚强的,别理他,过好自己的日子,他一出现不知道又会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作者: 巴山秋月    时间: 2007-7-31 10:34

遇人不淑,你已经走出过去了,不要再回头,就当他不存在吧!.
作者: verayl    时间: 2007-7-31 10:52

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回事啦, 要不然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生活又要土崩瓦解. 这种人又何必在意他想怎样, 无非是继续索取, 还能指望他回头啊, 良心发现啊,回头了咱也不要哈, 不值得!

别为他乱了自己的心, 伤了神, 动了气!

我们给你鼓劲哈!.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7-7-31 10:53

比我的还糟,抱抱。

问一句,离了没有?.
作者: 合雨    时间: 2007-7-31 10:57

没离的话,赶紧离!!!.
作者: 洋洋妈咪KING    时间: 2007-7-31 11:02

赶紧离,这样没心没肺、而且会来事的男人,早离,早脱苦海。否则,你还要提心吊胆为他还债呢。

他不出现的日子,你就经常去110报报失踪,包括卷走钱款等事一起说,为你起诉离婚留下证据。.
作者: 不语棠梨    时间: 2007-7-31 11:07

引用:
原帖由 洋洋妈咪KING 于 2007-7-31 11:02 发表
赶紧离,这样没心没肺、而且会来事的男人,早离,早脱苦海。否则,你还要提心吊胆为他还债呢。

他不出现的日子,你就经常去110报报失踪,包括卷走钱款等事一起说,为你起诉离婚留下证据。
对啊!长痛不如短痛,否则,会有后遗症的.
作者: 宝贝儿妈妈    时间: 2007-7-31 11:16

当他死了!别再理他了!
好.
作者: 宝贝儿妈妈    时间: 2007-7-31 11:17

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
作者: 颀颀妈妈    时间: 2007-7-31 11:30

不要理他,当他不存在一样。.
作者: shineyale    时间: 2007-7-31 11:34

千万想尽办法、抓紧一切机会离婚,这是个定时炸弹,后患无穷!.
作者: rubypest    时间: 2007-7-31 11:36

收集证据和他离婚啊!!那是男人吗?
记住下回打电话来说什么看病的事情,你就回答他“过段时间,我会带儿子去美国检查的,一个朋友帮忙联系,正在办理手续呢~”他认为你现在生活很宽余,比他强很多,心理就会很不平衡的。气死他!.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7-7-31 11:45     标题: 我的建议是:

你不用再找电话或者通过什么方式找他了.现在你好像是在明处,他在暗处.
另外最好离婚算了,也不可能在一起的..
作者: jlmm    时间: 2007-7-31 11:56

对于这种男人,LZ假如还有一点点姑息的话,那LZ这一辈子没救了!.
作者: 宇辰妈    时间: 2007-7-31 11:59

离!离!离!坚决离!.
作者: chenyz_2hotmail    时间: 2007-7-31 12:06     标题: 回复 #17 宇辰妈 的帖子

我也想离,不要说他说得一切故事我不相信。就是这些故事是真的。一个做生意失败的男人就失踪了事,这样不负责任,没有肩膀的男人我还能要吗
关键问题是我找不到他。单方面离婚的话,我怕仅有的房产被他分掉。我觉得他不肯离婚,.
作者: 一亩田    时间: 2007-7-31 12:1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妈咪的兔仔    时间: 2007-7-31 12:40     标题: 回复 #18 chenyz_2hotmail 的帖子

这样的状况,你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等于是他失踪了,也就是分居掉了?他人不在,去法院要求判离行伐?哪位法律专业的MMBB来帮帮LZ吧!.
作者: 小甲虫妈妈V1.0    时间: 2007-7-31 12:52     标题: 找个律师咨询,离了吧。这种男人太不靠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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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bypest    时间: 2007-7-31 13:20

婆婆家里人有联系吗?他们是什么意思?
去报案说他失踪了,换电话,让他联系不到你,几年后他的户口就注销了,你卖房子,自己开心过。.
作者: amy_wei    时间: 2007-7-31 13:37

怎么有这样的男人啊?抱抱LZ,只当他死了,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
作者: 格格妈    时间: 2007-7-31 13:44

引用:
原帖由 rubypest 于 2007-7-31 13:20 发表
婆婆家里人有联系吗?他们是什么意思?
去报案说他失踪了,换电话,让他联系不到你,几年后他的户口就注销了,你卖房子,自己开心过。
也是这个主意
报案时要从一年前算起哦,呵呵.
作者: 精灵宝宝    时间: 2007-7-31 13:46

这种死男人!林子大了书名鸟都有,离了吧,别想他了。.
作者: 小河小鱼    时间: 2007-7-31 14:14

没什么好帮你分析的,那人不值得你再伤脑子了.我好佩服你,坚强的女人.
作者: 小波的妈妈    时间: 2007-7-31 14:15

哪能有这种男人的啦,简直是坍台, 就当他是个陌生人吧,趁早离了,离了后大家为你庆祝重生,让他去 .
作者: ninomami    时间: 2007-7-31 14:49

报案失踪,把他解决了!.
作者: aileen    时间: 2007-7-31 15:13

还有这样的男人
他自己够潇洒的.
坚决离了,自己找个合适的.
作者: 夜光风筝    时间: 2007-7-31 15:17

这还用分析吗?这样的男人肯定不能再要了。他对你根本就毫无尊重可言!.
作者: apple344958611    时间: 2007-7-31 15:26

就是啊,千万别感情用事,这样的男人要了有何用啊!.
作者: 丸子妈    时间: 2007-7-31 15:31

引用:
原帖由 yangliyy 于 2007-7-31 12:52 发表
,趁早吧.
作者: 二泉映月    时间: 2007-7-31 15:39     标题: 回复 #1 chenyz_2hotmail 的帖子

这样的男人太没有责任感了!.
作者: chenyz_2hotmail    时间: 2007-7-31 15:41     标题: 回复 #31 apple344958611 的帖子

其实我肯定时要离婚的,就是想让姐妹们帮忙分析分析这个人忽然打这个电话有何用意有何,居心。之前我着律师咨询过。律师都说现在象这样的情况很多的。总之分析下来对我很不利。说如果他外面有债务,一定要我举证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中,我才可能不负责任,还有我现在的房产如果一定要分,他也分得到的。所以我才不敢轻易动。他回上海都是住在他妈家,他妈跟他一个鼻孔出气,所以我报失踪,他妈一定会举证他没有失踪,那派出所不会立案。而且报失踪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他户口在他爸那里。他爸属于那种街道,户籍警都混得很熟得。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
作者: 地球引力    时间: 2007-7-31 15:56

严重鄙视这种男人,不负责任到极点。要么干脆选择离婚要么负起作丈夫的责任,这种关系只能受害的是女人!.
作者: Liuxiaomei    时间: 2007-7-31 16:14

真没想到现在还有这种男人,真想拿刀宰了他.既然他的户口在他爸那里,你自己卖房子不可以吗?必须要两个人吗?找个男人冒充一下不就行了.谁会看你长的象不象啊.千万不能告诉他的父母.自己卷走钱再离..
作者: purpleyunMM    时间: 2007-7-31 16:15     标题: 一无是处,一个字,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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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07-7-31 16:41

先同情的抱抱,新工作最近还顺利吧.

怎么这个东西居然还来纠缠不清,把手里所有的东西都保留好以备举证要用

还可以跟他家里人谈话然后录音或DV下来作为证据.

还有小心他要么想骗你离开上海好动房子的脑筋,要么就骗走孩子作为要挟你的筹码,我估计前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 本帖最后由 qiuqiu妈 于 2007-7-31 16:44 编辑 ].
作者: 122604    时间: 2007-7-31 17:03

引用:
原帖由 合雨 于 2007-7-31 10:57 发表
没离的话,赶紧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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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ejaizhao    时间: 2007-7-31 17:08

郁闷阿~~lz看来是和我3斤8两的人了。我的X-Husband,上周他妈先打电话来。说他知道错了,想悔过了。问我还有可能在一起吗?我当时就拒绝了。1小时后他打电话给我。说以朋友的身份问我们还可不可能在一起,说儿子怎么办?我也拒绝了。人生是没有来回机票可以买来卖去的,过了就是过了。后来那晚我加班,9点法院送传票的打给我。
你说这个世界搞笑瓦?要是我上午答应了他,那真的要开国际玩笑了...最痛苦的时候都过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当初把家里的钱全拿光,把我的银行卡报失。我的口袋里只有200不到,我就要带着儿子过新年。我们签过婚前协议,离了婚我什么都没有。上次看了他的起诉书,每个月给我.300人民币。那晚的协议上变成了200...这个世界真是太可笑了。我的x-husband拿的是美国绿卡,你说人为什么都那么虚伪。.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7-7-31 17:50

去法院申请离婚,让法院传唤不到他,几次后不知能否认为婚姻死亡。还有一个办法,如果楼主收入不高,是否也可借债,将来离婚时证明用在生活费中,让他也一并偿还。.
作者: simon妈妈    时间: 2007-7-31 18:32

这种事情还用问。当然一个字 离!.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7-31 19:52

赶紧离,
先去公安局报失踪,
找到他赶紧离婚。
楼主是坚强的人,
相信你以后有更美的人生。
我最担心的是你不离婚的话,将来你的劳动所得莫名其妙的又要被他瓜分。
那样的话就太不值了。.
作者: 昀昀妈妈    时间: 2007-7-31 21:50

引用:
原帖由 yangliyy 于 2007-7-31 12:52 发表
抱定决心,理性解决!.
作者: 赵蒙蒙妈    时间: 2007-7-31 22:49

第一感觉是他要假借儿子治眼睛来骗你的钱?.
作者: shuaishuaimm    时间: 2007-7-31 23:13

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千万不要再沾上,你不是已经走过来了吗?难道想重新再来一遍吗?不离等什么?房产倒是要搞清楚怎么个离法最有利,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自己瞎琢磨强.我有个朋友的老公是这方面的律师,你要找不到什么帮助,我可以看看他能提供什么建议..
作者: westwind    时间: 2007-8-1 07:54

败类,人渣... ... 用你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远离污染源.
作者: 向骏妈    时间: 2007-8-1 09:34

这种时候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别让这个臭男人钻了空子,我在猜想他联系你的目的搞不好就是为了房子,LZ赶紧收集他的证据,做最好的准备最坏的打算,坚强一点,离了他.他.他,我们女人照样可以过的很好,照样可以把孩子养大,我支持你.
作者: 小白兔的妈妈    时间: 2007-8-1 11:20

拖得时间越长对自己的伤害越深.
目前先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以及对子女不履行扶养义务等.这样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可以要求多分.
可以先起诉,找不到对方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作者: 忻洁    时间: 2007-8-1 12:24

太不要脸的男人!气愤!.
作者: 元缘的爸爸    时间: 2007-8-1 14:37     标题: 回复 #4 shufandir 的帖子

我同意你的意见.
作者: myladder    时间: 2007-8-1 14:50

没有责任感的男人! 你挺辛苦的,应该是会有好报的..
作者: siyi妈妈    时间: 2007-8-1 15:23

这种人太不要脸了!.
作者: 卡卡MM    时间: 2007-8-1 15:59

这种男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钱!钱!钱!
LZ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还有就是一定要找个好律师,万事多咨询,有时一句话,一件琐事都会落下把柄的。专业人士思路清晰,见的事也多了,听听他们的意见会有帮助的。.
作者: 一然    时间: 2007-8-1 16:05

这样的家伙还留着干什么。。。离。。。.
作者: zhanghaiyue    时间: 2007-8-1 22:30

听楼主讲的,儿子已经大了,所以没必要再考虑孩子之类的问题,他让您的心灵受了如此深的伤害,他再打电话回来,也不必考虑他的用意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找个负责任的好律师帮您在离婚时多拿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您之前不是讲有他的通话帐单之类的吗,如果还保留着一定留好吧,还有您自己一个人偿还债务的记录,可有凭证呢?他当时卷走家里的财产时有证据吗?现在的房子是您的名还是他的名字呢?
如果,实在没法多分些财产,您也不必计较,只当那些钱买了自己今后的幸福,跟这样的人再拖下去,不疯了才怪呢.非常钦佩您的坚韧,最难的时候(他离家出走,卷走财产留下债务)您都挺过来了,还怕以后吗!
做起来肯定很难,但相信您一定会好起来!.
作者: 老猫    时间: 2007-8-2 08:14

不要离婚。
报失踪。
失踪多少年(记不清了,lz去查一下。)之后,判死亡的。
这时候一切都是你的。他户口注销,还算死掉了。爽

然后要小心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个人把自己嫁了。如果不嫁,他回来,一切算恢复的。嫁了,回来也没事。.
作者: 小白兔的妈妈    时间: 2007-8-2 10:13

引用:
原帖由 老猫 于 2007-8-2 08:14 发表
不要离婚。
报失踪。
失踪多少年(记不清了,lz去查一下。)之后,判死亡的。
这时候一切都是你的。他户口注销,还算死掉了。爽

然后要小心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个人把自己嫁了。如果不嫁,他回来,一切算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6、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
27、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8、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9、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34、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是向法院申请,法官不可能不查的.不可行..
作者: 一然    时间: 2007-8-2 16:14

同意楼上。。这是给他最好的惩罚。。。.
作者: 我儿君君    时间: 2007-8-2 17:1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小白兔的妈妈    时间: 2007-8-2 17:25

引用:
原帖由 浩冉妈 于 2007-8-2 17:16 发表
分居两年是不是就可以离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作者: grace-yanran    时间: 2007-8-2 21:48

找专业人士,搞清有关条例,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和这男人早离早好~

怎么有这样卑鄙的男人的啦~.
作者: susie-dodo    时间: 2007-8-3 00:20

可以报失踪的,好象2年可以离婚,4年就可以报S忙了。具体忘记了,去咨询一下律师吧,分居2年法院直接判离婚的。

[ 本帖最后由 dodo-xulu 于 2007-8-3 00:21 编辑 ].
作者: cicici    时间: 2007-8-3 09:53

我觉得人要向前看,继续和过去的事过去的人不停的纠缠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遇人不淑不是你的问题,但是如果不用理性彻底完结这种关系,一辈子和这种人纠缠不清,你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是要保护自己。寻求法律手段尽快了结,必要的话可以用一些极端的方法。
你不要再去在乎他是何想法,关键是你的想法,你想如何继续你的生活。
你可以继续埋怨你的丈夫,继续生他的气,让你的生活和心情继续受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影响。你除了不快乐还能得到色么呢?
也许你也可以尝试原谅他同情他,即使你尝尽了生活所有的苦,只有内心真正的释然和宽容才能让自己走出昨天更好的面对生活。
值得同情的不是遇到的不幸经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地痛苦和烦恼。
值得同情的是自己不相信自己是可以改变自己的不幸。.
作者: 小紫    时间: 2007-8-3 15:27

趁有人接盘,快抛.
作者: 炫舞妈妈    时间: 2007-8-3 15:3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inner_vertex    时间: 2007-8-3 17:35

恐怖,这么会有这样的人啊,楼主还是找个专业律师把,把事情缕缕清楚.
作者: jess    时间: 2007-8-5 02:17

这种男人还真多啊,lz以前就没留意过lg的变化?.
作者: guxinzhen    时间: 2007-8-6 15:50     标题: 回复 #1 chenyz_2hotmail 的帖子

这样的;老公就放手吧,把自己弄好,把孩子带好,我相信没有爸爸的孩子依然可以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一你的能力2个月你可以撑下去,我相信2年20年你依然可以.很多事情就是决定难,一旦决定了,回头看看其实不难的.
作者: 佳年华MM    时间: 2007-8-6 16:16

啊!这种男人也有的啊!气死我了!想起韩剧《我叫金三顺》里面的一句台词:“碰到这样的男人,直接抬脚踢他的下体,然后跟他说白白!”.
作者: 西鼠妈妈    时间: 2007-8-14 20:13

同情你!鄙视那个男人。离婚,没有他,你将活得更好,坚强点,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他的目的无非是想试探你有没有钱,你应该告诉他,没有他,你比任何时候都要快乐。.
作者: sunnym    时间: 2007-8-14 21:4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ermaid73    时间: 2007-8-15 08:43

这种没有责任感的男人还是早点离了好,和他耗着一点都没有意思..
作者: 笑眯眯1    时间: 2007-9-28 10:51

第一感觉是他要假借儿子治眼睛来骗你的钱?.
作者: 娇娇妈    时间: 2007-9-28 11:29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娇娇妈    时间: 2007-9-28 11:30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小泡妈    时间: 2007-9-28 12:12

这种男人不要了吧!实在太过分了,首先不顾家庭卷款跑掉算啥?!
你干吗要替他还清啊?一个广东女人?这里我不是要说,广东不晓得啥个关系一直有二奶出来,那地方女人专爱做二奶?!听着就讨厌!
男人回来找你无非就是看中了房子,你儿子自己保重吧!楼上的妈妈都讲得对,收集证据,过错方离婚拿不到多少好处的,找个正义的律师指点一下,有法律援助中心的,我就不信在中国在上海句没地方讲理了?!这个还配叫男人吗?!.
作者: 浅浅妈妈    时间: 2007-9-28 12:59

怎么婆婆这么不明事理的啦,包容儿子包容到这个地步了,真是什么样的母亲培养出什么样的儿子,子不教,父之过,真是让人气愤。.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7-9-28 15:42     标题: 忘记这个被称为“男人”的动物吧

把他称之为“男人”或是“人”都已经是太褒义了。
如此的行为,已经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了,因此就把他定义为“非人类”。
对于他带来的电话,建议LZ已经不必再去过多的考虑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孩子,运用法律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为自己争取所有可以争取的利益,其它都可以忽略不计。他已经不再是你的丈夫,也不再是你孩子的爸爸了。.
作者: Nancy妈米    时间: 2007-9-28 16:54

这种男人估计是吸毒的.
作者: 我的小宝    时间: 2007-9-28 21:01

千万和他脱离关系,不要再和这种人有任何牵连.离开他,等于离开灾难..
作者: wanhong_lee    时间: 2007-9-28 21:17

LZ要早日走出困境!.
作者: taotaobaobei    时间: 2007-9-29 10:19

简直是畜生,甚至连畜生也不如。.
作者: aug_lily    时间: 2007-9-29 10:36

這種禽獸﹐你就當他死了﹗﹗﹗
堅決離婚﹐債務要說清楚﹐不能便宜了他 .
作者: aug_lily    时间: 2007-9-29 10:39

引用:
原帖由 炫舞妈妈 于 2007-8-3 15:35 发表
当他死了!
别委屈自己!好好活着!有好的咱再找一个!
對﹐到時候他被別的女人把錢花光了又回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找你﹐你又心軟﹐讓他滾蛋﹗﹗﹗.
作者: mymi105    时间: 2007-9-29 10:49

LZ真坚强!我也来说说,我以前的一个同事,当年40多岁了,儿子念初中,他的老公也是据说在他儿子小学时已经离家出走了,什么都不管不顾,好象也是跑到广东那带,几年来从来没有电话,也不知道人具体在哪里.我同事也是含辛茹苦地把孩子一天天带大,所幸婆家对这媳妇还很疼爱.最后大概也离婚了,恶心的是那男人还要找房产证,准备平分房子什么的,当然最后也没成,婆家朝着媳妇的.我那同事也极少在人前提这事,我因为我是后来进的公司,所以也是有人告诉我的,这位同事也真的很善良有很坚强,象LZ一样!LZ也要尽量争取他们家的同情,毕竟你们也是有孩子的呀.对于这样的男人,坚决不要!哎,世上坏的男人不止LZ家一个啊!.
作者: jess    时间: 2007-9-29 11:55

迟早要法律解决~~
lz。。要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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