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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精神上的交流和依恋算出轨吗? [打印本页]

作者: natalia-lee    时间: 2006-10-11 21:31     标题: 精神上的交流和依恋算出轨吗?

  我有一个朋友,非常谈的来, 他是一个老外,每个月来一次上海,那时我们就会短信联系,有时会通电话听听对方的声音,我现在很依恋他,当然只是精神上的。我很矛盾,不知道这是不是精神背叛,因为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
作者: joyhong    时间: 2006-10-12 08:49

一直觉得每个人的感情之路,都有主旋律和插曲。有的时候,你会觉得之前走过的许多路冥冥之中都是在为一个人做铺垫,你得到过的欢乐,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教训都是在为他或她做准备,会有相见恨晚的遗憾。人都需要精神支撑,不要复杂化,当然有一种情况特殊些:你不仅仅是想精神上的交流,人都有七情六欲,你很难做到真正两清,这个时候就需要清醒,插曲永远替代不了主旋律,不要妄想有结果,无论你们之间有多默契合拍,他也只是过客,能有这个心态吗?呵呵,女人要做到不容易啊。不说下去了,好像教唆犯一样 ,最后送你一句名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也不要太过沉沦。愿你处理好各种关系,做一个快乐魅力女人,.
作者: angelazh    时间: 2006-10-12 09:13

快把上次看到的那篇帖子搬过来:

“ 我们需要爱和被爱的感觉,喜欢那种夹杂着爱与喜欢的暧昧感觉,那种除了彼此没有第三者能体会到的那种淡淡的苦涩与惆怅,隐秘的快乐与欢喜。我们爱爱情,爱那种在爱里沉溺、在爱里辗转、在爱里享受、在爱里思念、甚至在爱里哭泣的过程,但却不爱收拾爱情遗留的一地鸡毛。 仅此而已。        

暧昧就是平淡生活里的激情调剂,身在其中,把握火候,其乐无穷。 但调料终是不能当饭吃。

爱情就像烟和酒,少点可以逸情,多则伤身。 所以,我们调情,我们暧昧,却永远不要相爱。 ”.
作者: joyhong    时间: 2006-10-12 09:18

引用:
原帖由 yvonne8 于 2006-10-12 09:10 发表
脚红,最近看你的帖子,都有点那个,暗藏着危机啊!
你也看越狱啦,帅吧,偶看到michael对sara说:you and me,it's real....我那个眼泪啊。。。.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6-10-12 10:29

婚姻经过了漫长的平淡,忽然出现另一种情调,如喝惯了白开水突然给你一杯红酒,又如看惯了黑白电视突然给你个大彩电,这种或许可以称为诱惑的感觉自然会跟往常不同。

不过,诱惑往往很难把握那个度。美酒好喝也会醉,彩电看多了也会变的跟黑白电视一样了。

没有那个心机还是老老实实喝我的白开水吧。.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10-12 16:43     标题: 回复 #3 joyhong 的帖子

脚红看问题不那么“形而上“总是让我佩服。情感专家啊!.
作者: natalia-lee    时间: 2006-10-12 21:24     标题: 谢谢!

谢谢各位,特别谢谢“脚红”妈妈,谢谢你送给我的名言,其实我知道我在做什么,谢谢!.
作者: 成mm    时间: 2006-10-12 21:28

常在河边走,难免会湿脚,淹死的人往往都会游泳.
作者: lincoin00    时间: 2006-10-12 21:38

当然, 算!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各种东西!

把握好自我.....
作者: 寰儿    时间: 2006-10-12 21:45

人有亲情、有爱情、有知己。

亲情是血,爱情是责任,知己是不可缺的人生朋友。知己本来就是精神的交流,LZ不需要太过烦恼这个问题。.
作者: zmmjerry    时间: 2006-10-12 21:56

没有实际行动,就不算,----当然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这只是一场略带刺激的游戏,每个人都熟知游戏规则的.
作者: 淘丫妈咪    时间: 2006-10-13 00:11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xiaoximama    时间: 2006-10-13 04:52

引用:
原帖由 joyhong 于 2006-10-12 08:49 发表
一直觉得每个人的感情之路,都有主旋律和插曲。有的时候,你会觉得之前走过的许多路冥冥之中都是在为一个人做铺垫,你得到过的欢乐,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教训都是在为他或她做准备,会有相见恨晚的遗憾。人都需 ...
你咋说的就这好呢?

悟性高乎?岁月沉淀乎?.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6-10-13 07:57     标题: 其实有很多时间,在友情和爱情之间还有一种感情

能谈得来是一种缘分,但不一定是爱情,所以要分清楚的.不论性别来说,也有士为知己者死一说,也许你碰到是高山流水的知音.所以距离是一种美,太近了,就不一定了..
作者: vivian妈眯    时间: 2006-10-13 09:05

引用:
原帖由 angelazh 于 2006-10-12 09:13 发表
快把上次看到的那篇帖子搬过来:

“ 我们需要爱和被爱的感觉,喜欢那种夹杂着爱与喜欢的暧昧感觉,那种除了彼此没有第三者能体会到的那种淡淡的苦涩与惆怅,隐秘的快乐与欢喜。我们爱爱情,爱那种在爱里沉溺 ...
鼓掌.
作者: 冰魄银针    时间: 2006-10-13 10:12

也许我的思想和现在的社会不合拍,但是我总觉得干嘛要为了所谓的责任放弃自己的情感和人性的追求呢~也许若干年后,回首看现在的很多貌合神离的婚姻,就像现在看当时的裹脚和贞节牌坊一样~

当然自己在生活中也是坚定自己的责任的~但是常常设想,如果LG真的有了一个能让他幸福快乐的红颜知己,我又有什么理由为了一纸婚约来阻挡一个人生活的追求和幸福呢?毕竟生命短暂~

也许,也许一切只是设想~因为昨天作梦梦到LG把我另外给嫁出去了,我就像一个怨妇一样义正言辞的指责他 但很多时候,真的觉得婚姻的束缚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当然,整个社会的进步需要的是更多的责任和道义.....
作者: 雯卿妈妈    时间: 2006-10-13 12:40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也不要太过沉沦。赞一个。.
作者: hattyliu0218    时间: 2006-10-13 16:14

顺其自然.
作者: 赵蒙蒙妈    时间: 2006-10-13 22:37     标题: 回复 #3 joyhong 的帖子

精辟!.
作者: 七斤二两    时间: 2006-10-15 22:56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也不要太过沉沦。赞一个。
可爱的网络.
作者: fendy    时间: 2006-10-16 18:01

我正在听一首歌:let it be
我个人的建议:快乐与痛苦永远相伴,有了那种相见恨晚的感动,就一定要承担精神上不能守信的痛苦;有了美酒般的诱惑,就一定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只要不决断,心如至水的平静便永不再来。
无所谓对错,无所谓好坏,旁的人永远帮不了你,完全看自己的取舍与决断。
祝好!.
作者: BBMAMI    时间: 2006-10-17 01:06

引用:
原帖由 七斤二两 于 2006-10-15 22:56 发表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也不要太过沉沦。赞一个。
可爱的网络
支持一票.
作者: 锁清秋    时间: 2006-10-17 09:15

可以做知己,但不能依恋。我对知己的看法是,不一定天天交流,但到关键时候能帮助你的人.
作者: 兰花花    时间: 2006-10-17 09:27     标题: 回复 #3 joyhong 的帖子

说的好,赞一个.
作者: 不语棠梨    时间: 2006-10-17 09:29

引用:
原帖由 锁清秋 于 2006-10-17 09:15 发表
可以做知己,但不能依恋。我对知己的看法是,不一定天天交流,但到关键时候能帮助你的人
,非得说吗?话都被楼上的说去了呀.
作者: Thomas    时间: 2006-10-17 10:30

这种感觉,只有自己才知道.
作者: 小茹妈    时间: 2006-10-17 12:05     标题: 回复#3JOYHONG的帖子

我赞成 ,关键是自己要把握好。.
作者: frances74915    时间: 2006-10-17 17:22

我觉得这并不算什么出轨。如果LZ并不是刻意地寻找刺激,而是在一种很自然的状态下认识了这个人并比较谈得来或有感情上的交流,应该说这是缘分,好好享受吧!但如果你们都不想改变现在的生活,那就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千万不要陷得太深。大家都是成年人,肯定能掌握好。老公终归是老公,没有人可以取代。把这当成生活中的调味剂就会释然很多。劝LZ不要看成是一种负担,很多人羡慕你呢!有机会时介绍给老公认识吧,这样你会感到轻松很多。.
作者: 巴山秋月    时间: 2006-10-19 17:49

还是把感情多投入到下一代和天天与你相伴的人身上吧,N年以后,你会发现,这才是最值得投资的,也是收益最大的。其他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再美,也是昙花一现。.
作者: 霹雳虎妈妈    时间: 2006-10-21 04:34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心似双丝网    时间: 2007-2-14 17:06     标题: 回复 #1natalia-lee 的帖子

如果你觉得和他相处就象和一个同性知己一样心无杂志,且你们都没有瞒着自己的伴侣,那应该没什么问题。反之,恐怕情况就有点危险了,如果不想玩火,就趁早收手吧。.
作者: alsia3    时间: 2008-5-25 13:55

喜欢这句话: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沉沦。

坦荡荡,首先自己心里不暧昧才好.
作者: 花间    时间: 2008-5-25 15:02

嗯,是不错的话,LG也来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沉沦”,不晓得各位啥想法?.
作者: 冰魄银针    时间: 2008-5-25 16:39

引用:
原帖由 花间 于 2008-5-25 15:02 发表 \"\"
嗯,是不错的话,LG也来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沉沦”,不晓得各位啥想法?
到了一定的时候,LG肯定是这个状态。我估计大多数的MM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可能也是为了这个原因吧。精神有所寄托,就省着和老公磨汲,弄得大家都不开心了。.
作者: coco    时间: 2008-5-25 17:52

引用:
原帖由 angelazh 于 2006-10-12 09:13 发表 \"\"
快把上次看到的那篇帖子搬过来:

“ 我们需要爱和被爱的感觉,喜欢那种夹杂着爱与喜欢的暧昧感觉,那种除了彼此没有第三者能体会到的那种淡淡的苦涩与惆怅,隐秘的快乐与欢喜。我们爱爱情,爱那种在爱里沉溺、在爱 ...
精典!.
作者: cindy    时间: 2008-5-25 22:45

引用:
原帖由 锁清秋 于 2006-10-17 09:15 发表 \"\"
可以做知己,但不能依恋。我对知己的看法是,不一定天天交流,但到关键时候能帮助你的人

我不是"不一定天天交流",而是十天半个月也没有交流一次的,不妨碍我们成为知己.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8-5-25 23:07

好好享受美好人生,好好把握自己的幸福生活.
作者: 为了所有的孩子    时间: 2008-5-26 08:02

欧感觉,男女之间的绝对友谊是几乎做不到的,多多少少总是有感觉的,所以LZ还是要考虑清楚的哦!.
作者: cicici    时间: 2008-5-26 08:11

如果你有孩子,老外不要碰,这是一条不归路。你会死的很惨。

如果你没有孩子,我就不说了。.
作者: SURVIVE    时间: 2008-5-26 08:3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qiqi05zh    时间: 2008-5-26 09:45

爱上爱的感觉!.
作者: susan_he    时间: 2008-5-26 10:22     标题: 回复 2#joyhong 的帖子

分析得非常透彻.
可是要做到好难.
作者: dingma    时间: 2008-5-26 10:27     标题: 回复 4#angelazh 的帖子

.
作者: 9月zz妈    时间: 2008-5-26 11:21

受教,受教了。欧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悲吧,但欧觉得欧就适合喝白水。因为欧本就不是个主动地人,想当初就是欧LG追得欧,他的朋友永远比欧多,也有很多很谈得来的女性朋友。欧就从来不特别留意,信奉:是欧的就是欧的,不是欧的抢也么用。所以如果有哪一天欧LG对欧说:想离开欧了。欧就会放他走吧,但会很伤心,肯定会哭...
但肯定会恢复吧,就像楼上MM说的。我们的人生对宇宙来说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已,在有限的人生里两个人在一起更应该开心快乐的,否则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 生姜糖    时间: 2008-5-26 11:27     标题: 三不多为男人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多为男人所为;女人大抵应该是不拒绝不沉沦不承认
女人,尤其是这个岁数的吾们,不主动就不会有暧昧的对象;拒绝就谢绝了一切暧昧;不负责?哪个女人出轨后做得到对自己不负责?
这种三不游戏,只适合男人们玩玩,家庭里的太太们就不要掺和进去了
冰冷幽默转帖:通告所有已婚人士:中央提醒大家吸取教训:胶济铁路火车相撞的事件以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出轨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撞到了

[ 本帖最后由 生姜糖 于 2008-5-28 10:04 编辑 ].
作者: 司哲(豆豆)妈妈    时间: 2008-5-26 11:39

只要双方可以把握的住,这种感情是存在的.
过了某段时期会慢慢变淡的,当做美好的记忆吧.
珍惜身边的一切,感情的事是抓不到的,感觉感觉就好了..
作者: 小果子妈妈    时间: 2008-5-26 13:00

玩火自焚,因为很难有人掌握好火候。.
作者: ilovexiaoyi    时间: 2008-5-26 13:06

看着楼上的各个MM好多的至理名言,正沉思中,猛然来一句

“通告所有已婚人士:中央提醒大家吸取教训:胶济铁路火车相撞的事件以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出轨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撞到了!”

忍不住笑了.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8-5-26 14:01

引用:
原帖由 natalia-lee 于 2006-10-11 21:31 发表 \"\"
  我有一个朋友,非常谈的来, 他是一个老外,每个月来一次上海,那时我们就会短信联系,有时会通电话听听对方的声音,我现在很依恋他,当然只是精神上的。我很矛盾,不知道这是不是精神背叛,因为我们都是有家庭的 ...
吸引异性和被异性吸引总是令人心神激荡的,在初期都很美好,走下去又多成为一种伤痛:跨出一步,伤害双方的家庭;克制吧又倍受煎熬。人毕竟还是性的动物。.
作者: leilifengxing    时间: 2008-5-26 15:08

引用:
原帖由 natalia-lee 于 2006-10-11 21:31 发表 \"\"
  我有一个朋友,非常谈的来, 他是一个老外,每个月来一次上海,那时我们就会短信联系,有时会通电话听听对方的声音,我现在很依恋他,当然只是精神上的。我很矛盾,不知道这是不是精神背叛,因为我们都是有家庭的 ...
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更可怕吧.
作者: 豌豆公主    时间: 2008-5-26 15:4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帅哥的老妈    时间: 2008-5-26 16:03

哈哈。。我也是三不的人。。.
作者: 帅哥的老妈    时间: 2008-5-26 16:04

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不后悔。。.
作者: zsqing    时间: 2008-5-26 16:32

为什么和你先生没有精神上的依恋?这是问题所在.
作者: sissi LE    时间: 2008-5-26 16:42

引用:
原帖由 leilifengxing 于 2008-5-26 15:08 发表 \"\"


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更可怕吧
非常同意.
作者: CJ米奇    时间: 2008-5-26 16:47

如果你有疼你爱你的家人,那么我认为你还是应该适可而止.因为玩火者必将自焚!人一旦陷进去就很难控制自己了..
作者: naomizh    时间: 2008-5-26 17:52

个人觉得,要不踏出最后的一步,很难。像楼主这样的,已经中毒深了。再理智的人,其实也会在爱人和亲人间摇摆不定。但往往结果是,为爱义无反顾。
当然,前提是对方也是愿意义无反顾了。不过,老外追求的爱情不太适合国人,他们一般不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将会给家人带来的后果。所以,还是要谨慎啊!虽然偶知道,有时候很难把握的就是那个度。有些害怕,又有隐隐的渴望。两个字:麻烦!.
作者: 海底的鱼    时间: 2008-5-26 19:09

LZ发贴是在一年多前了,这种交流的和依恋的发展如何?当事双方还是能继续这种精神交流,还是有了变化?.
作者: 想放慢生活    时间: 2008-5-26 20:12

一壶水总是要烧开的

还是远离火吧.
作者: alsia3    时间: 2008-5-26 20:31

我把一年前的帖子翻了出来,是因为自己似乎很难把握,

暧昧,让人不知所错:那种隐秘的快乐和幸福,是平淡生活里的激情调剂,尤其是36岁的女人,骨子里都是爱爱情的,

但我彻然明白:调剂当不了饭吃!.
作者: 雪莉    时间: 2008-5-26 21:19     标题: 回复 undefined 的帖子

有了精神上的出轨才会有肉体上的出轨,所以LZ要控制好自己的感情,免的将来后悔.
作者: 萱儿妈妈    时间: 2008-5-27 09:24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
所以,把握好自己的行为就好了。.
作者: 一然    时间: 2008-5-27 09:50

先是精神后是肉体。。。通常都是这样发展的~.
作者: greco    时间: 2008-5-27 12:24

危险!!!!!!!!!!!!!!!.
作者: 容容    时间: 2008-5-27 13:23

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不后悔。。

经典。.
作者: 笑妍妈妈    时间: 2008-5-27 14:30

婚外恋就象一面照妖镜:畜生们纷纷现原形.
作者: happyguyreading    时间: 2008-5-27 15:01

精神出轨就是爱情不忠,你的伴侣知道肯定会伤心难过的,为什么不和另一半如此交流?要不干脆离婚后好好再接再厉,和老外发展。或许我太决断、干脆.
作者: blueleaf2    时间: 2008-5-27 15:40

算!!.
作者: susan_he    时间: 2008-5-27 17:05

我也覺得困惑,精神上的依戀和交流算嗎?
我們已是成年人,而且不影響家庭,能自己把持自己.
作者: xiaoqian    时间: 2008-5-27 20:05

引用:
原帖由 cicici 于 2008-5-26 08:11 发表 \"\"
如果你有孩子,老外不要碰,这是一条不归路。你会死的很惨。

如果你没有孩子,我就不说了。
能不能解释一下呀?.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8-5-27 21:55

引用:
原帖由 萱儿妈妈 于 2008-5-27 09:24 发表 \"\"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
所以,把握好自己的行为就好了。
.
作者: gavinzhang    时间: 2008-5-27 22:07

玩火自焚!.
作者: zbwmars    时间: 2008-5-27 22:46

人毕竟还是性的动物,这话说的.

精神到肉体  或许只是一念之差

花花世界 危机四伏啊.
作者: judemama    时间: 2008-5-28 09:33     标题: 来一次肉体出轨,精神出轨就结束了!

.
作者: charliehaohao    时间: 2008-5-28 17:16     标题: 回复 46#生姜糖 的帖子

最经典的就是你了.
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8-5-28 18:22

LZ已经意识到了,发展下去不控制就该算出轨了,而且女人会出轨一般都是先 精神 后身体,既然已经想到了就适可而止,男女不可能成为单纯的朋友,保持距离!!.
作者: 乐乐他妈妈    时间: 2008-5-28 18:46

引用:
原帖由 萱儿妈妈 于 2008-5-27 09:24 发表 \"\"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
所以,把握好自己的行为就好了。
.
作者: 逸菲妈    时间: 2008-5-31 16:53

女人永远是受害着呀,玩火必自焚啊.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8-6-2 13:32

何必依恋别人的老公.
作者: 森森Mother    时间: 2008-6-4 00:21

时刻让自己保持头脑清醒,清楚!有些感觉只是存在于人生的短暂一瞬间!这世上最不相信的,最不能信的就是男人了!.
作者: 小乐妈咪    时间: 2008-6-4 22:39

一米的距离却像星球间一样不可逾越,很讨厌理智却又感谢理智,也许他也是一样的想法.
作者: ilovexiaoyi    时间: 2008-6-5 21:44

辗转错 错了未愿放手

[ 本帖最后由 ilovexiaoyi 于 2008-6-20 14:55 编辑 ].
作者: ilovexiaoyi    时间: 2008-6-20 14:55

辗转错 错了未愿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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