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的编制
1、初中学校的班级学额数应控制在40人及以内。
2、小学应积极推广小班化教育试点,合理确定班额数,根据地区义务教育实际,逐步将班额控制在30人及以内。
(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5月1日为全区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的统计日。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安排就读,或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办理继续就读手续。
2、5月12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信息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3、5月15、16日,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告知书》。
4、6月30日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逾期办理者,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一安排。
5、本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三)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升级考试。
六、加强管理
(一)静安区教育局负责管理和实施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静安区教育局基教科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操作和责任部门。工作电话:62583328。接待咨询为每周一、四上午8:45~11:30。
上网查询网址:1、
www.jingan.gov.cn 2、
www.ja.edu.sh.cn
(三)招生期间,认真实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查制度,进行检查和督察。对学校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及时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附件:
1.小学入学告知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初中入学告知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公示表
4.告进本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及家长书
5.告在本区就读的外省市学生和家长书
6.体育、艺术特招实施意见
静安区教育局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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