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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上海市教委公布中招政策 中考提前批"二合一"2009年2月19日

上海市教委公布中招政策 中考提前批"二合一"2009年2月19日

上海市教委公布中招政策 中考提前批"二合一"2009年2月19日 13:37
来源:新闻晚报 选稿:吴晨
  今年中考招生,将往年实行的“推优生”和“自主招生”招生办法整合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择优预录取,学生参加中考后正式录取。今天上午,市教委公布今年的中招政策。今年,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约9.2万人,比去年减少0.8万人。

  往年,有很多学生、家长盲目参加多所学校的“推优生”、“自主招生”选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优秀学生的学业负担。市教委负责人说,针对这一现状,今年,中考政策进行调整:将原有的“推优生”和“自主招生”办法整合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学生参加中考后正式录取。每所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在读初中毕业生总数7%进行推荐,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按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填报两个志愿,按规定程序投档预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计划为30%(二分之一计划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计划10%(面向全市招生),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3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推荐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部分名额自主招收自荐生,占学校招生计划的10%(首次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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